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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2000字大全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5 | 移动端:读书笔记2000字大全

篇一:2000字《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范文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2000字

有喜欢看俄国作品的,建议先看《战争与和平》,然后看《静静的顿河》,再然后看《古拉格群岛》。

当然,如果想额外补充一些营养,可以去读波兰的《火与剑》,在那里有哥萨克人的前世。他们向往自由,为了摆脱波兰人的奴役而借师助剿,选择的对象居然是俄国人。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比这更黑色幽默了。

从感性的角度讲,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对俄国和俄国人充满了矛盾的感情。他们的人民容易伤感、喜怒无常、傲慢和自卑并重、既有托尔斯泰悲悯的灵魂,亦有种族灭绝种种暴行。

我们对俄国人的好感,源于本朝体制对苏联帝国的继承和模仿,源于各种各样的故事和民歌,我们愿意相信他们是沧桑的、强大的、深沉厚重的、外表沉默但是内心情感丰富的,事实上俄国人有这样一面。就像日本人的双核一样,他们的确有这样一面。

但任谁也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他们是残暴、无信义、侵略成性的。其实,从历史的脉络来看,古代的斯拉夫人变成今天的这种德行,和蒙古人的入侵有极大的关系。鞑靼人在历史对罗斯人造成的伤害与侮辱,成为了俄国人最早的启蒙老师,当罗曼诺夫王朝崛起后,俄国人就用鞑靼人的方式向周边所有的民族输出着伤害。

从罗曼诺夫王朝开始,俄国人就开始了圈地的脚步,沙皇俄国是这样的,红色苏联是这样的,今天的俄罗斯要不是虚弱的头重脚轻,恐怕也还是很想这样干的。

而红色帝国苏联的建立,则是泛人类性质的伤害。首先,它推翻的是一个腐败但是温和的封建王朝(说温和是因为,它对各种各样前仆后继的造反者始终是宽容的,这种宽容导致了王朝的崩毁。换个角度看,列宁或者托洛茨基或者斯大林这样的人物一旦存在于苏联或者我们天朝,早就从肉体被和谐掉了,还会允许你站在广场发动群众?),建立了和封建王朝相比一个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恐怖暴政。新的集权统治的特征,请参照乔治.奥威尔的《1984》,那里面有非常形象、具体、生动、裸体的说明。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史诗,也是一个古老的情感丰富、多愁善感而又残暴无比的民族的悲歌。你可以把它解读为俄罗斯人的悲歌、霍霍尔人(乌克兰)的悲歌、哥萨克人的悲歌。在那样一个时代,人是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的。

前面有位网友的文章写的好: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但是,这恰恰是一个悖论性的话题,自人类有文字的历史以来,有哪一代人不会被命运裹挟呢?即使是21世纪的今天的天朝,我们谁又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呢?

当然,那位网友说的最到位的一点就是,逆流的命运。马师傅主义的崛起,红色俄国的建立,就是人类历史上的逆流。我们看的到,小说里面无论格里高利怎样选择,都必然是错误的,结局都是悲剧的。即使他做出背叛的选择,帮助党和红军去屠杀自己的哥萨克同胞,别忘记,内战结束后的种种运动和大清洗。像托洛茨基这样的红色学长都会被证明是伪君子和阴谋家,那一个前皇俄军战士,哥萨克人格里高利又怎么可能是清白的呢?在那样一个大时代里,小人物只能是悲剧性的命运。人们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按照东方式的观点,这叫宿命。哥萨克人未必懂宿命,他们只知道他们古老和热爱的生活方式,彻底的被改变了。顿河静静流淌,而那些美好的岁月再也回不来了。

