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电子商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
2015年10月1日
目 录
一、总则
二、适用范围
三、电商部财务职责
四、电商部财务人员组织架构
五、淘宝店铺和支付宝账户管理
六、电商部资金管理
七、电商部费用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规定
2、费用报销流程
八、电商部借款管理
九、电商部账务处理方法
1、价值量考核指标模式
2、从量模式和客服模式
十、电商部财务对账与结算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十二、附件
一、总则
为促进企业规模化大发展,发挥财务在电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部门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电商部相关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办法开展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商部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电商业务相关的所有其他部门人员。
三、电商部财务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本部门的财务预算、公司支付宝账户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本部门记账、对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电商部财务人员组织架构
五、淘宝店铺和支付宝账户管理
1.公司网上销售产品必须启用企业店铺,原已存在的个人店铺需及时清理,未经法人授权的个人店铺,不允许使用。
2.企业店铺相关信息包括店铺账户名称、登录密码、绑定手机号、绑定邮箱及邮箱登陆密码须到财务做纸质资料备案,并有电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3.企业店铺支付宝分为店铺直属支付宝和企业支付宝两种。店铺直属支付宝与淘宝店铺紧密相连,承载店铺所有的收支业务;企业支付宝账户在申请企业店铺的时候,仅用于验证企业身份,在店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支业务,不经由企业支付宝账户办理。
4.公司所有淘宝账号和支付宝账号所绑定手机号,一律使用同一
篇二: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
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
一、目的
为规范支付宝城市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在推广支付宝产品和提供运营支持服务方面的行为,明确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服务商的权责,特制订《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本《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作为支付宝和城市服务商签署的《支付宝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高级版)》(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
城市服务商,在本制度中特指为支付宝拓展O2O业务场景下的特约商户,并协助特约商户与支付宝完成签约,并/或为特约商户提供运营服务的公司。
特约商户,在本制度中特指经过服务商推荐使用支付宝服务,并与支付宝签署了具体产品协议的商户。(本制度中简称“商户”)
二、服务商的服务范围
1、服务商推广服务的服务范围
在符合《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且不损害支付宝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为商户提供当面付等支付宝服务的开通,开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协助商户签署支付宝当面付协议;
1.2 为商户提供支付宝指定或合作机具的安装、配置、和操作培训;
1.3上传支付宝要求的商户相关信息,包括商户门店地址、商户门店照片、商品信息、商品照片等;
1.4 为商户提供“支付宝商家中心——商户后台”的操作培训;
1.5 为商户提供商户门店内的物料铺设;
1.6 其他支付宝要求服务商提供的服务。
2、服务商运营支持服务的服务范围
在符合《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并不损害支付宝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可通过合同的方式接受商户委托提供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1为商户提供形象设计包装,包括菜品或店铺环境的照片拍摄、平面设计等;
2.2为商户在支付宝客户端的“店铺”提供“装修“服务;
2.3对商品(菜品、预定座位、现金券、折扣券等)的管理;
2.4活动策划及执行;
2.5为商户提供线下推广;
2.6为商户提供数据分析;
2.7为商户“支付宝商家中心——商户后台”的使用、支付宝钱包的使用、运营活动的开展等提供培训;
2.8为商户提供品牌营销;
2.9为商户提供收银设备的维护、维修,具体规定以《支付宝城市服务机具管理制度(高级版)》的约定为准;
2.10 支付宝要求服务商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违规等级细则
1. 一类违规:在主协议有效期期间,如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计入一类违规。
1.1不正当经营
1.1.1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1.2恶意损害支付宝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支付宝产品;
1.1.3伪造、篡改与支付宝合作相关材料或信息,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1.1.4通过各种方式骗取支付宝的服务费或支付宝的各类营销费用或资源,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严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1.1.5通过各种方式,推介大量虚假商户、无效商户与支付宝合作,或制造虚假订单,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1.1.6 利用支付宝服务从事或协助商户从事套现;
1.1.7发展代理商或让其他不是支付宝服务商的主体挂靠在服务商名下,从事支付宝推广及运营等相关业务;
1.1.8借用第三方的证照或提供虚假证照入驻成为支付宝服务商;
1.1.9擅自使用支付宝商标、标识的行为或擅自以支付宝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假冒支付宝及其关联公司,或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所做的任何行为,对支付宝造成不良后果(指服务商行为给支付宝或用户、商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对支付宝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1.1.10其他符合 1.1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2 业务伤害
1.2.1经营推广特定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外卖、糯米、美团、饿了吗、大众点评等,支付宝有权随时更新特定公司列表)的产品或服务,和/或经营推广与支付宝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1.2.2 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支付宝商户成为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团购网站商户的;
1.2.3 买卖支付宝商户、用户信息;
1.2.4进入其他服务商公司帐号,盗取商户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服务商客户资料的行为;
1.2.5违反保密义务,致使支付宝、支付宝商户、支付宝用户的任何资料和信息被泄露(包括服务商主动向第三方透露、因服务商过失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被第三方盗用等)的行为
