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机制分析
[论文摘要]我国的企业并购 市场化的转型整合期,如何认识与防范并购中的法律风险,是摆在并购企业面前的 课题。这里从信息不对称、法律不对称、融资与支付、产权与主体、并购协议与程序、行政干预、 公司的反收购等 ,分析了并购的法律风险, 基础上 了治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论文关键词]并购;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
在 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企业并购是 产业结构优化、 资源和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战略,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转型,我国企业并购 市场化的转型整合期。当前许多企业在实施并购实践中 诸多的问题和后遗症, 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进而引起不良的社会后果, 并购的目的, 决策不明智、运作不规范、内容不合法等多 的问题, 对并购法律风险的认识 位、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不 是非常 的原因。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 ,是一项涉及政策、法律、财产、劳动等多个 的综合工程,而 认识并购的法律风险和 防范机制,则是 和 企业并购 的 前提,是 企业规模扩张和持续发展的 保障。
一、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
并购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实施并购 时 法律环境 或违反法律而遭受损失的 性。关于并购法律风险的内容,人们对此 了 有价值的探讨。  它包括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和并购后的整合风险; 从宏观、微观 了分析; 从 问题的的角度 了探讨;人们还对企业境外并购、跨国并购 的法律问题 了多 的 。在借鉴  的基础上, 着重从引起并购法律风险的原因 , 国内企业并购的视角,对并购的主要法律风险, 考量和分析。
(一) 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的一方拥有 的信息而另一方 ,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 信息,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 不利 。而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对收购方的 与 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 严重的不对称,给并购带来法律责任上的不 因素。 并购中最常见和 最大的法律风险 , 信息不对称的 ,被并购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会 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那些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现实中 多的是被收购方隐瞒 交易谈判和价格的不利信息。从并购方的 看, 多种生产要素、多种关系交织构成的综合系统的企业,极具 性,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并购方很难在 短的 内,能  被并购 的盈利状况、资产质量(例如有形资产的可用性、无形资产的 性、债权的 性)、产品质量、市场前景、劳动关系等,这就 在实施并购后,极易陷入“利益陷阱”,引发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 法律不对称而引发的风险 不同 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 国情文化背景不同, 的法律规定不同,而使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称。跨国并购受不同 的法律制度的约束与 , , 法律的不对称,极易 并购 法律隐患。同样,国内也同样 法律不对称的风险,我国企业并购法,散见于不 期公布的法律文件中, 并购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尚不配套规范,甚至还有漏洞与冲突之处,而且, 一时之需, 长远规划, 在法律层次较低,且 稳定性, 规范之间规定不 ,有些甚至 冲突。 有序、高效的企业并购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和 的配套法律政策措施作 。改革开放 ,我国的企业并购 发展, 企业并购的法律和政策仍不配套, 有些地方 了在程序和合法性上都有问题的隐形并购,甚至还有许多欺诈和 犯罪 。比如有些地方 以制定、发布地方性法规的 ,使某些主体拥有某些特定的并购权利。国内法律体系不健全容易 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从而 国内并购市场的发展。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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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融资和支付引发的风险 每一项并购活动背后几乎均有巨额的资金支持,企业很难完全 自有资金来 并购过程。融资风险是 企业在收购过程中往往需要注入 资金,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所 的筹资 会 自身的财务结构 ,从而引起财务和经营风险的 。这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资金在 和 上 可以 需要,融资 适合并购动机,现金支付 会 企业 经营等 。 主并企业的融资风险有两大因素: 融资能力。即企业如何 企业内、外部的资金渠道按时足额的筹集到资金,这是关系到企业并购活动能否 的关键所在; 融资结构。包括企业资本中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结构。企业融资结构 ,是 融资风险的 主要因素。企业通常可采用自有资金、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融资渠道。 债务融资的资金需要量与期限结构 并购资金需要量与资本结构的现状来安排,就会因并购后利息负担过重而 的生产经营,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从而也 财务法律风险的 。