一纵队行军骑兵从道路右边开上来,越离越近。葛利高里听到了久已熟悉的、哥萨克的一套装备有规律的、和谐的响声。听到了无数马蹄的低沉。同样也很和谐地踏在泥泞的路上的狐卿声。已经开过去了约有两个连了,但是马蹄声一直还在响;看来,大概有一个团正从道旁开过去。忽然在前面,静穆的草原上空,一个领唱的雄壮。粗野的歌声,像鸟一样腾空而起:弟兄们,在卡海申卡河上,在萨拉托夫美丽的草原上

于是几百人雄壮地唱起了占老的哥萨克民歌,唱衬腔的男高音用强有力的、悦耳的声调

压下了所有人的声音。这个响亮的、震撼人心的男高音压下越来越弱的低音,还在黑暗中颤抖的时候,领唱的已经又唱了起来:哥萨克——自由的人们世世代代地在那里生活,所有顿河的、山脊的和亚伊克河流域的哥萨克

葛利高里的内心好像有什么东西爆炸了突然袭来的哭使他全身都颤抖起来,喉咙痉挛得说不出话来。他吞着眼泪,贪婪地期待着领唱人再开回唱,自己也无声地跟着领唱的人嘟味着从童年就熟悉的歌词:他们的头领——是叶尔马克。季莫费耶维奇,他们的大尉——是阿斯塔什卡。拉夫连季耶维奇

歌声刚一响起来,大车上的哥萨克们的谈话声一下子就沉寂了,也听不到吆喝马的声音了,成千的车辆在一片深沉、敏感的寂静中向前移动着;在领唱的人竭力唱出最初的字句的时候,只听见磷磷的车轮声和马蹄踏在烂泥里的狐卿声。黑乎乎的草原上空只有这只流传了数百年的古老的民歌在回荡。这只歌用一些朴素、简单的词句,讲述曾经勇敢地打垮沙皇军队的自由哥萨克祖先的业绩;讲述他们怎样驾驶着轻捷的快船在顿河和伏尔加河上出没;讲述他们怎样打劫沙皇绘有鹰徽的航船;讲述那些劫后商人、贵族和军政长官的狼狈相;讲述被征服的遥远的西伯利亚自由哥萨克的子孙们在忧郁的沉默中倾听着这雄壮的歌声,他们正在可耻地撤退,他们在这场可耻的、反对俄罗斯人民的战争中被打得落花流水

一团人开过去了。唱歌的人追过车队已经走远。但是车队还在像着了魔似的在沉默中走了很久,大车上既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也听不到吆喝疲惫了的马匹的声音、而像满潮的顿河河水一样浩荡的歌声,又从远处的黑暗中飘荡、扩散过来。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红色革命胜利后就会输出革命。再后来,东欧、中亚、我国,无数的格里高利们前仆后继,悲哀的骑墙,被砍掉脑袋或者背叛了做人的尊严苟活。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2000字

一提到最伟大的俄语文学作品,很多人首先会想到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想到他们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英国作家毛姆把《战争与和平》列为他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名作之首,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则宣称,《卡拉马佐夫兄弟》才是最伟大的小说。毛姆主要是从文学创作角度来看的,而弗洛伊德之所以推崇《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欣赏里面的弑父情结,认为揭示了普遍的、深度的人性。这两本书我都读过,然而读了《静静的顿河》之后,我以为最卓越的俄语文学作品,应该是后者。

现在,我们把这三部作品比较一下,说明《静静的顿河》为什么胜出?

从结构样式看,《战争与和平》与《静静的顿河》最为接近,都属于史诗巨著,都展示了宏大的历史场景,塑造了众多生动的艺术形象,那种对于历史横断面的全景式描绘,创造了不仅属于俄罗斯民族的巨幅生活画卷,也是关于人类生活场景的百科全书。

