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精选例文【一】
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要求自我。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更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向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要求自我,要以“打虎、拍蝇”的决心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入调查,肃清党员队伍,铲除队伍中的涉黑涉恶根基,让黑恶势力失去保护,无藏身之所。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问题导向,狠抓黑恶势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坚持深挖严打,严惩黑恶。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扫黑除恶不光要扫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还要肃清党员干部中的“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要为社会拔出这颗毒瘤。治标要治本,除草要除根,要全面铲除恶势力,就要将其连根拔起。要以雷霆手段快而准地打击黑恶势力,不给其任何喘息之机。
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干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我们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人民服务,坚决铲除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以及背后的“保护伞”。
202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精选例文【二】
扫黑除恶一定要由“严打”转为“常打”,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在黑恶势力的形成阶段或发展初期就予以坚决打击。不要等黑势力坐大,坐实,形成气候,否则会大大增加打击成本。防范黑势力坐强做大,减少黑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使扫黑除恶发挥最佳效果,坚持党对扫黑除恶的严格领导,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法律,在立法上支持打黑除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
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做好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准备;要着眼于社会治理的全局和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禁止刑讯逼供,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202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精选例文【三】
20_年10月19日下午两点,x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缙云校区A1-2213教室举办了关于“扫黑除恶”的专题讲座。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如果说平安是人们幸福的基础,那么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起于人民,终于人民,归根到底,扫黑除恶其实就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
通过这次专题讲座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首先我们明白黑势力无处不在,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其实黑势力具备以下四个显着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利用。敢于扞卫自我权益。敢于斗争,敢于拼搏。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人人都有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我的小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面对如此可怕的黑恶势力,我们要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不仅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并不断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加入扫黑除恶的队伍中来!
202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精选例文【四】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202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精选例文【五】
2018开年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政府及公安机关迅速主动出击,接连打掉一批又一批的涉黑恶团伙。此次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打击热潮,人民群众纷纷拍手称好,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扫黑除恶”一词风靡网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x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全国人民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提高政治警觉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黑恶势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保护伞”,弘扬正气,扫黑要断根,除恶要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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