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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

来源:蚂蚁范文网 | 时间:2022-02-13 15:23:50 | 移动端: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
  法官向大家普及了宪法知识,介绍了宪法的制定和历次修订过程,宪法的作用、基本价值,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一】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在x省x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2015]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 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一、出示了张店大队[2015]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用来证明事故的事实经过、窦效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三、出示了护理人员的身份证一份、劳工合同原件一份及工资明细、护理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护理费用情况;法院旁听体会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二、对证据二的医疗费发票无异议,但对该组的其他证据有异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定后承担责任,挂号费、救护车费、急救网络费不属于医保范围,应当依法扣除该部分的赔偿;

  三、对证据三有异议,认为该组证据未提供护理人员与伤者的关系以及误工证明,根据伤情可知,事故造成原告脑外伤和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无鉴定要求原告院外护理,根据市误工80元/天的标准,被告只承担急诊留观3天的费用,即

  240元赔偿;

  四、对证据四有异议,被告只承担急诊留观3天的必要交通费,即按10元/天的标准,承担3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 法院宣判: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

  心得与体会: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法院旁听体会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二】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或因为电视,或因为书籍,就总感觉法律是很神圣庄严肃穆的,虽然它是为所有的人民服务的,却是离我们日常生活很遥远的。但是这学期上了孙英老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才知道法律也可以离我们的生活那么近,譬如每个中国公民只要凭借身份证都能亲自参与到法院审判当中去,这完全颠覆了我之前对法律那种神圣不可接触的观念。

  所以在3月29日这一天,我们一整个思修小组经过跋涉来到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去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其实,从民大去往位于海淀区的人民法院路途还是比较遥远的,但是,这完全没有减退我们的热情,大家一路在地铁上有说有笑,即使期间因为迷路耽误了一会儿行程,脸上还是难掩的兴奋与期待。一下车,雄伟的法院大楼马上带给我们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我们渐渐停止了嬉闹,掏出身份证来准备安检。然后,还要填写旁听证,再经过两道核对手续才能旁听。然而,这看似繁琐的手续并没有让我觉得麻烦,反而,我觉得这是对法院的基本尊重和保护,更能体现法院的神圣。它能使一进入法院里的人群意识到了法院的威严和庄重,我觉得这一点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我们确实需要提升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在实质的内容上。法院旁听体会

  进了法庭,我们还被要求把手机关掉,以免对审判造成不必要的干扰。这次,我们要听的是一件关于债务纠纷的民事案件,属于二审,所以,我们一开始也没有对案件有太多的了解。不过,

  可以看出,上诉方在并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前来上诉,让被告方凭着一审的结果和确凿的证据占了上风,后来,这次审判还因上诉方不能出示具体的证据而被迫停止,让我们心生无奈,也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虽然社会上有一些不公平的是发生,但在法律层面上还是需要讲程序有证据的,这又提醒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要留个心眼,多一份防人之心。不过,还算见识了一次审判的过程,真的跟在电视上看的英美法系的法院审判大相径庭。在这里,是审判长说了算,所有律师法言和证物上交都要经审判长同意方可进行;而在英美法系中,涛涛雄辩的律师和审判员才是法庭上的主角,而法官只是充当一个主持的角色而已。

  虽然这次法院审判结果不太如人意,但我们也确实体会到了法律在日常生活所起的作用和所发挥的力量。这也让我们深思我国的法制社会建设进程速度还需加快,让更多的人体会到在这个社会上不是人情决定一切,法律才是力量。

  这次法院旁听虽然时间比较短,感觉有点可惜,不过,这也足已让我感受到法院的庄严和神圣,并且让我感受到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去法院旁听更多精彩的案件!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三】

  4月29号,和几名同学一道,我们很荣幸有机会走进了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场进行了旁听。该庭审理的是由两位小区居民诉讼x市规划委员会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

  与其他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一样,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准备阶段由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然后在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后,核对当事人和其他代理人的身份。在开庭前,法官强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是没有反诉的权利”后,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在本次案件审理中,出现了一方“第三人”。这个特殊的“第三人”是我在之后才弄明白的: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同提起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接着我们专注地倾听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人的陈诉,关注着审理的各个环节。在法庭辩论阶段,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对法庭举证的证据进行合理推理和论证。义正言辞的起诉书,融情入法的辩护词??都给了我从未有过的震撼。在审查中,双方可见都是下足了功夫,唇枪舌战,见招拆招,不过面对如山的铁证,法院是会判一个公道的。在15分钟的休庭后,合议庭继续开庭,法官首先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证,并阐述了采纳这些证据的理由,最后,各方当事人起立,由审判长宣布了最后裁定。

