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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温州1000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07 09:08:38 | 移动端:我的故乡温州1000字

篇一:我的温州,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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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温州,我的故乡

作者:温兴阳

来源:《语文世界(初中版)》2014年第10期

【五个“最”喜欢】

最喜欢的节目:《我是歌手》

最喜欢的作家:凡尔纳

最喜欢的电影:《海上钢琴师》《life of pi》

最喜欢的职业:自由撰稿人

最大的愿望:读读书写写字旅旅游拍拍照也能当土豪

作为一个典型的温州人,我生在温州,长在温州,日日夜夜,淋得温州雨,吃得温州饭,走得温州路,讲得温州话,十七年如一日。故心中并没有太浓重的“故乡”情结,似乎只有身份证上的籍贯,能证明我是温州人。

“铃铃,铃铃”窗口的风铃又响了,微风拂面,站在阳台向远处眺望,来自瓯江的风呼呼地吹着,思绪便随风飘远,飘远。

“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南宋温州人王十朋留下一对略带江南意味的叠字联,正悬挂在江心寺门口,上岸即可见。一座东塔一座西塔屹立在江心屿上,悠长悠长的岁月,俯视温州由繁华到荒芜,再由荒芜到繁华,犹如瓯江的潮起潮落。自古有称江心屿“诗之岛”,儿时却不以为然,只知每次春游在岛上的游乐场玩得兴高采烈。如今想来,破晓之时,雾气未散尽,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甚至不用纵一苇之所如,便有一股诗气自心而生,说是诗气,更似仙气。想必蓬莱仙岛也不过如此吧。而现今,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这古韵之岛便也沾上了些许现代之气,竟也别有一番风味,以致临江的一条街开了酒吧,凡夫俗子,文人雅客,无论临江作诗或把酒言欢,皆沾染上了些许独特风味。

风继续吹,吹进了胡同的小巷里,吹进了停驻着五马的街道里。无论何时,人声鼎沸,川流不息。一阵阵食物的香味如同佳酿一般吸引人们前来,这金黄的脆壳,萝卜丝,肉丝,鸡蛋包含在内,一口咬下,香溢满嘴。大街之上,招牌林立,“长人馄饨”“矮人松糕”这几家老店几乎相当于温州的标杆,引得旅客前去品尝,鱼圆筋道,松糕甜软,这些,这些,都随着江风,愈飘愈远了。

……

篇二:2011温州一模优秀作文

节奏

高三(七)孔令森

周国平说:“太动则急躁,太静则抑郁。”但在太动和太静中总有那么一个灰色地带适合你,也适合我。

我喜欢散步,喜欢走在林荫小道间,看太阳穿过叶隙,把太阳照得金黄,喜欢看尘土场土,在阳光下跳动,喜欢夹杂着泥土气息的西风吹走我心灵中的污秽。这并不包含兴奋。因为兴奋是百米狂跑、街舞乱跳、摇滚大唱的事。但我喜欢散步,喜欢它的不快不慢、不动不静,喜欢它的“空虚中带着沉重”“寂寞中带着洒脱”。

我喜欢散步,喜欢在散步时修剪着自己乱长的横七竖八、东倒西歪的枝叶。喜欢在散步时看看天边的云彩,理一理纷扰的思绪。我想,当一个人的节奏过快时,兴奋就会占据他的整个身体。一个人由于过度兴奋就会浮于表面,不能沉下心,也会因此而错失许多生命中的美好。而节奏过慢就会抑郁。因为一个人的内心不能流畅的与外界连通。一些事情、一些想法把内心装得满满的。而一个人一旦静下来,就会喜欢把事情或想法放大,放大到无限,充斥着整个人,所以整天就愁眉苦脸,闷闷不乐了。

也许二千多年前的孔子也喜欢散步,喜欢走在林荫小道,走在林荫小道间,想着“中庸之道”,想着“在人做学问不能急功近利,做人不能闭关自守地踏步,不能极端”,要“不紧不慢”。