从结构处理和人物塑造上对比,肖洛霍夫和托尔斯泰各有胜负,托尔斯泰擅长处理复杂的人物关系,营造繁复而精密的艺术结构,从而使他的作品在结构上极其严整,这一点,肖洛霍夫似乎略有不及。从已经写成的作品的看,(尤其是前两卷设计的线索)《静静的顿河》在早期的结构处理上,似乎是想写四条线索:一是以葛里高利为中心的麦列霍夫家族,代表自耕农、中农阶层,二是以科什沃依为中心的贫雇农革命分子,三是以李斯特尼斯基父子为中心的地主阶层、保皇派,四是莫霍夫家族为代表的商人阶层。但是后来,后两条线索明显地中断了,李斯特尼斯基父子的结局只是在结尾部分,间接地有个交代,而莫霍夫逃走以后,就不知所踪了。再从全书的结构看,《静静的顿河》在结构处理上,不够严整,尤其是第二、第三卷的内容,松散、拖沓,插入了很多和主体情节不相干的内容,比如革命者本丘克和安娜的故事,而主人公葛里高利几乎被淹没地看不见了,直到第四部,才渐渐显露出来,使得结构的主体清晰、明确,首位连贯。所以,从艺术结构看,托尔斯泰高出一筹。

再从人物塑造的成就看,表面看,两个人的成就不相上下,主体人物都塑造的生动、鲜明,然而,仔细体会,我以为,肖洛霍夫要高出一筹。《战争与和平》也许是因为描写贵族的

生活,所以,塑造的人物有明显的做作痕迹,这也许是因为贵族的生活和举止都符合伦理规范的缘故,温文尔雅,循规蹈矩,但是总是给人感觉缺乏更多的生气和活力。《静静的顿河》就不一样,塑造的人物极其生动、鲜明,不仅跃然纸上,甚至可以从书本里跳出来,有站到读者面前那种真切感。而几个主要人物的塑造,更是浑然天成,没有一丝一毫的斧凿痕迹,热情艳丽的阿克西妮亚,贞洁贤淑的娜塔莉亚,放荡妖冶的达丽亚,脾气暴躁的潘苔莱,粗野顽固的彼得罗,狡猾又愚蠢的福明,等等,即使一个小人物,一个普通的哥萨克男人或者女人,都描写的非常生动,而且这种生动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美感、真实感,仿佛只是用精准的白描把原本真实的生活临摹下来一样,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更重要的,在这种真实之中,有一种高贵的诚挚,这恰是作品的根本魅力所在。因为任何艺术形象都要通过感染受众,才能使形象真正活起来,并成为经典。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创造了不朽的艺术形象的作品,最终都得以保留,因为时代可以更迭,故事也可以重复,但是独特的人的魅力不会因此而衰减,不同时代的人,都可以通过对艺术形象的解读,观照到自己的生活。《静静的顿河》比《战争与和平》更能深入人心,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显现出它的诚挚。

至于说《静静的顿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相比较,显然,这是文学和非文学的区别,《静静的顿河》是最纯粹的文学,没有一句说教,甚至没有任何议论,它对人生的深刻把握和揭示都是通过情节进展的人物来展现的,自然而然,非常纯粹,任何一个读到结尾的人,都可以在这种漫长的叙述之后,领悟到那种勘比希腊悲剧一般的悲壮与沧桑感,似乎我们在这个在太阳的寒光照耀下、光辉灿烂的大千世界所经历、所感受的一切,一切的悲欢哀乐,都包含其中了。而《卡拉马佐夫兄弟》显然是小众作品了,它更像是一部用文学语言写成的哲学著作,尤其是宗教大法官那段,连篇累牍的说教,如同哲学分析。俄国人的哲学思想,大都体现在文学作品里,似乎俄国人不太擅长哲学叙述,这一点和德国人形成鲜明的对照:德国人的文学作品都充斥着浓重的哲学思辨,比如《浮士德》,比如卡夫卡。从这个意义上,《卡拉马佐夫兄弟》和《静静的顿河》这二者,没有可比性。