(四)产权不明、主体不适格 的风险 企业产权明晰化是企业并购 的 前提。 对被并购企业的产权 界定或界定不 ,或者未向 办理 法定手续, 产权不明,并购后容易 并购方与被并购企业产权 人的产权确认纠纷,极易 股东之间、新老股东之间对资产价值和应承担的义务 争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 上属于全民所有, 上则属于主管 所有,企业只是 经营者,国有企业的产权是模糊的;集体企业的产权, 历史的原因,也带有“准全民”的性质。 企业改革要求 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在 的实施过程中,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几次变更, 合并、分立,由全民变集体,或者由集体变民营等等, 并购主体的不规范性,都直接 企业并购的过程,容易引发风险和争议。
(五)由并购协议、程序带来的风险 实践中,企业并购协议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并不少见。并购协议 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如关于特殊行业准入的限制和禁止性规定、信息披露等规定)和程序规定(如并购国有企业中的挂牌交易程序报告、公告、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机关的审批程序等)签订和 ,否则  协议无效,而且 产生并购争端,甚至引发诉讼。并购 安排的风险主要指对并购企业人力资源及资产债务整合中 的风险, 问题 解决不恰当极有 并购方与 方的纠纷,甚至 并购后企业无法 运转。
(六)由行政干预 的风险 公司并购 来说应是纯粹的市场 ,是企业 其对市场的判断 的决定。然而在我国企业并购的“ 主导”仍然 ,许多并购 与企业“ 努力”的结果, 并购主体“双元化”。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 ,企业并购 是企业 , 不介人,更不发布指令,而是 并购活动的裁判 行政 。在我国, 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动机,经常 优惠政策等手段强制或鼓励并购, 主导型的并购仍然频繁 ,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违反企业意愿强行并购,限制了企业并购市场的规模, 了企业并购的 资源的 流动,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的 ,往往 并购企业带来整合上隐患和风险。 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并购应当遵循法律和市场的规律,并 企业自主的经济法律 。当前协议并购是我国并购的主导 ,要约并购是最完全的市场主导并购 ,而 市场经济的  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束,股份在全流通基础上的要约并购将取代协议并购, 我国主要的并购 。
(七)由 公司反收购引起的风险 在对 企业 收购时,企业 的反应要么是同意被收购,要么是反对被收购,“非此即彼”。 企业同意被收购, 收购被称为“善意收购”,反之则叫做“恶意收购”或“敌意收购”,这里的“恶意收购”绝不带有贬义成分,它是 纯商业 。 有些并购并 两厢情愿的, 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或恶意收购时, 争夺公司控制权,被并购企业则 会不惜一切代价来设置障碍来 反收购。 如,国外常用的措施有:(1)诉讼。 企业可请求法院禁止收购 ,给  措施 抵御被收购 机会和 。(2)肉搏战。即 企业乘进攻企业全力收购本企业之际, 收购对方股票, 收购,以击退进攻企业对本企业的收购。(3)白衣骑士。即选择与本企业关系好的企业,让 来 收购。(4)弃宝护身。当获知进攻企业并购 是 某一 信息或资源,而 又无力与之抗衡时, 让出 资源,以 对方收购 。(5)焦土战术。即  现行将 企业抛空,降低 企业的价值,使其失去对进攻企业的吸引力。(6)金色降落伞。当 企业 将被收购时,对本企业管理人员支付高额补偿,从而 收购方需支付的价格。(7)送服“毒药丸”。 企业将 发行高利率短期债券,从而迫使对方 不考虑并购后所承担的沉重包袱,从而减弱甚至取消并购意图。 企业 反并购手段, 是严重的自残 , 过分关注管理层利益,或者是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都在 程度上损害了 公司自身的利益,当然,其系列反收购的活动会 的 了并购的难度和风险,严重 了并购企业计划的实施。从并购公司 看,既增大了并购活动的成本和支出,又需要花费 的 和人力 应对,以至 得不偿失,或者与 企业两败俱伤,并 引发更多的法律风险和危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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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并购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企业并购是 的系统工程,其 市场法律 ,在客观上 着包括上述法律风险在内诸多风险隐患,在科学认识 风险的基础上, 并购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是 企业并购 和并购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这里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就并购法律风险机制的建设, 国内外企业并购的经验和做法, 建议。
(一)慎重选择 公司 公司并购要想降低法律风险, 在于选择合适的并购 。在并购实施之前,并购企业应该 细致的调查,衡量 公司价值, 并购项目可行性 。 要对 公司所处的行业, 企业 与并购企业 的关系, 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人力资源等  调查、 和评估,为并购决策 依据。在自身资源 ,企业应该考虑自身特点和 ,希望 公司, 并购 样的并购战略和企业 有能力来 并购 。 公司的确立要与企业发展的现实、规划和战略相 ,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相 。  公司涉及的 法律问题众多、发展前景不乐观,势必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问题和风险。要选择合适的并购 ,应尽 采用协议并购 ,要约收购 属于敌意并购,容易 股价异常波动, 对此限制较多,法律风险 。协议收购 属于善意并购,并购交易对股价 较小,法律风险 也较小。而且, 双方协商沟通,还可以 信息交流、 理解的目的,降低并购交易的 风险。
(二)并购 的法律调查 并购涉及的法律情况是多 的,要 每一并购 的 情况来 调查项目和提纲,并 各案的 情况来 调查手段。法律调查是企业决策的依据,要严谨慎重,务求 。从实施调查的内容看,主要包括:A. 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股权或产权状况;B. 企业的资产状况;C. 企业的债权债务;D. 企业的诉讼、仲裁及 处罚状况(现实的和潜在的);E. 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F.被并购企业 人的责任问题等。 ,要 关注并购 的主体资质问题。并购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的主体 合法资质是至关 的,若交易主体 着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 并购的 ,重则 并购方的重大损失,甚至 并购失败。