也许傅雷更是一个有节奏的人。在他写给儿子傅聪的信里,总是可以看到他的温和,他的淡定和自如,好像溪里的流水,没有波涛,也不会封闭不动,但润泽万物。

由此可见自古有成就的人,都是有节奏的人。不是暴跳如雷、徒有豪情、不得其死然的关羽,更不是那个“朽木不可雕的扶不上的阿斗”。所以一个人的节奏很重要,因为它可以反应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个有节奏的的必定是一个内心强大、处事不惊的人,一个既有豪情、又有行动的人,一个成功的人。

节奏

三(八)潘沿臣

品一壶香茗,手尖滑过一张张纸页,闻一袭墨香,闭眼静思。多么悠闲!多么舒意! 而这样的感受,又是你多久没有经历的?

这个时代,好像是“快”的代名词。一切都太快了。马车、火车、磁悬浮列车。交通工具被一次又一次的提速。新闻里随处可见从某地到某地的时间被缩短为多少。“旅行——最要的是沿途的风景”。而现实中,谁又理会过程,结果才是硬道理。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的人,都马不停蹄地寻找“快”。城市的上空弥漫着“紧张”的愁云。人太快了,所以需要酒精的麻醉。在人难得得空的下班时间,就在酒吧里度过。他们要用最快的时间摆脱一天的疲倦。他们随音乐舞动、摇摆。他们快乐又悲伤。

一切都太快了。这个世界不应该只有快。“太快”的一切没有意义。所以我们需要“慢”。 像乌龟一样慢慢地爬,而我们慢慢地学习。像愚公一样慢慢地把一座山搬走,而我们慢慢地把自己的压力搬走。一切一切都慢悠悠。

不,我们不要这种慢。这个时代不允许我们的这种慢。太慢了,则会被时代所遗弃。 为什么要如乌龟一般慢慢爬?骑上自行车,沿途的风景依旧美,又能感受风的爱抚。为什么要像愚公一样一点点地移开山,子子孙孙无穷尽呢?绕过这座山,前面的环境可能更美好。

我们不要“太快”更不要“太慢”。我们要如打太极,快中有慢。“太快”让人迷失,“太慢”让人懒惰。孔子的中庸思想,过犹不及,对于这点也很适用。老舍说他爱北平,爱北平中的动中有静,窄小却不拥挤,有快却不失慢。当你在懒惰、停滞不前时,你要催自己赶快。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如水般流逝,你要抓住。当你做事过急、心慌意乱时,你要提醒自己慢慢来,别紧张。一切用平和的心态对待。慢慢来,没有过不去的坎,一切没什么大不了的。

捉住你自己的节奏,不会太快,更不会太慢。

“快”是你的冲锋号角,“慢”让你退一步海阔天空。

节奏

虽说雁过无痕,岁月无声,而白驹过隙的光阴从生命中不着痕迹地流逝着。光辉的流年总是在击打着渺远的内心,海波里涟漪般徐徐荡开,空中落英轻轻坠下。是什么促使忧伤、快乐、悲痛、幸福渗入灵魂深处,纠集成一切的情感体验,以轻轻的节奏,在寂静的深夜发起一轮轮攻击?

我寻觅,寻觅这一节奏来自何处。

当我无数次翻阅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后,我似乎触到了某些端倪。他为何对泥墙、田地甚至是蚂蚁、屎壳郎有着一份眷恋?又为何迟迟不肯离开这一方人烟稀少的土地?还为何把倒塌的土墙、田里的犁耙作为今生今世的证据?

