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新乡医学院 乙方:
为提高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效率,规范管理。经双方协商,新乡医学院(甲方)与 博士(乙方)达成如下工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聘期内享受三级教授工资福利待遇和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
(二)甲方提供乙方科研启动费150万元。
(三)甲方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待遇。
(二)乙方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考核和管理。
(三)乙方聘期内(聘期为五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完成以下科研工作任务: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EI(不包括会议文章)收录论文5篇以上(总影响因子不小于15.0),其中前三年发表2篇(总影响因子不小于6.0)。
2. 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累积到账纵向科研经费不低于150万(不含学校配套经费)。
三、其他条款
五年期满,学校组织期满考核,考核合格按照学校规定继续享受三级教授工资福利待遇。否则,按照乙方实际职务享受相关待遇。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事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