(三) 符合 的并购方案 在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并购中, 是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或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最常见的情况有 几种: ,对破产企业的收购与兼并。包括整体收购( 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 收购(只购买原企业的 或 资产或承担 债权、债务)或联合收购(由多家企业对破产企业 收购)。 ,以控股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多数是采用以现金分期到饺购买股份或股份置换, 企业控股权。 还有 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以 控制上市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的目的。 ,以 资源 配置、资产优化组合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可以是资产互换 、股份互换 或 伴以现金购买份或资产、以资产兑换股份等多种  。 从宏观上讲,企业策划并购方案时可以参考为 几种 : ,购买式并购; ,承债式并购; ,吸收股份式并购; ,控股式并购。 并购 各有其特点,企业应 并购的目的和 ,灵活 选择和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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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密安排并购协议条款 规范并购 , 已制定并将 制定一系列 并购 的法律、法规, 既有规范 并购 的,也有规范并购策略的,既有 并购 的,也有限制某些并购 、策略的。并购协议是并购交易的法律 ,严密的并购协议条款是 防范 已知和未知法律风险的 保障。 而言,在并购协议中采用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来保护并购交易安全。从内容看,股权(产权)转让的主要条款包括:定义条款、股权(产权)转让、声明与 、股权(产权)转让的价格、转让程序(主要是双方对企业管理权的交接手续)、转让后企业的股权(产权)结构、企业债权债务的 (主要规定在合同所 的基准日前后企业所 的债权债务的分割与责任的承担)、保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职工的安置、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的终止、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通知和送达、 。 ,涉及并购国有企业协议的 审批, 的法律程序。
(五) 安排融资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 并购的 ,如何 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并购活动能否 的关键。 和创新融资 , 资金保障能力, 遵循资本成本和风险最小化原则。 ,测算好企业可 自有资金的 和 。 ,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这 负债融资和 财务风险 作用。最后, 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要使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 的比例。 融资渠道解决的是资金来源问题,融资 解决的是   资金的问题,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 。同一融资渠道的资金往往可以采用不同的 , 的融资 既 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融资渠道,也 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企业在 融资决策时,应 分析 融资渠道和融资 的特点及适用性,寻求两者的最佳对应。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 综合考虑 融资渠道。 企业 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就需要投入 的短期资金才能 目的,可以选择资本成本 较低的短期借款 ,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企业若届时安排不当,就会陷入财务危机。 买方是 长期持有 公司,就要 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用,来 收购资金的 筹集 。
(六)聘请高 中介机构 服务 并购是一项专业化要求 的 ,并购方 信息、人员、专业知识等 的局限,企业很难独自 并购,需要聘请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评估师等专业机构人员,它们在并购中对法律风险的防范起着 作用。企业在并购策划实施中, 有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协助和服务,是国际上通行的作法, 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在聘请专业机构时, 应选择业内 、专业素质 、 并购经验的专业机构, ,应 该机构与 公司 任何能够实质 并购交易的 和利益冲突。 实践证明有律师与无律师在并购策划、谈判、实施中所处的 地位、 性及对全 把握、判断、对 的取舍及价格等 有 的差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公司并购的 , 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律师在并购中的服务,能够防范法律风险,包括对并购活动的法律策划、审查 公司 资料、起草并修改并购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沟通并购各方关系等。企业应尊重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机构人员的并购意见,其主要原因在于并购 的法律性、专业性和 性,是企业并购 的内在性、客观性的要求。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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