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精准扶贫户承诺书
承诺书
我是新仁乡隆兴村 组村民,外出务工期间没有在隆兴村以外的任何地方购买或自建房屋、购买车辆、无营业执照经营各种商品。
如存在虚假隐瞒,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我愿意承担并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1 年月日
篇二: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承诺书4000份
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承诺书
马场镇人民政府:
我户系 村 组农户,现根据“精准扶贫”相关文件精神,申请列入扶贫对象户,为此,我户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户保证现行家庭经济收入条件符合“精准扶贫”对象户指标要求,无隐报,瞒报收入情况。
二、保证在接受资助,扶贫致富的过程中,勤劳致富,踏实创业,主动配合扶贫工作。
三、在接受扶贫帮助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不滋扰生事,不越级上访,不参加非访群访。
四、保证按照“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要求配合镇人民政府完成“精准扶贫”项目工作。
五、“精准扶贫”项目如需使用我户土地进行连片种植、养殖项目,我户无条件配合村支两委组织协调,完成项目。
六、保证按照“精准扶贫”项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
七、在完成“精准扶贫”项目工作后,并做好后期的生产、脱贫工作。
承诺人:年 月 日
篇三:贫困户承诺书
镇村相对贫困户承诺书
我是相对贫困户 (户主姓名)我家共有 人,家庭成员是:。 我户充分了解了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符合相对贫困户认定标准。我保证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来我家调查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无虚报、瞒报等行为。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建议的帮扶项目,踏实创业,勤劳致富,努力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配合上级部门检查与认定,力争到年实现稳定脱贫。如果我不配合此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积极发展帮扶项目,或有欺骗帮扶项目、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理。
承诺贫困户签名:
承诺日期: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