迄今为止,《静静的顿河》被译成92种语言,在全球上百个国家一版再版,发行量超过一亿册,2005年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肖洛霍夫年,以纪念这位倾倒众生的伟大作家。苏联解体之后,许多体制内的曾经的御用写手们的作品都销声匿迹了,而《静静的顿河》仍然二度登上俄语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实在不是偶然的。很多人反对肖洛霍夫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是体制内作家,而且还是官方的作协主席。作为体制内的文化官僚,肖洛霍夫曾经支持苏联官方的文化高压政策,有为虎作伥的劣迹。不过,一个人的思想和所作所为总是复杂的,不能以他个人的功过掩盖其艺术成就,海德格尔始终是一个忠实的纳粹党徒,但不可否认,他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巨擘;同样的,不可否认肖洛霍夫巨大的艺术成就,毫无疑问,肖洛霍夫是继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之后,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俄语文学大师。以思想成就而论,肖洛霍夫要比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稍逊一筹,但是以才情而论,肖洛霍夫是更纯粹的文学家,《静静的顿河》无愧于俄语文学的颠峰之作。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2000字

如果没有一次大战和后来的俄国内战,葛里高利很可能会在沙皇的军队里平静的服役,退役后如先辈一般耕耘着自己那些田地、放牧着自己那些牲畜。最大的冒险也许就是和阿克妮西亚私奔到他乡过逍遥的日子。

可是命运往往事与愿违,他手上的一切都在被短暂地给予之后而又残酷地剥夺。和那些平凡的或是战死沙场或是死于疫病的哥萨克不同,葛里高利仿佛有一副铁身板,无论敌人的刀枪还是病魔的摧残,丝毫不能把他压垮,他总会一次次地从病床上站起来,重新骑到马背上,挥舞战刀,破阵杀敌。

可越是这般英勇不凡的斗士,越要经历更多的不幸,越要承受更多命运的打击。岳父、哥哥、妻子、嫂子、父母、女儿公墓里一座座新坟见证了这个家庭的一次次不幸,绽放的矢

车菊只能让人更加悲哀

葛里高利最大的悲哀也许就源自他的骑墙。

在战场上和情场上,是最容易滋生骑墙者的地方。葛里高利就是这样的骑墙者。 在战场上,他加入过红军,后又加入叛军,如此反复。乃至有人说他亦正亦邪,殊不知,这样的人物命运才最有看头,一如《碧血剑》里的金蛇郎君。不过葛里高利本性是善良的,即便他在最后加入了福明的匪帮,也依旧希望禁止抢劫的发生。从一战时候驻军波兰希望阻止同袍强奸波兰妇女,到后来加入红军时希望挡住对被俘白卫军的屠杀。之所以说希望,因为那一切终究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葛里高利的努力,就像一个苍白的手势,于事无补。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人只有变得愈发残忍,愈发抛弃良知才能生存,更好地生存。但真正的善良终究无法从这个曾经朴实的人身上完全泯灭,即使在他担任叛军师长,为了哥哥的遇害而报复性屠杀红军俘虏之际,也曾经莫名的良心发现,也许是本性的善良让他找到了对放下武器的敌人仁慈的理由。但刀锋之上,想要安稳地骑墙,终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红军、白军双方都会戴上有色眼镜,不断从背后眯起眼睛,小心地仔细审视这样的叛徒,没有人会去关心你为何会反正,大家关心的,只是你反正了那么回事,这就是污点。就像很多刑满释放的人员,在暴露了自己的服刑经历之后,依旧会遭到很多人的歧视。

情场之上,骑墙同样会付出巨大代价。葛里高利和已婚阿克西妮亚有了私情,他可以不畏惧情人丈夫司捷潘的拳头和冷枪,却依旧无法违背父母订下的媒妁。在两个女人中间骑墙,对于葛里高利这样的粗线条的人来说,恐怕比在红军和白军之间骑墙更加为难,毕竟一面是爱情,一面是亲情。当新婚的葛里高利对着他的发妻娜塔莉亚说出我不爱你的时候,娜塔莉亚默默地望着夜空,此时的沉默胜过万语千言,更让人感到无尽的苦涩。娜塔莉亚是个内敛贤惠的女人,却也如此痴情,她不惜为了葛里高利这负心汉殉情自杀,最后甚至为了他的婚外情堕胎而死。这便是骑墙的恶果之一了。而阿克西妮亚终究也未能和他双宿双飞,逃亡途中中弹死在了这个心碎男人的怀里。都想保住的结果往往是都保不住。

