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人民代表大会六个报告决议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2011年1月6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及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2011年1月6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及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11年1月6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政府工作的回顾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和2011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反映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一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在维稳形势异常复杂,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的严峻形势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抢抓国家支持藏区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1333”发展战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苦干实干,狠抓落实,使“十一五”期间成为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项目建设数量最多、投资规模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是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奋斗目标,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会议要求,2011年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及州委、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新
农村建设、改善民生、产业兴县、依法治县”四大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以推进跨越式发展为目标,重点实施旅游产业大开发;以提升经济发展能力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为目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以构筑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长治久安为目标,全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落实“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县“十二五”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奋斗。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主任所作的夏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安排2011年的工作重点突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0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任务,全力推进“1333”发展战略的实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常委会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切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代表、体察民意、关注民生,在重大政策落实、重要事项决定、重点工作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篇二: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务会议决议情况的报告20081128
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
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 日在葫芦岛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崔枫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就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作出了决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述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市政府制定了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在已有《葫芦岛教育》和《教育工作简报》的基础上,投入10万元在电视台、日报开设了“教育新天地”、“教育周刊”等栏目,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目前,市电视台制作教育专题节目29期,《葫芦岛日报》发表各类文章400余篇。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会、小记者站的作用,利用校园网、学校广播、校刊、宣传窗(栏)等载体宣传《义务教育法》,通
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依法治教,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一是教育经费得到落实。2007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9.5亿元,增长31.2%,教育经费总支出12.3亿元,增长24.7%;预算内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4639万元,拨款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由130元提高到160元,初中由170元提高到220元。今年,市本级教育经费2.1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1.3亿元,已拨付1.2亿元,完成92.3%。小学生人均年教育经费300元,初中生人均420元全部得到落实。
二是免费政策得到落实。今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861.2万元,免除23.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4412万元。从今年秋季开始,各级财政又投入478.1万元,对全市49182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三是困难补助得到落实。2008年,市、县两级财政落实补助资金98.4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给予补助,补助金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学年300元提高到550元,初中由300元提高到了800元,解决了1244名中小学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三)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改善教育基础设施。我市采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办学差距。2007年,全市投资6208万元,完成12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投资1468万元,改造危房学校61所、2.1万平方米,撤并
中小学校43所。今年,投资4974万元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10所,7所已经竣工、5所投入使用;投入1300万元,改造学校危房2.2万平方米,撤并中小学校30所。目前,全市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已完成40所,在2013年前再建设38所,共计87所;撤并学校139所,完全取消不足100人的学校和不足20人的班级,彻底改善我市农村办学条件。
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两类新三片”和“普九”工作,今年,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分别预算拨付2500万元、960万元、1500万元、958万元,目前,分别完成拨付19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958万元。在9月省检查验收中,四个县(市)区以高分通过省“两类新三片”和“普九”验收,这是继去年连山区“提高水平”,龙港区“双高”、“普九”通过省验收后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始终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做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首要任务,每年投入100万元培训专项资金,改善教师培训基地,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葫芦岛市“十一五”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等十个培训工程,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举行“师德论坛”活动,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职工考核聘任内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管理,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水平。
(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控辍保学得到加强。近年来,我市以农村学校控辍保学为重点,全面加强了义务教育的普及,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
学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小学入学率106%,初中入学率101.1%,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85.2%。我市辍学率始终稳控在省定标准3%以内,2007年为2.4%,今年控制在2%以内。
二是课程教改积极推进。继2007年“创设课堂教学情境年”之后,我市将今年确定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堂教学有效管理,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通过开展“加强课堂教学有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论坛”、组织现场观摩、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了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了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
三是招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全市统一组织初二地理和生物学科结业考试,以卷面得分的50%计入初中升学总分。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小学按学区招生,整体向初中移交。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为主”的要求,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市各省级重点高中和示范性高中定向比例逐年增长,今年定向比例达到80%,比2007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免试“双优生”由2007年的5%达到了10%。
(五)强化教育督导,建立现代管理体系。按照继承、完善、创新的原则,以督政、督学为切入,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加强了教育督导建设。从今年开始,组建了社会各界兼职督学队伍的教育督导团,建立完善了市、县两级对义务教育阶段监督督导机制,实施市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学校对教师和社会对整个教育系统的多角度、多层面监督评价机制,促进了《义务教育法》有效落实。
二、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进一步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深入开展体育法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体育系统学习宣传。7~10月份,在体育系统举办3期培训班,进行2次体育协会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了《体育法》知识竞赛,通过培训和竞赛,依法治体,依法兴体的行业氛围不断得到强化,体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修养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以设立展版、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网络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7月份以来,设立宣传展牌190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在葫芦岛信息网设立体育法宣传网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体育法》宣传与全民健身活动接轨。先后举办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青少年篮球赛、乒乓球赛等19项“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体育活动,26次开展体育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机关、进军营及“体育三下乡”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宣传贯彻《体育法》内容。
(二)加大体育事业投入,逐步改善体育基础设施。在城乡开发建设中,把体育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今年,投入520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投入120万元购置健身器材,不断完善群众体育健身基础设施。龙湾CBD“中的体育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明年将开工建设。
(三)加强竞技体育训练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篇三:六五普法人大决议
永安乡人大作出在全乡实施“六五”普
法规划的决议
2011年3月15日,永安乡第十六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实
施永安乡“六五”普法五年工作规划的决议》
《决议》指出:一、要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制永安乡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刻理解优化法治环境与优化经济环境的关系,努力为永安乡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治永安乡建设。要继续宣传普及宪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不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大力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以致用,在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社会事业依法管理,创建“法治永安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活动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三、要讲求实效,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突出抓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带头
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推行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这一群体不同年龄段,不同理解接受能力,以及所处的不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增强法律认知能力和法制观念。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法参予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常识。四、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工作机制。乡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明确的职责和分工,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本部门的法治实践,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讲究实效,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我乡组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总结“五五”普法的
经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执行力度,开展规划执行的年度或阶段性考核工作、表彰奖励工作。乡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五、要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乡人大,要把对法律实施的工作监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议题审议,组织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和督促本决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