我想,这一份节奏也许就来自这浓浓的任谁也切割不去的乡土情结。或许夜夜牵萦我的也是我的这故乡,这故乡的节奏。

我又想起了一位大师——林语堂,小时候的他住在鼓流屿,与海相伴,他常跟着他父亲去海边作业,并且探听海的那头的光景。之后他终于走了出去。他的一句话让我终生难忘,他说:“当我乘飞机越过那道海时,觉得其实它很小,而当我在海的那岸回望故乡时,又是如此渺远。”但我想他不必遗憾,因为那层层臣浪拍打沙石的节奏不正是他内心的故乡吗?

节奏越快,乡情越浓。

诗人艾青用最直白的方式高喊出了自己的乡情:“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不管是韩少功的《我心归去》,还是柯灵的《乡土情结》,又或者是老舍的《想北平》,都拍打出乡土情绪的节奏。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我想,我的故乡就是我的无花蔷薇,无论我身在此地还是客处他乡,我想我都不会忘怀,因为我的心跳就是故乡成长的节奏。

雁过无痕,岁月无声。不管光阴如沙般从指缝中流去了多少,乡土情绪仍在。

恍兮恍兮,令人神移。

凌晨初醒,竟觉自己眼角的泪水还未干。

故乡的节奏仍在继续。

节奏

在明媚的阳光下,我一个人慢慢地走着,慢慢地走着。

我曾想过,像梭罗那样生活着,像海德格尔那样思考着,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深邃而透彻,淡泊名利,安逸闲适,手捧《诗经》,过着慢节奏的生活,高呼:浪漫不死。

可现实不允许,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城市,我们必须争分夺秒,沿途风光再美好,也不容得我们驻足欣赏,大家都在奔跑,落后了就要挨打,跟不上时代的节奏的人,最终将会被挤兑出时代的洪流。

所以我只能加快我的节奏,抛下我的《诗经》,把小小的一个我,丢在毫无秩序、只知往前冲的人群中。

我并不喜欢这么快节奏的生活。我曾想过回到原始社会,那个人类最纯真的年代。 可是,回不去了不是吗?一座又一座的高楼被盖起来了,一辆又一辆的汽车被制造出来了,人们赶集一样踩着油门上班下班,刺耳的喇叭声总是能在马路上即使是禁鸣区中传出,十字路口总是有车为了通行而在红灯前那短暂的一两称飞驰而过,却不幸在不远处惨发事

故。白领们顾不上吃早饭,只因担心迟到被炒鱿鱼,匆匆赶到办公室,冲泡麦片,以此维持一个早上所需的能量。下班后,他们面无表情地站在车站等车,坐在车上几乎都快要睡着了。没办法,这是现代生活的节奏。

我多想现在的人们能够多几分浪漫,少几分务实,享受慢节奏的生活,惬意的生活。 孩子们不用每天早上被父母掀被窝,白领们可以坐在早餐店里悠闲地吃完早餐后再去上班,人们可以在十字路口停下车让戴着小黄帽的小学生位穿过马路。这样的社会,是那么地和谐。

慢节奏不代表懒散,而是追求精神多于追求物质。我们可以在慢节奏的生活中多一点思考的时间,多一点享受生活的时间,多一点回味经典的时间,少一点制造污染的时间。

我希望我可以放慢一点脚步,重新拾起《诗经》,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边整理繁琐的思绪,然后大声高呼:浪漫不死??

节奏

生命是一种节奏,短暂急促却能撼天动地;生命是一种节奏,清丽缓慢,透露出无限优雅;生命是一咱节奏,快慢相合,和谐愉快。

有时,它像安塞腰鼓。

第一下,平地一声雷,是婴儿的啼哭,既而就是细细密密的鼓点,敲在鼓面上,打在生命中。无疑,生长就像这急促的节奏,或轻或重节奏却不改变,一如我们的成长以一种相似的节奏同时进行:学语,爬行,歌唱,行走,奔跑??每一个新的旅程都是充满激情的鼓声,便纵是摔跤也是打着节奏:倒、起、倒、起??无数个失败打头阵,又无数次坚忍站起,成长的路首先是由膝首“硁”地一声声跪出来的。