骑墙者为什么要骑墙?很多时候也是处于无奈,或是出于良心的谴责,或是出于情感的爆发,或是出于求生的渴望。有时候,骑墙者一样很可怜,就像那棵风中摇曳的墙头草,不知何时,就会被狂风连根拔起。葛里高利的骑墙就是如此,更多时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被命运的捉弄之后的无奈。

那么不骑墙的所谓坚定的人又是如何呢?米什卡.科舍沃伊和米吉卡.科尔舒诺夫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在作者的笔下,他们杀人的理由看似不同。实质上二人并无多大差异,都是剪除异己、杀人放火的机器。相比他们,同样毙敌不少的骑墙者葛里高利更像个人,至少他还不会堕落到对老人和妇女下手,也会时常对缴械的敌人报以恻隐之心。

然而他的一次次善意并不能换取同等的回报。也许是因为他手上沾了太多红军士卒的血,不但在战场上,即使面对已经转化为平民的葛里高利,红军官兵甚至是他的亲妹夫科舍沃伊都依旧很难放过他。讽刺的是,相比红军的一次次追杀,似乎白军和匪帮对他更为友善一些。

也许葛里高利手中锋利的马刀能够一次次准确地削掉敌人的头颅,却终究无法挡住命运的逆流,抽刀断水水更流。他就像一叶扁舟,总想逆流而上,到头来为了不致倾覆,却不得不随波逐流,被逆流裹挟

被逆流裹挟就能摆脱倾覆的命运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从他反对屠杀俘虏,脱离波乔尔科夫的红军队伍那一刻起,他的悲剧命运便已然注定。而后的道路,加入红军即便不会被白军杀掉,也会被肃反委员会清洗;加入叛军或者匪帮迟早会被占压倒优势的红军镇压,被肉体消灭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葛里高利偏偏不信命,他一次次走上战场,与其说是和敌人厮杀,不如说是和命运厮杀,不但厮杀是抗争,他从福明的队伍开小差一样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他,这个无数次摆脱死神追捕的人,不甘心就这么窝囊地束手就擒,换言之,他只想活下去。

遗憾的是,就算这么简单的要求,命运也不能满足他,他像一只掉入陷阱里的犹斗的困兽,无论怎样挣扎,也难逃最终的宿命,那逆流而后倾覆的宿命,那所有的挣扎和努力,在事后看来,无异于一个个苍白的手势。战乱和疫病都没有摧垮的勇士,最终还是要授首于这逆流的命运。

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

篇二:《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 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

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篇二:《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正文结构:

一、 作者简介: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 写作背景

2、 主要目的

三、 具体内容:

1、 乡土本色

2、 文字下乡

3、 差序格局

4、 家族本位

5、 礼制秩序

6、 乡土地缘

四、《乡土中国》中的乡土社会中统治方式

五、《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一、作者简介: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背景:《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目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三、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

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

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

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 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

(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 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

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 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5)、礼制秩序

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中国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对称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治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俩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的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母的是在配合人们得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可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不正确,只是主动的服从于成规罢了。礼治可能必须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威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他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六)、乡土地缘

空间的分离。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地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都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紧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