  我感觉这一次的法庭旁听还是算得上是不虚此行的。从这次的旁听中,我获益匪浅。不论是法庭审判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扩充,还是法庭旁听带给我的发人深省的思考,都是此次前往所带给我的宝贵的财富。先拿具体学习的知识来说吧,我是第一次听说“行政审判”一词,很高兴我弄懂了它的具体意义和目的,还记住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审判的程序、行政审判与其他审判的区别以及最开始书记员有宣读的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应该遵守的规定。在我所学习的专业中,也有涉及到法律,虽然这次去听的是行政案件,与自己所学的《经济法》没有很直接的联系,但是我能感觉到它们作为法律有着同样的严谨很神圣,同时觉得自己能够接触到理论上来说自己应该在生活中很少能够很系统很认真的去身体力行学到的知识,真的感到很开心。

  再次想谈谈自己比较深入的一些思考吧。通过这次的旁听,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我们的身边。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法律将在我们的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日趋提升。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从容地面对和正确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遵纪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最好能够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四】

  本人于2016年4月8日到杨浦区人民法院参与旁听法院民事案件审理,下面即我旁听的过程与感想。

  进入法院前在门口领取学生旁听券,获得旁听证,经过门口严格的门禁审查后由下行楼梯进入民事法庭部分。全庭共设民事法庭庭场十余处,大致是受理诸如民事借贷纠纷,家庭矛盾,社会事务法律认证之类案件。我选了一起判定民事行为能力案进行旁听,必须事先说明,我所选事件从始至终并未出现控方与被控方的激烈争执,此事系一普通审判。 庭前:民事调解阶段

  审判员询问了双方证件是否携带齐全。对案件类型,以往类似案件的审判惯例进行了一些说明。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简单梳理。指出了控方所提民事行为能力判定甲方申请依据的不足之处。期间控方与被控方(俩人系姐弟关系),两人时有交流,一起合计审理过程。 庭中:审判员宣布开庭

  甲乙两方姓名询问,甲方对所控告内容进行陈述,书记员开始记录案底。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甲乙姐弟俩的母亲系一86岁脑血栓患者,瘫痪在床多年,生活已不能自理。姐弟俩的父亲,即原监护人于去年11月份去世,老俩口现有位于x杨浦市光四村住房一套,现需对老母亲监护人进行变更,裁定其行为能力,以便对其财产处理权限范围有所认定。审判员要求甲方具体说明其母亲病情,并获得甲方提供的病情诊断书一张。乙方为代理人出庭,代理人为老人的女儿。全程同意甲方所陈事实。

  庭中:辩论阶段

  由于此案类型,乙方同意了甲方所说的一应事实,并未反驳,所以两者并未进行过多争论。甚至乙方对甲方所说内容进行了一定补充。

  核查阶段

  书记员为两方呈递了庭审记录供双方核验。审判员询问两方是否认为记录属实,是否认为存在遗漏,不实情况;两方未有疑问。

  审判:审判员条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法》中相关条例对此案进行审判,判定甲方所提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申请证据不足,判被控方为限制行为能力。

  整个过程中,我必须说,虽然没有旁听大案,但还是充分体会了一次法庭的庄重整肃,尤其是这小案件的审理,一丝不苟,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讲法理的地方,法律至上;从一个其它角度考量,我所看到整个程序感觉是很标准的,但我要说的是,法庭其实还是有日常生活气息的,没有了之前一直的对这个神秘地方的陌生。说到维持法律的神圣,在既有对案件把握处理的条件下,有更深的意义,生活与法,可以再远一些,可以再贴近一些…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五】

  12月x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六】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不齐的,千人千面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去善良正义诚信,我觉得真正意义上的门不闭户,道不拾遗的善良社会其实是一个永远的乌托邦之梦,所以这就更加需要法律的后盾保障与防范,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法律人的市场;五、在庄严神圣的国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官不自觉的在“堕落”(打瞌睡),这不得不让我去肆意的想象现在的司法执法乃至立法的现状,还有,难道在审判庭上唯有审判长在中流砥柱吗?左右之审判员几乎不置一词甚至想离开就离开,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吗?这点我确实搞不懂。六、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觉得确实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试是一大挑战,我想,律师行业就更是挑战啦,尤其是像x、x那样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抓紧培养与挖掘自己的能力与提升综合素质,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担当今后要面对的诸多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七】

