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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工作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5-11 07:03 | 移动端:村镇规划工作

篇一:如何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如何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作者:范裕和

摘要:本文分析了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做了阐述,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规划建设;建设;探索

1 前言

村镇规划建设关系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系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关系着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关系着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关系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搞好村镇规划建设对推进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是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放在心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体现。

从我县农村实际看,农村大部分房屋已经进入高标准翻建时期,这就要求我们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必须跟上时代步伐,满足农村群众高层次的建设和审美要求,努力为群众创造舒适、惬意、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如果我们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势必出现村镇建设上的杂乱无章和重重建设,加重农民负担,影响农民生活质量,延缓小康建设进程,损坏农村形象。

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由于一些农村规划意识淡薄,规划管理工作滞后,出现了无序建设的混乱局面,村庄盲目扩张外

延,不仅占用了有限的耕地资源,而且还造成了村内大量土地的闲置浪费,有的村甚至成了“空心村”。因此,加强土地规划政策法规宣传,增强规划和保护耕地意识,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纵观近几年我县农村纠纷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因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占地、道路排水、采光等矛盾。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认真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落到实处。

3 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要把握好“六个原则”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中最重要、最关键、最基础的工作,是村镇建设的龙头,也是体现村镇建设特色的重要环节。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六个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我县地域分布有平原、丘陵、山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发展村镇规划建设的条件也各不相同。因此,在规划编制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各乡镇根据自己的村镇现状、地域特点和资源条件,搞好村镇建设的规划布局。突出重点,突出特点,注重实效,防止不切实际,贪大求洋,盲目规划。

二是保护耕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编制必须突出保护耕地的主题,必须强化对村内空闲土地的充分利用,减少占用耕地。对村庄内有偿使用的大院、闲置院、空闲地,搬迁户旧宅基、无合法有效土地使用手续的各种临时性占地等都要纳入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控制扩村外延。

三是超前规划、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规划编制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树立精品意识。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努力从单纯追求规模扩大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水平上来,适应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具体目标就是要求每个村庄在规划中都要突出建设一个环境清新的道口,一条硬化宽阔的街道,一个舒适美观的文化活动中心;村镇内部住宅建设要逐步达到局部成排、整体有序的效果。在城区规划上,要加强对主干道路两侧的规划

建管理。凡在两侧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农(居)民住宅,必须严格按规划进行。

四是立足现实、顾及长远的原则。规划编制要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着眼于满足群众现实生产、生活需求,注意村内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安排好近期修建项目。在设立农村养殖区、副业生产区时,要充分考虑村容村貌和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和采光。要在立足现实的情况下,既要考虑经济基 础与发展速度对今后建设的影响,又要考虑长远目标与近期修建的关系。

五是符合规范、严格程序的原则。规划方案既要符合《河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又要让群众认可接受、易懂可行。因此制定规划方案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决杜绝越俎代庖、包办代替等脱离群众的现象。

六是互相衔接、协调一致的原则。村镇建设规划必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必须与原村镇规划相衔接。努力避免出现互相脱节和“两张皮”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重复建设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费。

4 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

搞好第三个村镇建设十年规划,是农村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建设发展目标之一,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含量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上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重视程度到位。在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上,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主管副职要亲自参与。对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妥善解决。同时要把规划管理工作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目标,列入乡(镇)主要领导任期目标,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二是工作人员到位。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抽调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人员组成规划编制队伍。所抽调人员的工作都必须与原单位脱钩,不得兼顾其他工作,垒身心投入规划编制工作,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

开展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业务培训到位。为保证村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建设部门要组织好规划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搞好政策法规、专业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学习,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村镇规划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搞好配合。在具体工作上,乡(镇)重点负责做好规划经费的筹措,规划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技术论证、按程序报批、公示以及规划人员的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在乡(镇)规划经费到位的情况下,负责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提供、规划方案的技术指 导、村镇规划测量、规划成果上报备案等工作。土管部门要负责提供乡域和分村土地利用规划图纸等有关资料,提前做好规划建设用地和企业占地的划界定桩工作。总的要求是,到今年年底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结束语

村镇规划建设要从“人治”走向“法治”。要以《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作为村镇规划建设的依据,以规划立法的形式来确认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严肃性,确定村镇规划的制定主体投其相应的权力责任体系,保障村镇规划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避免随意性,防止在规划上出现因领导的更迭而导致的“人亡政息”。强化政府的村镇建设管理职责,从政府和个人两方面规范村镇建设中无序的自发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对村镇建设管理行为的可预期性。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为农村建设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各地的发展条件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而村镇建设量大而广,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实践当中必须以求实的精神,积极探索村镇规划建设的路子。因地制宜,防止简单形式的照抄照搬其他地