篇三:读书笔记简爱2000字以上

《简爱》读后感

夏日炎炎的午后,我打开了一本名为《简爱》的小说,它在我的书橱上呆了很久,这次翻开,让我为之一震,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不懈追求幸福和独立的人生让我为之称赞,也让我这个在校的女大学生深深折服,若是自己也有简爱那种追求知识,追求自由,追求理想,追求爱情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生活大概也是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的人生从此会变得与众不同,从此不会让自己留下任何遗憾。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认为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的人生写照,充满着浪漫的诗意,是一部带有着自传色彩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一位从小成为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生动形象地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不畏差别对待,不畏阶级差距,敢于追求真爱,追求自主获得幸福的故事,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小说的主人公简爱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生吧。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唯一能领养她的舅舅又早早地去世,年幼的她只能和他的舅妈里德太太一起生活,她冷漠的舅妈并不喜欢这个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她任由自己孩子随意欺负主人公。文中说道,“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饶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住嘴!这么闹闹嚷嚷讨厌透了。”她无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

色。” 从这段就可以看出可怜的女主受到了来自她的舅妈怎样的虐待,而她的舅妈冷漠残酷,不把她当作一个孩子来对待,认为她本性恶劣无法教化,而对待她自己的孩子,本质恶劣却认为他们善良美好。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

在简爱十岁那年,里德太太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那是一个充斥着灰色色彩的学校,因为舅妈的关系,她从来到学校的开始校长就对她产生了偏见,认为她不是一个品德好的孩子,认为她是一个说谎者,让她在同学面前受到屈辱,而这样地狱般的生活一旦开始,便是六年,这六年的生活学习中,一场疾病带走了一部分学生的生命,其中便有主人公的朋友海伦,在罗沃德,主人公还当了两年教师,正如同书中所说“学校获得新生之后,我在它的围墙之内生活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教师,在双重身份上成了它价值和重要性的见证人。”在学校读书生活以及作为教师一共的八年之中,也许吃的不好,也许住的不好,但是在那里,主人公逐渐的成长为一个聪明伶俐,正直善良的好姑娘,在那里,她学会拥有自已的思想和主张,这远远比在里德太太家受尽虐待来的好。即使她矮小并不美丽。

离开了学校的简爱,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而在这里,她遇到了她生命最重要的人,罗切斯特先生。在与罗切斯特的交往过程中,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之间那条等级地位的鸿沟,罗切斯特先生出生名门,家庭富有,是上流社会人皆可知的绅士,即使不是十分英俊却不乏名门淑女对他的青睐,而她,出身卑微,没有金钱,地位只

是一个小小的没有名气的家庭教师。但是,她并没有放弃,或者说妄自菲薄,她勇敢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面对罗切斯特先生,她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感情。而这样一个坚毅自强的女子,在结婚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婚的事实,即使是在等级的差距面前也没有丝毫退缩的她,在自己的自尊和婚姻的庄严合法前她只能忍受着自己内心巨大的伤痛离开了。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她离开的理由,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所以她无法承受来自他的欺骗从而做出了这个决定。这也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即使爱的深切,却依旧理智,她的离开是她深爱的表现,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具有戏剧性的就是小说,离开了的主人公在快饿死时遇到了自己的真正的亲人,并且得到了一份巨额的遗产,还收到了来自自己表哥圣约翰的求婚。而此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他失去了那些优越的存在,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此时,在主人公和罗切斯特先生之间不再有等级和财富的差距,而此时的简爱,也不再为自己的爱迷茫,也不再为自己的尊严困扰,她立马动身寻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收获到了自己真正的爱情,获得幸福的人生。

这本脍炙人口的小说,让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和一个上流社会绅士的爱情故事,而是一个靠着自己的努力不断地改善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新女性,真女性的传奇故事。简爱藐视财富,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认

为在作者心中,美好的生活是在有爱的同时又互相尊重,当人们都认为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用钱来购买,来衡量的时候,作者用这样一个故事向我们诉说着什么爱,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理想,一切不能用钱来换取的事物。这样一本给人以时间感的小说,让我阅读起来如在饮一杯清茶,在夏日湿热的午后,净化我的心灵,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想法,新的信念,新的思考,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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