有时,它像古琴古筝。

缓缓流泻的是指尖的温柔,明快清丽或缓慢优雅。纤指一勾就是一个百转千回,左手一按就是一个缠绵悱恻。抹抹挑挑,就弹奏出一曲江南。生命中总有太多温柔的情感:当暗恋的他走过窗前,当敏感的心受到伤害,当母亲的汤温暖着手,当一声“朋友”唤起,当穿越了千年风百年雨涌起一般“关睢”,一演“红楼”,心中如高山流水一般的优雅就以缓慢的节奏打起,一个弯一个转,奏出生命中最轻柔的情感。

有时,它像钢琴。

千变万化的它一如我们的生活,在主旋律不变的情况下总会有小惊喜、小意外发生。可能只是购买饮料中奖再来一瓶的短暂喜悦,一个小中音符就可以描摩;也可能是考试成绩优异,一连串时局的节奏一响就能感受到喜悦;也可能是经历了失败的挣扎苦痛,添加了几个沉郁的低音??但无论如何,主旋律总是以生命的一种形式一声一声如脉搏在无悔奏响。它像我们的心跳,像血液的循环,像各种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机能在运行,和谐美妙!

这就是生命的节奏。

一声啼哭是开端,成长是急促又充满乐趣的。那是一种节奏。

轻拢慢捻,生命中总有最温柔的情感和最感动的画面,那是一种节奏。

和谐变化,有静有动,有缓有快,这是生命的特征,是生活的真谛。

而这些节奏都是生命。

而我们的生命中,充满了各种节奏。

节奏(49)

想想真是很久没见到爷爷了吧。我那一把铲一把镰刀就过了一生的爷爷。噢,还有一杯白酒。那是见过的最冗长沉闷的生活,什么都没有,只有铲子铲进泥土那一下下规律的节奏,演奏了生命的所有。

爷爷整个人就像是一块土地,黄的脸,黄的手,沾着泥巴黄黄的脚,在黄土地里干了一生,我曾无法想像这样的人生爷爷到底得到了什么。

我唯一一次小时候跟着爷爷到了田里,那之后我就没了一点对土地的兴趣。我坐在土堆上,看着不远处的爷爷拿着铲子铲土。站在田里的爷爷仿佛真的就是一块土,分不清哪个是他哪个是土,只有那湿透了的穿黄了的衬衣,那反复反复重复着一样弧度的铲子能说明原来那是我爷爷。“啪,啪,啪”,整片田就只有这一个声音,我企图找到点别的什么,但田的那这仍是田,田里仍是另一位爷爷、铲土的爷爷。

我想我再不愿见到那幅画面里的爷爷,只有一个动作,只有一个声音。这样的节奏,爷爷听了多少年,那沉闷单一的节奏听得人心酸,这节奏后面,是这位老人养大的三个子女,是他一生爱的寄托。

铲子与土地的合奏,不是剧院里的交响曲,不是耳机里的流行歌。它只有一种节奏,但早已超越一切音乐,因为它奏尽了一个生命,奏出了一条生活的路,奏干了老人一生的汗水。

如同那个年代所有男人一样,爷爷总在饭后呷几口白酒,然后土黄的面容上终于有了些生命的血色。爷爷总是在这样微醉的时候,用筷子敲打饭桌,嘴里哼着一段小曲儿。那里我才会觉得这才算是生命吧。有些不同的节奏。

爷爷的曲调很不协调,可以说是凌乱,完全不同于白日里那规则到一成不变的铲土声。在这样混乱的节奏里,我听到爷爷说:“我的这一生啊也就这样看到头了,呵呵。”我听不出那笑声里是什么。或许是对生活的自嘲,或许是对命运的讽刺,或许是对人生的屈服。但我仿佛看到爷爷那混浊的眼眸里不为人知的疲乏,从未说出口的无奈。在筷子与桌子的碰撞里,淡褪在生命的转轮里,黄土地下埋藏了所有年华。