区的经验和做法。防止一切不切实际脱离群众脱离本地条件的做法,真正地将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的事情,摆到村镇规划建设的首要位置上,抓往机遇,与时俱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增强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开创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篇二: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路

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路

围绕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的工作开展,谈几点思路。

我们的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从1990年、1993年就应该开展起来,全国来说,发达一些地方,也相继开展起了这项工作,对于我们云南省,在2008年后,才逐步重视起来,对村庄规划作了试点,并逐年下达了编制计划,于2012年全省才全面完成了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1年1月1日制订并实施了《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相继下发多个文件要求各地认真履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职责。而我们大理州这方面的工作部分还走在省统一部署的前面,2007年就专项补助资金开始试点, 在省级统一部署的时候,大量配套州级财政资金,支持各县按时按质完成编制计划,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规划条例》,并每年作专项督促检查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县个别乡镇近年也对此项此项作了一定的思考和探索,逐步对村庄规划建设活动进行了规范,开始干涉、审批,有些乡镇基本没有动,没有开展。前个星期,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和我局、国土局的几个同志,分别对县上的多数乡镇作了调研,和镇上、个别村的领导作了一些交流,也有一些感触。

下面,我结合调研的情况,提出我一些个人思路,供大家参考。(后面,还有国土的领导和其它同志提出要求、县政府领导作统一部署,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的思路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的前提下,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 工作职责;

? 逐步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城乡规划是对我们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公共政策的属性。其作用:一是作为宏观经济条件的调控手段;二是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三是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四是改善人居环境。我们职责单位或部门,对此要有清析的认识,认识其重要性,这是一个地方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要做的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也是从中央到省州县对我们的政策要求、法律要求,这在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中已经作明确的规定,这是我们的必须履行的职责,不是需不需要履行的问题,是必须履行,是如何履行好的问题。

那我们职责是什么? 按《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是:

第五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农业、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设立村庄管理机构,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实施村庄规划;

(三)制定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保护措施;

(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队和工匠;

(五)做好村庄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我们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都还有相关的要求,大家自行查阅,我不再一一说明。

第二部分 逐步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村庄规划工作的开展,我们乡镇一级政府,涉及着纵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要求、法规要求;横向涉及到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环保、林业、建设等等相关行业的要求;还要定位自身实际,考虑本乡镇的发展目标、 发展措施;还要考虑老百姓的诉求,工作面很广,涉及协调的东西很多,对我们乡镇来说,工作量很大,在现在缺人缺技术的情况下,压力巨大,要一开始就要做得多完善、多规范,这不现实,我建议:我们乡镇开始开展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 工作开展必须依法依规

工作中要正确使用法规、政策,积极自我完善制度

(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二、 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为民着想,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一)

(二)

(三) 规划编制、修改、修编工作中的利益协调方式 规划实施过程中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 宅基地审批、建房审批的利益协调(建房户与集体,建房户与相邻户)

征求意见、协调当事方、公开方案、公平合理、切合实际

三、 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

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

本着以上三点原则性的思路,近期我们乡镇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 要大力宣传村庄规划的成果和政策法规

(一) 村庄规划成果的宣传。

我们各个村的村庄规划都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要实施村庄规划、强化村庄规划的公信力、执行力,就要保持我们村庄规划编制调整程序的公开、成果的公开,当然决策要民主,要大多数群众支持同意我们的成果,但首要:我们的规划成果不能束之高

阁,要摆出来、长期张贴宣传,要让群众都知道,有这回事、有这种东西,这种东西起什么作用。

通俗一点:村庄规划我们乡镇对群众宣传,可以这样说:这是我们村的发展蓝图,是按法规政策要求制订的,是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订的,代表着我们村民的共同利益,我们村民、单位都要依法维护、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不切实际的内容、不合理不科学的方面,可以依法调整。

(二) 法规宣传

建议宣传《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重点放在《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上。

(三) 政策宣传

1. 今年7月1日始,所有群众建房、村集体经济建设都要报批,宅基地的审批结合《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国土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批;建设审批严格按《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程序进行审批,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2. 房产证、土地证的核发。今后全县将在农村全面登记核发房产证、土地证(按国家相关不动产登记政策),7月1日以后建房的:有土地审批手续、《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且房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才能申领房产证、土地证。今年7月1日以前建房的:属老宅基上的、新宅基地有相应土地手续的,完善相关手续并全村公示后申领房产证;新宅基地上违法建设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整改后再申领房产证。

3. 全县农村统一办理两证后,无两证的不得进行抵押登记,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 今年7月1日以后农村建房,没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不得配套国家的相关建房类支持政策。这方面乡镇都有经验,建议多整合、多思考。

二、 要保持我们乡镇、村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对

稳定,并逐步强化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三、 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

