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一】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x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二】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x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才能法治在社会有效运行、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手段。要深入开展走基层、串社区、进校园、到企业、上机关、入家庭等多种活动,深入浅出、深化创新法治宣传,强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文化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理解,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从知法懂法进而信法用法。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于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源于自己的切身体验。只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使老百姓合理诉求有地方倾述、有部门帮助维护,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信仰落地生根,全社会遵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音量是否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每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是非禁行的铁定准则。对工艺规则的稀松,会砸了百年老店的招牌;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与无视,则造成“法小弛则是非驳”、“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的不公与混乱。惟其如此,谁也没有开释的道理,法律才具备梳理社会繁芜的力量。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三】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通过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立法律权威》。
要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它要求我们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共同构筑起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法律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唯有历史积淀而成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我国古代的管仲也曾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这就是说,在治国理政框架下,法律只不过是一整套的系统条文、一系列制度规范,要想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还必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如果一个国家缺失了法治精神、一个社会没有了法治信仰,即使法律条文制定得再全面、再系统、再严谨,也注定会沦为炫目的装饰品。整个社会不仅不会有良好的法治风尚,而且法治也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由此可见,虽然法治和严密的法律条文、高深的法学理论之间有密切关系,但后者仅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已,要真正实现依法而治,还必须使法治信仰深植于每个公民的内心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建立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敬畏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要获得实质性的突破,并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效、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坚强地支撑,使法治能够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重要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逐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已制定出10多部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大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基本上进入了有法可依的状态。但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重要的是一个全民思想觉悟、文化观念迅速嬗变过程。实事求是地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多人的观念并未实现“华丽转身”,特别是对法律认同感、对法治敬畏之心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人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由此导致的最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敬畏意识并未建立起来,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并不少见;另一方面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法律实施机制某些环节失灵,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清醒认识法治精神缺失、法治信仰孱弱给依法治国带来的阻力,把提升全民敬畏法治、信任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意识,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中突出考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全体人民的崇高法治信仰,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景。多策并举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
引导培养全体人民敬畏法治。法治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时,法治就能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依法治国就能得以全面推进。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由体制性、制度性、结构性矛盾突出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及公民“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问题,一方面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从而示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內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另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常接受法治洗礼,使每个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促使全社会崇尚法治之风蔚然形成。
引导全体人民信赖法治。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要让人民信赖法治,就必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既能使个人权利得到更为全面地保障,也使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更为有效地规范。一方面,在立法、执法和各个司法环节,都要把赋予和尊重人民权利,保护和实现人民权益作为头等大事,千方百计地保障法定权益顺利兑现,义无反顾地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被侵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增强老百姓法治面前的归属感,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主动寻找法律途径,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另一方面,要严格规制执法和司法权力,推进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坚决遏制和严惩各种枉法渎法行为,让人们能够通过活灵活现的现实,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增强对法治的信任感,在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性表达个人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治。法治要义之一,就是人们能够对法律普遍服从和遵守,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靠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它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真正做到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引导和带动全体人民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永远跑不出法律的笼子。
引导全体人民捍卫法治。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真正树立起来,人民的各项权益才有坚强后盾,社会的x久安才有根本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用法律来武装自己,当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当法律的公平正义遭到人为践踏时,要敢于同一些渎职枉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更趋多元化,社会利益诉求也愈加纷繁复杂,每个群体、每个人都可能有种种缺憾和不满。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要多一点独立、少一些盲从,在法律和制度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四】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x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才能法治在社会有效运行、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手段。要深入开展走基层、串社区、进校园、到企业、上机关、入家庭等多种活动,深入浅出、深化创新法治宣传,强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文化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理解,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从知法懂法进而信法用法。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于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源于自己的切身体验。只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使老百姓合理诉求有地方倾述、有部门帮助维护,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信仰落地生根,全社会遵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音量是否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每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是非禁行的铁定准则。对工艺规则的稀松,会砸了百年老店的招牌;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与无视,则造成“法小弛则是非驳”、“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的不公与混乱。惟其如此,谁也没有开释的道理,法律才具备梳理社会繁芜的力量。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五】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六】