  干传仓原为x一建x分公司一名员工,在x肺科医院工程建设中因机器工伤通过仲裁向分公司索赔,孙必祥和孙必海为其作工伤证言。干传仓已通过仲裁索赔成功,但后来分公司又因此事不发干传仓三人的工资,因此分公司瓦工班班长张仲存将缴费单和工资条以短信形式发给x一建,接着x一建将分公司告上法庭。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分公司败诉,分公司不服原判,所以向干传仓三人和x一建提出上诉。

  今天主要的焦点有两个,第一个是上诉人说x肺科医院工程项目已承包给x春晖建筑劳务公司,坚持说这是劳务纠纷,不承认干传仓三人为其公司员工;第二个是上诉人说他们公司瓦工班班长叫“张中存”,不叫“张仲存”,说张中存并没有发类似短信,被上诉人说这是“中”“仲”不分,但就是一个人。到最后审判长让上诉人提供12月30日张中存在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待终审。 旁听心得:

  我是八点到的,八点半开庭,等了半个小时,然后因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到而又推迟到八点五十,法院的时间观念为什么也这么差啊。还有就是,这次的法庭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律师,好像没有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威严,中途被上诉人还打了个电话,被一个审判员训了一番,竟然敢在法庭打电话,我第一次见到。

  我感觉这次的庭审跟我们的辩论赛差不多,有上诉、辩诉、举证、辩论和最

  后意见等环节,这让我感觉到法庭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平时的观念就是法庭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要是有人说他要去法庭,别人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他犯了什么事,这就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法庭。实践得真知,法庭是为我们解决纠纷的地方,是为人民服务的,何惧之有?

  接下来有必要谈谈这次的庭审,自我认为上诉人上诉不会成功,他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证据都不能充分证明四人不是其公司员工。还有就是我最讨厌那种拖欠工资的事情了,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别人辛辛苦苦为你工作,你获取员工的剩余价值也就行了,还拖欠工资,不就是一点利息的事吗,人家也要养家糊口啊,拖欠工资是很过分的。

  其实庭审的过程还是很严谨的,一切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讲究证据和法律依据,这充分体现了庭审的公正性,这才是人民的法庭人民的法院。

  这次法庭没有律师,只有两个委托代理人,很明显的,他们都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认识,所以我们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律师行业制度,做到人人请得起律师,人人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通过这次法庭旁听,我了解了案件的基本审判过程和法庭的公正性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必须为其犯下的错误付出一定的代价。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和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优选范文【八】

  刚进法院我就被那种肃穆的气氛震撼住了,凝重庄严的设计更是让人不自觉地感受到法院的权威。我想这正是法律独特的魅力,它无声无息我们却能时刻感受到它威严的存在,任何人在这里都会不知不觉中升起对法律的敬仰。

  这次审理的是一起2001年的抢劫致人死亡案,仅仅因为5块钱的出租费而引发悲剧。杨某某系x人,在x无业。一日他因出租车司机多问他要5块钱而起争执。事后为报复找了柴某帮他打被害人,结果使用剃须刀等利器致被害人死亡。他声称不知道柴某还抢了被害人70多块钱,一部手机,一部传呼机,最后他们还抢了被害人的出租车,一路行驶。结果车掉到了沟里,他们请求加油站帮忙拖车。杨某又回到自己老家对母亲谎称是朋友的车出事了需要钱,然后还在村里举行了订婚仪式。没几天听见警察找他的消息,遂开始逃跑。十年间逃跑至多个地方,最后终于在2011年被x市公安局抓获,移交至x。

  听完这个案情,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仅仅因为5块钱的问题就让这么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也让被告人不能与家人团聚,十年来多处逃窜,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悲剧究竟是因何引发的呢?难道就是5块钱吗?这又折射了社会怎样的现实?带着这么多未解的问题,我又继续认真地听了下去。

  接下来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杨某。在讯问过程中,被告承认基本犯罪事实,但在细节中坚持称他只是想要报复被害人打他一顿,也没有事先与同伙柴某协商抢劫,而且也不知道柴某在过程中抢劫。对于他跳跃情节,说话不清的情况,审判长都给予了适时的提醒。公诉人继续举证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找到的作案工具,还有相关照片等,审判长确定被告人和被告的辩护人对证据没有异议。

  然后进行的是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但是原告代理人坚持称被告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将其绳之以法,因为被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原告代理人称她弟弟即被害人是有正当职业的还很年轻,他跑出租是下班后顺带的,而且也不固定。被告却因为5块钱对他下此毒手,不仅毁了被害人的一生,也破坏了自己的生活。原告代理人还叙述了其家属因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声泪俱下,他们也希望能够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他所犯的罪行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时我就被感动了。被害人家属悲痛的陈述让我感受到失去亲人的痛苦,尤其是被害人正值年轻,大好的人生时光还没开始就被迫结束,这是多么残忍。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5块钱,因为被告一时心智不成熟做出了让他后悔一生的错误的决定。何其悲哀!