(一) 村庄规划的编制、修改、修编机制,注意怎么样编才科学、才合法有效,这些相关条例上都有,参照执行就可以。

(二) 村庄规划的实施机制,主要就是我们建设行为的审批机制,老百姓这么报申请、村小组、村委会怎么审核、乡镇上怎么批,主要是明确程序、明确原则要求,各乡镇可以按条例要求,参照县国土、建设部门的建议、乡镇实际、村规民约等因素,自行制订办法。重点是村小组、村委会要公平、公正、公开。

(三) 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机制。有建设行为就一定会违法行为,如何查处?我建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导、为原则,重点考虑如何动用村民集体的力量来处理,违法建设严重后果的宣传来引导,整合力量综合执法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这个方面乡镇和村上要多思考、多实践,多想办法、摸索经验,国家没有禁止的方式都可以考虑使用,结合乡镇实际可以制订相关的土政策。

四、 要建立村规民约,强化村民对建设活动的自我约束力

很多地方,包括我们鹤庆的村庄,都有村规民约,有些写成条款、有些口头上的、约定俗成的,虽是土规定,很零散,但很有影响力。比如白事上干众帮忙的规定,各村有各村明确的要求;村老协的活动约定,火把节集体活动的约定,等等有很多,各地都

不一样,但都有。我们乡镇要去推动这项工作:要将村规民约合理化、制度化,从推动村庄协调健康发展的角度,在原有基础上,结合村庄规划实施、村级相关事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来完善它,让它又合法合规,且又能顺利实施,约束力又强,能有效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将它纸面化、立碑公示,长期执行。条款上可以规定: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农户,断水断电,红白喜事不能帮忙,村级集体经济产业不能承包经营,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扶持、补助、分红,严重侵犯村集体利益加倍处罚等等。

五、 要引导发展村集体经济、公益事业,强化村级组织对群众建

设活动的约束力

集体经济发展了、群众享受到发展集体经济的红利后,能有效强化村小组、村委会工作能力、号召力。这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很突出。(华西村)

六、 选取试点、抓住重点,强化示范

乡镇工作千头万绪、点多面广,在当前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建议乡镇按以下几个方面选取重点和试点村(行政村或自然村),重点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示范推广执行。

(一) 村两委工作组织能力强的村

(二) 调整建设用地有基础、便于开展的村

(三) 国家级传统村落,上级重点或专题支持发展、保护的村

(四) 新规划的多数宅基地不占用耕地的村,不调整农田承包多数也能实现的

七、 新规划宅基地的实现

(一) 以法规为依据,进行土地调整。 《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规划条例》第二十条 村庄建设用地应当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村庄建设用地需要调整时,由村民小组提出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建设用地应按国土法规、村庄规划进行,尽量少占耕地,合理确定位置和范围。 调整建设用地需要的经费,建议以成本测算的方式,由乡镇、村先行测算,另行专题解决(新农村建设、全县试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收益来筹集起动资金)。

(二) 有偿使用,做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依法调整出来的建设用地,要分配使用,首先要依法依规,根据规划来分配使用,要尽量做到节约、集约。宅基地必须有偿使用,要收回成本(土地成本、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配套成本、管理成本等),超占的可以由村级组织重罚(10倍以上单价)。

八、 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一)、要将村庄规划确定的新宅基地块划成宗地块,光有村庄规划还不够,还要制定各地块的平面规划图和管理规定。

我们确定了要作为宅基的地块后,可以委托地形图测图单位测量地块的地形数据和边界,请测量单位或规划设计单位将地块按村上、镇的要求,政策法规要求,分成宗地块,留设道路,安排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合理确定±0.00,房屋层数和高度要求,滴水留设要求,全部汇总成一张总平面图和管理要求,经村民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执行。有了这张图,村级和乡镇才能审批。

这项工作,有条件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同步开展。

(二)、老宅基地上、边角地上的建房,建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协商、充分征求意见,慎重权衡后审批。

(三)、集镇区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建议各乡镇以乡镇总规为基础,编制村庄规划或制订管理要求,参照以上意见执行。

(四)、集镇区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建议各乡镇以总规为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片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受理审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属群众小宗地住房建设的,下一步全县统一发文,明确由乡镇自行审批。

以上这些是我的建议、意见,有些方面还不成熟,部分还是纸上谈兵,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后还要继续认真领会上级的政策、县领导的指示,和大家继续深入交流学习,一起配合,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这项工作。

篇三:村镇规划科工作职责

村镇规划科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镇村规划管理、小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指导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导规划的实施及动态监管工作。

3、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重要基础设施、大型工程、新上企业、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4、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工作。

5、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并负责上报规委会审议。

6、负责本科室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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