2014年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座法治里程碑。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正如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x久安的长远考虑。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治重在“宪法之治”。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究其深意,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在于“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爱民”,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纸”。她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民主的最高法律形式。如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么,宪法与高中生有关系吗?为什么我们上学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呢?很简单,宪法第46条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不是身外之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讲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x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作为合格的公民和未来法治中国的栋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法律信仰》,谈谈我对宪法的认识和体会。
我很荣幸自己出生于法律之家,父母亲是备受人民尊重爱戴的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
因此,我孩提时代在父母亲的耳濡目染之下,就对宪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认识到宪法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人民权利的,就如列宁所说:宪法就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进入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后,特别是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之后,我更加明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x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
中国共产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等,这是中国法治进程史上又一重大里程碑。
法治重在“宪法之治”。
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
曾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
究其深意,宪法精神的价值与意义首先体现在“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笼子里,以保证国家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其次在于“维权”,即充分运用宪法来维护和保障人权,以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最后在于“扶弱”,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生活面临困境时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扶及救助。
因此,“限权”、“维权”、“扶弱”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随着普法教育的施行,公民法治意识越来越强,面对因身高不够被企业拒之门外、因患乙肝公考惨遭淘汰、农民工讨薪困难等“社会不公”、“权益侵害”现象,公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找关系”、“走后门”,而是采取宪法法律的有力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宪法的有效实施,在中国宪法史上出现了不少里程碑案例,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不断推动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如“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齐玉苓案,表明了公民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保障;“中国违宪审查第一案”——孙志刚案,表明公民的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等等。
宪法不是身外之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x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理想,当其他法律衰老或者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所以作为一名中学生、作为一名青年,作为未来法治中国的桥梁,要厚青年之修养、畅青年之精神、壮青年之意志、砺青年之气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以推进依法治国。
谢谢大家!
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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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坚定法治信仰国旗下演讲稿范文优选8篇【八】
大家下午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为民族的未来奠基》。一提到法律,人们往往联想到违法乱纪、贪污,法律意识对于普通教师就像是外洋大轮船,似乎很遥远,有没有法律意识也不伤大雅。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规范着我们的言行。
这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暂且隐去人物真实的姓名------南方某集团公司经理出差到x,一天,他急匆匆从公寓楼下来,为赶时间,跨越楼下的一块草坪,省却了门前一段不长的s型小路,准备开车去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这时不远处走来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位x警察,很礼貌地向他敬礼,递过一张字条:因跨越草坪,罚款280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三百元,经理一惊,三百元对于月收五千元的国有公司经理不过九牛一毛,可传扬出去很不体面,经理赶快递烟、陪笑、认错、解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竭尽全力地套近乎,警察只是尴尬地笑,终于怏怏离去。经理虚惊一场,风驰电掣般开会去了,根本没往心里去。第二天,经理在驻地接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他怎么也记不起几时犯过法。
到了法院,才发现是为昨天自己跨越草坪的事,于是又是一番认错、解释、痛改前非、下不为例,竭力地陪笑。要是在内地,这都是下人干的事,想不到他如此地费力,法官竟始终一本正经,不但不买帐,反而加罚二百元。经理怎么也想不通,x人如此不讲情意,他向律师讨教,律师解释说在法庭上不严肃,贿赂法官是对法律的戏弄,亵渎法律,自然要加重处罚,经理才若有所悟。至此,我们不难理解,党的十七大为什么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其实十多年前,邓小平就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江泽民也强调,教育是个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要使人们的法制观念从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惟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职责。但法制教育喊了几十年,仍是学校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其他行业有不同,教育是未来的事业,发达地区教育的今天,就是我们教育的明天。
中小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最佳场所、最佳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标本兼治,是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工程、希望工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深入人心,教育观念的更新势在必行。依法规范教育行为不可阻挡,作为教师,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提高法律意识,就会被市场抛弃。没有这样的紧迫感,仅仅抱住过去的经验不放,必将重复落后挨打的历史。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全民素质,法制观念是国民素质中众多组成部分之一。培养一个法官、律师,不如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提高一小步。对中小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毫无疑问应树立中小学生的法律信仰。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业,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总之,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教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别无选择。诸位朋友、诸位老师,各级领导,为法治之花开遍祖国大地,法治精神深入民心,让我们携手,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为孩子的一生奠基;为祖国的明天奠基;为华夏民族的未来奠基!谢谢,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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