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毕 业 生: 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经过双向选择、相互了解,已达成就业意向。为维护招聘毕业生工作的严肃性,防止招聘过程中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三、毕业生保证自己所提供给用人单位的材料完全真实,无作假行为。
四、毕业生已充分了解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作安排和相关待遇,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将不低于所规定的服务年限。
五、按相关要求,农业户口在入职前转成非农业户口,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办理入职手续。
六、用人单位要收取并保管好毕业生的相关材料(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六级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
七、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习1到3个月后双方满意,同时经三甲类医院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用人单位不满意或毕业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相关原材料退还给毕业生,此协议作废。
用人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毕业生电话:
用人单位(签字): 毕业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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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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