爷爷的生命像是卡带的磁盘,反反复复卡在那一个章节上,像是失修的音乐盒,打开盖子听到的只有一遍遍的“嗒、嗒”,像没日没夜转动的钟表,永远永远,只有那个节奏。

他在黄土地里种进去了一生,这片土地给了他一个家一口粮食,或许早已融为一体,他与土地共同演绎出的,唯一那个节奏,伴了这个家庭每个人的一生。

真是很久没去见爷爷了,很久没听他那铲土的节奏,没听他哼曲的节奏了吧。何时再回去听听呢?我的爷爷。

篇三: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温州,是个美丽而富饶的地方。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风味小吃,我最喜欢的是馄饨。也许你会觉得,馄饨都是一样,有什么特别,如果你这样想,那就错了,我们家乡的馄饨可是远近驰名的“色、香、味”俱全。

我们家乡的馄饨,它的皮似乎比纸还薄,比玻璃还要透明,在皮上简直可以透出馅儿来。在一张皮里包上干贝、瘦肉、葱花,一看,晶莹透亮的皮里呈现出“朵朵鲜花”,小巧玲珑,煞是好看。还没有尝上一口,这外形就已经使人馋涎欲滴了。这馄饨不仅外形美,味道更美。一碗馄饨在你面前一掠过,一阵香气扑鼻而来,深深地吸一口气,就能让人情不自禁地说:“真香啊!”舀起一个馄饨,就能使人不由自主地把它放进嘴里,嚼着嚼着,一股美味直入肺腑。再舀起馄饨汤,漂浮着绿油油的葱花,紫色的榨菜,还有红彤彤的虾米,组成了一幅美景图。喝到嘴里,一勺鲜美的汁水流入喉咙,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当你来到我的家乡时,走在街上,看看一家家馄饨店,哪家不是人来人往。有的人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有的人甚至狼吞虎咽起来,还有的人不小心把馄饨汤溅到了自己的身上。一些人吃饱了还不满足,还要打包,有的买回去孝敬老人,有的买会去给孩子吃,还有的特地从外地跑来买给朋友吃。

啊!我爱家乡的馄饨。家乡的馄饨不仅味道好,而且外形美观,年轻人爱吃,小孩子,老人更爱吃。如果你来到了我的家乡,那一定要尝一尝馄饨,这馄饨一定会使你流连忘返。

我的家乡在秦岭山脚,渭河之边,这儿盛产桃子。 每到春天,满山遍野的开满粉色的桃花把家乡打扮得如世外桃园一般。走在田间路边,浓浓的花粉迷漫在空气中,深吸一口甜甜的,感觉很舒畅! 当桃花纷纷谢落时,小小的桃子和叶子也长出来了。桃子先是像玉米粒那么小,绿绿的,满园都是,像一串串绿色的珍珠??几天后,你一看,它已经长得有鸡蛋那么大了。慢慢地,它的尖染上了红色,顺着红尖,整个桃子的小脸也羞红了,也长大了。远远看去,像枝头挂满红红的灯笼。来源:查字典 四月时,早熟的桃子下来了,拨开毛茸茸的皮,咬上一口白里透红的瓤,软软的,酸酸的、甜甜的,特好吃,不由你吃一个,还想再来第二个。七月份,水蜜桃下来了,水蜜桃个大,味甜,果质软,可以说是桃子中的上品,大人小孩子都适合吃,真是美味无比。十月时下来的桃子脆脆的,甜中带酸,味也不错。 虽说家乡也盛产梨、苹果、板栗等,但我最喜欢桃子,因为它味好,营养高,果期长。男女老少爱吃。 我喜欢家乡,更喜欢家乡的特产——桃子。

我爱家乡的板栗

我的家乡在大姚。我最喜欢家乡的特产——板栗。

我的家乡有许许多多的特产,比如说,百草岭的野坝子蜂蜜、三台的核桃、石羊的小土、凉粉??其中我最喜爱板栗。

白露过后,正是板栗成熟的季节。

如果这时候,你到我的家乡大姚地区去跑一趟,就能看到山上山下,村千村后的板栗树上,都挂着一颗颗刺栗子,像一个个全身长满刺的球,又像一只淡绿色的刺猬,蜷缩成一团挂在树上,有趣极了!

