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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21 05:48 | 移动端: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篇一:农业普查方案

各部门、管区:

根据《济南高新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

发展情况、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次农业普查设计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办事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办事处成立了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建设保障部,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财政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纪工委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政法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相关法律、普查期间信访、突发事件;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提供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等方面的事项;办事处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高新区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篇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及管理方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及管理方案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条件

这次全国农业普查使用现代技术采集数据,与往年农普相比,对 “两员”素质要求更高。为做好全县“两员”选聘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选聘工作由县农普办负责,乡镇(街道)农普办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一)“两员”的配备 xx县本次普查对象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居)委、xxx万农户、xxx万农业人口、xx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且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

按普查区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按村(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各普查小区“两员”数量,由 - 1 -

各乡镇(街道)根据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申请调整,经县农普办同意后确定。

(二)“两员”的条件 1.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群众工作经验。

(三)“两员”的选聘范围

普查期间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登记操作,原则上,选聘“两员”以乡镇驻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社区和村社干部为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要据理说服并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农业普查知识和手持智能终端的使用,掌握农业普查前的摸底、登记、复查、抄录、快速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农业普查。

- 2 -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

4.要遵守保密规则,严谨、细致作好普查对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乡镇(街道)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承担所负责普查区的宣传、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指导和检查普查员业务工作,负责与县农普办联系和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难以确定和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请示。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普查指导员在乡镇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各项普查活动。对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要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 2.制定本普查区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普查员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各普查小区的农业普查宣传、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普查小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带头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负责《行政村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引路员在普查指导员的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好住户和单位摸底表。

2.在开展摸底工作的同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 3 -

3.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

4.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5.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三、“两员”的培训

(一)培训组织

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乡镇农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县农普办业务组负责培训班的授课。

(二)培训时间

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

(三)培训教材

普查指导员以《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待定)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结合xx具体情况加以补充。

(四)培训方法

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数据采集设备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课堂摸拟试填和实地试填,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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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考评

培训结束时,每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参加测试,由县农普办统一出题。测试合格者,由县农普办为其颁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

四、“两员”工作要求

(一)忠于职守,尽职履责

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两

员”在开展调查工作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登记现场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对登记统计等资料并通过PDA准确填报、审核、上传数据。

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普查对象进行指导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县农普办,由县农普办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要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内容、普查表式和相关指标解释,熟悉单位核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等普查流程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PDA操作和数据采集等业务技能。

(三)持证入户,依法普查

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登记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县农普办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

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同时做好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四)践行操守,保守秘密

严格按照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内容,自觉对所获取的普查对象的全部资料和基本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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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汇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提纲

一、有关乡镇和村行政记录

全面了解、查看乡镇和行政村有哪些“三农”方面的行政记录,包括农村人口、农业补贴、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方面的记录。

乡镇和行政村的请款,需要入户调查才能知道;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数据建议用部门提供的数据更为准确,不用单独设置指标。

二、有关农业经营情况

(一)农村土地流转形式有哪些,流转状况如何普查? 流转形式:出租、转让、互换、入股

介于流转情况入户难,找人难,调查对象配合情况差,流转状况只有通过基层统计、走访调查进行普查。

(二)集体林权承包后林农的经营发展情况,在普查中如何反映?

在集体林权承包后,我县流转面积8万余亩,抵押贷款1940万元,发展林药、林菌、林茶等林下种植模式。林禽、林畜、林特等林下养殖模式,药材、食用菌、竹产品编制、食品加工等,发展欧威丰富;同时,林下景观开发,生态旅游也有较大发展,实现林下经济2.3亿元。由于我县是林业大县,在普查中,有部分产值不能如实的反应,比如杂竹。

应增加竹材竹笋加工收入、林下种养殖收入、林木林地流转收入、林业生态旅游收入、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这些指标。

(三)畜禽集中养殖区如何普查,单独设普查表还是分别从农户取得资料?单独普查与农户的关系如何处理?

建议单独设表,集中养殖区普查,建议以村为单位,以养殖数量或户数为基准进行认定,如村存栏和户数超过全县存栏平均数和平均户数的两倍以上为基础认定。

三、有关现代农业

(一)如何在普查中反映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订单农业如何普查?

关于现代农业的发展问题,除设置主要农产品的供给指标外,还应设置有关农业结构、农业物质装备、农业科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态环境、农业产值与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指标;

关于有机农业、生态农业、订单农业的普查问题,可重点设置生产经营面积和营业收入两个指标,同时辅之部分农产品产量进行普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标准是什么?组织与运作模式如何?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经济实体。

关于组织与运作模式问题:一是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二是通过流转土地或者建立死样基地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问题,主要包括:规范化管理建设标准(比如入社户数、每户成员出资额、统一购销农产品比例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质量标准、包装标识等)、品牌建设标准等。

(三)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情况如何反映?

在中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中,在农户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上,工商资本或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领域(提供农业投入品),产中领域(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及产后的流通及加工领域一直受到鼓励和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就是具体的表现形式。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目的是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是替代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在普查中,应设置: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生产经营领域、种养殖业规模,收入、效益等相关指标进行反映。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需要单独设表普查?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为准确把握其现状,建议借农业普查的契机,单独设表进行普查。

四、有关乡镇、行政村普查表

(一)反映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人居环境、社会保障、

关爱服务的指标有哪些?

社会治理体系:幅员面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耕地面积、村居委会个数、村民小组个数等;

人居环境:是否通电、通水、通气、乡镇村道里程、住房面积、住房性质、卫生厕所普及率等;

社会保障:新农合参保人数比例、传统救济人数、福利院床位数及收养人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

关爱服务:学校数、医院及卫生院数、医生及医疗工作者人数、司法单位个数、便民利民网点数、社区服务机构数等。

(二)如何处理乡镇表、村表与户表之间的关系?可否尽量缩短户表,扩展村表和乡镇表?

从统计口径上:乡镇表→存表→户表,同时三种表式的普查侧重点不同,为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乡镇表和村表应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填写,尽量避免三种表中人数、耕地面积等同一个指标存在逻辑错误。 根据二农普的普查情况看,户表指标设置过细,普查员工作量大且无法保证数据质量,建议三农普缩短户表。同时,为真实反映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水平、工业化进程、现代农业发展现状等方面情况,村表和乡镇表可适当扩展。

(三)自然村或新型居民定居点如何界定,是否需要普查?

自然村是人们自发形成,自然聚集在一起的村落,往往是一个或多个家族聚居的居民点,但不是一个社会管理单位。新型居民定居点是指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而局部实施的土地集约,人口集聚现象,即是按照“人口向中心村集中,住宅向小区集中”的原则,实施居民点布局的调查。

五、有关普查使用智能终端(PDA)

(一)以往调查和普查中使用智能终端(PDA)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在三经普中使用PDA,确实很方便,能做到数据实时共享,但是事中质量控制仍是一个难题,而根据三经普经验,需要改进的地方有:

①必须使用比三经普PDA硬件配置更为强大的PDA,这是实现更多功能的前提。

②必须使用比三经普更为快速的4G网络完成数据交换,保证采集程序更新能实时到达每台PDA。

③自动检测程序与审核公式更新,要求PDA立即更新或强制更新。减少因未更新的旧板程序中存在的BUG而带将错误普查表直接推送到数据处理服务器上。

④由于农普表式比三经普复杂、普查对像比三经普多、普查对像所在地多在农村PDA配置密度最好达到150户/台。

⑤普查地图尽量在国土土地二调村社边界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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