  最后当庭未直接宣判判决,结果未知。虽然没有宣判判决结果,我想不管怎样他注定是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的,为自己一时不理智的行为买单。如若当时他能心平气和,正确对待这件事,不采用报复的方式来解决以此达到心理平衡的话,这件惨案也不会发生,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如此恶劣的影响。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人们应该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多想想后果,三思而后行才能避免惨案的酿就。况且他也是有家室的人,有妻儿有老小,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受害人家属的心情。不管结果如何,对于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被害人即使得到了法律的公正,但他们失去了最亲的亲人啊,这是什么也换不来的。而对被告而说,他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顶梁柱。就这样走入歧途,实在是让人为之惋叹。

  由于5块钱引发惨案,我想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古人所倡导的“x社会”到哪里去了呢,而今的和谐社会下却还存在着这样需要我们深刻思考的悲剧,看来我们还应该做出更多的努力使我们生存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个个案折射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也成为我们教育公民增强法制意识的反面教材和有力依据。

  除了对本案的一些思考以外,我对法庭审判程序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审理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来展开的。其中印象深刻的是不管从审判长还是到公诉人,这些法律工作者都有着极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例如审判长形象严正,语速不快不慢,给人一种沉稳正直的感觉。而公诉人的表现也非常出色,他有着清晰的思路,虽然有点感冒,但说话声音还是洪亮有力。由此我想到这些法律工作者是多么辛苦,即使生病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工作,我想他们坚持的不仅是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对法律的信仰,对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公正的坚定信念。

  而且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将来我就要像他们一样从事相同的工作,面对同样的人生挑战,我能否像他们一样做到这样优秀呢?答案是未知的,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我能做的就是踏踏实实,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每一个成功的人,谁不是经历了艰难困苦才获得让人艳羡的成果,这些卓越的法律人才也是经历了长时间的磨练与探索才获得现在的胜利。他们刻苦攻读理论知识的时候,辛苦进行法律实践的时候,谁曾想到有多少的苦难等着他们克服?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不仅需要顽强的毅力,坚定的信念,还需要强大的内心和不怕挫折的勇气,这都是一个卓越法律人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所以反思之余我也受到了深深的鼓舞,何不把他们作为我的榜样呢?作为一名法学的大二学生,我还要走很长很长的路。而这正需要有榜样的力量支持我,引导我前进,给我有益的建议。我想我会认真学习他们的品质,不管今后将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运用自己日渐成熟的头脑和慢慢积累的经验来面对和处理。可能刚开始不会有那么让人满意的结果,但谁不是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走过来的呢?成功的金字塔需要我不断努力地攀登和探索才能领略它的精彩和奥妙。

  通过这次法院旁听,我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它是神圣的存在,我们每个人都不自觉地被它的威严所震慑。然而法律又是公平公正的,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坏人。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必须为犯下的过错付出一定的代价。曾几何时,这些误入歧途的也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也曾有过美好的昨天。只是一时恶念才令其丧失自我,置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葬送了他们本该更加多姿多彩的人生,害己又害了家人。一念之差就造就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难道他们心里就没有悔恨吗? 毫无疑问,没有谁愿意承受这样巨大的痛苦。所以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走好每一步路,因为我们肩负了太多的希望与责任,怎么能允许我们误入歧途呢?

  而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加强对法律的理解与学习,运用好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我们现在学的都是理论知识,而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实际运用。只单纯地学习背诵书本知识和法条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髓。

  我想,对于我而言,这次旁听重要的不是看案件本身,而是法律带给我的深深震撼。第一次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它的意义有多重大。我不仅学会了更多独立的思考,将其与社会现实联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我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努力的方向。那些优秀的榜样给了我前进的力量,让我懂得成功之路很艰辛,但坚持到最后获得的成果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那份战胜困难战胜自己的成就感,更是其他人所不能深刻体会的。 在此次旁听活动中我真的受益匪浅,收获了很多,非常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努力能让我们有这次珍贵的法院旁听机会,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也为我们今后将要从事的法律工作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实践机会来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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