此时,栗树的主人举起长竿,对着栗子敲打,把它们全打下来后,一个个捡起来装进箩筐,并细细地挑拣。外壳裂开成十字形缝的,是老熟的栗子,只要用脚轻轻地在上面踩踏,栗子就会脱壳而出。嫩的毛栗子,主人就用一把弯刀,把它剖开,一颗颗油亮光滑的淡淡黄色嫩栗子就“嗒啪嗒啪”地落在脚下,捡起一个,剥去壳,放到嘴里一咬;一股新鲜可口的桂圆香味立刻灌满口中,直溜肺腑。难怪行家们从皮色、香味的特点,为板栗取了两个颇为雅致的名字——“珍珠栗”和“桂圆栗”。

板栗吃法可多啦。生吃、熟吃皆可以,炒吃、煮吃都行。村子里哪家新炒了栗子,便会满巷满村飘香。大人小孩,你抓一把,他咬几颗,香气满嘴跑,仿佛令人闻到了那浓郁的香味!夜晚,舌头尖上还留着栗香呢!清代,炒栗子被叫做“灌香糖”,还有一首咏“灌香糖”的诗歌,把当时的风情写的很传神:堆盘栗子炒深黄,客到长谈索酒尝。寒火三更灯半地,门前高喊“灌香糖”。

板栗烧鸡或烧肉,用板栗、冰糖,糯米做成甜食,都是人们最喜爱吃的。它营养丰富,含有淀粉、蛋白质,一直为盛销不衰的绿色食品。你要是想品尝板栗,那就请到我的家乡来。

现在的美食数不胜数,肯德基、香辣虾等风味小吃早已名扬海外,我却只对家乡的板栗情有独钟。

在我的家乡金寨,有很多特产,尤其是板栗,更是鹤立鸡群。板栗快成熟时,身披一件泛着青色的“白大衣”,头戴一顶“小帽子”,略显一点调皮劲儿。脱下它的“大衣”,才发现它还裹着一层薄薄的“内衣”。“内衣”呈肉色,轻轻一剥,便可看见板栗的真面目了:黄色的身躯夹杂着一丝白色,让人迫不及待地想尝尝它的美味。咬一口,甜甜的汁水便流进了胃里,让人吃了还想吃。

板栗完全成熟时,便躲在“刺猬房子”里,悄悄脱下白“大衣”,换成了“火狐裙”。这时,它的“也比”刚成熟时难脱多了,生吃也不甜。所以,人们都喜欢把红板栗炒熟吃或晒甜后再吃。但人们更喜欢把板栗和鸡、肉混在一起炒,我最爱吃板栗烧鸡。

板栗烧鸡的做法不难。首先,要剥出一小盘红板栗,把它们洗干净,放在一边;再把鸡肉切均匀;接着,开中火把板栗倒进去翻炒;然后,把鸡块倒进锅里,和板栗混合起来炒;最后,待到差不多时,开小火,盖上锅盖,焖一会儿就行了。

板栗烧鸡色、香、味俱全,在炒的时候,你都能闻得到香。菜一上桌,保证会让你眼前一亮:火红的鸡肉与金黄的板栗搭配得特别协调,好像它们事先约好了似的,有规律地排着队,好看极了。再拿起筷子,尝尝味道,那真叫爽!鸡肉一入口,一股辣意涌上心头,板栗也不像生吃时那样没味道了,甜甜的,面面的,可真不愧为金寨美食啊!

朋友,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金寨板栗了?还等什么,快来吃吧,我的故乡随时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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