1.2.6服务商通过欺诈手段,违反或规避支付宝各项行为准则或管理制度,给支付宝内部管理、声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1.2.7其他符合 1.2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二类违规:服务商如出现以下行为任意一种情况的,计入二类违规一次,违规有效期为自处分生效日起12个月(12个月内产生的违规次数累计计算,三类违规中的违规计算期间与本条款约定相同)。
2.1弄虚作假
2.1.1擅自使用支付宝名义宣传,或违反《支付宝城市服务商品牌规范》,情节及后果较轻的行为;
2.1.2商户的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严重不符的;不得出现店铺展示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符的行为;
2.1.3通过各种方式骗取支付宝服务费或支付宝各类营销费用或资源的(如开设虚假商户、无效商户、制造虚假订单的行为)。
2.1.4 商户投诉服务商后,服务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阻碍支付宝正常调查;
2.1.5假冒商户身份,向支付宝表示撤销对服务商的投诉;
2.1.6虚假或恶意举报,如:提供虚假证据的举报行为;
2.1.7 其他符合2.1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2未经许可越区服务(越区推广指服务商向不在其服务区域内的商户提供推广或运营服务;判断是否在服务商服务区域内,可通过商户的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等判断。)
2.2.1 服务商以电话、上门、邮件等形式拜访非服务商服务区域内的商户资源;
2.2.2 商户所登记的地址为非服务商服务区域内的地址;
2.2.3其他符合 2.2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3扰乱市场
2.3.1给予商户或商户工作人员回扣;
2.3.2篡改商户信息,以规避《支付宝城市服务商CRM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将服务商自己 商户信息篡改为不相干或错误的商户信息;
2.3.3其他符合 2.3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4服务品质严重不符合要求
主要指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服务态度、过度承诺、极端销售、工作疏忽等,引起商户严重投诉或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指服务商行为后果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对支付宝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包括:
2.4.1 威胁商户限期开通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服务或缴纳服务费;
2.4.2 恶意骚扰商户,造成商户严重不满,导致商户在公开渠道发布支付宝的负面言论;
2.4.3未经商户许可擅自使用商户的支付宝帐号和密码,或未按照商户意愿操作商户后台;
2.4.4 辱骂、恐吓商户;
2.4.5以支付宝名义收取任何非支付宝业务中规定的费用或利用支付宝各类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2.4.6引导、认可、默认、协助其服务的商户通过各种方式骗取支付宝各类营销费用 ;
2.4.7 其他符合 2.4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三类违规情形:服务商如出现以下行为任意一种情况的,计入三类违规一次,三类违规有效期为 12 个月。
3.1 服务品质差
篇三: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全部规则 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2-07-17
《淘宝规则》,查看原文第二十二条
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淘宝账户不得与支付宝账户取消绑定:
(一)
已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发布过商品或创建过店铺;
(二)
尚有未完结的交易或投诉举报;
(三)
支付宝账户尚未被激活或尚有被冻结款项。
规则解读:
一、为什么要对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取消绑定设置条件?
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户的绑定,是为了方便会员买卖过程中进行付款或收款。为了保证平台及交易双方账户的安全,如果已经有过卖家行为,存在进行中的交易,或者存在交易纠纷,以及支付宝账户里的钱款尚未明确归属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绑定的。
二、什么叫发布过商品? 指会员使用发布商品的功能,曾经成功将商品发布到线上仓库或发布为出售中状态。
三、具体哪些情况不能解除绑定?
(一)认证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将不能解除绑定:
1、有出售中的商品;
2、创建过店铺;
3、线上仓库中有商品;
4、有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的交易;
5、存在冻结中的款项。
(二)非认证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将不能解除绑定:
1、有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的交易;
2、有冻结中款项;
3、有未激活的支付宝账户。
不当注册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全部规则
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2-07-17
《淘宝规则》,查看原文第五十七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
不当注册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解读
《淘宝规则》会员名注册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全部规则 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2-07-17
《淘宝规则》,查看原文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淘宝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淘宝有权收回未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连续一年未登录淘宝或阿里旺旺的会员名。
规则解读:
一、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及域名中具体有哪些信息不能使用?怎么理解是否是干扰淘宝网运营秩序的信息?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及域名不得包含以下信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同第三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店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店标继续有效;
11、带有种族歧视、仇恨、性和淫秽信息的语言;
12、违背公序良俗的不良信息或令人反感的信息;
13、含有不真实内容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14、其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及域名中不得包含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会员名、店铺名或域名中,包含未经淘宝或阿里巴巴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名称、标识或其他信息。如:
1)含有“淘宝特许”、“淘宝授权”及近似含义的词语;
2)“淘宝”、"淘宝网"、“tmall.com(天猫)”、“一淘”等代表淘宝特殊含义的词语或标识;
3)心、钻、冠等与淘宝信用评价相关的词语或标识;
4)阿里巴巴集团及旗下其他公司的名称或标识;
2、会员名、店铺名或域名中,包含淘宝相关机构或组织名义信息,以及虚假的淘宝资质或淘宝特定服务、活动等信息。如:
1)非商盟店铺的店铺名命名为**商盟,或非商盟的店铺在店铺中使用商盟进行宣传;
2)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参加淘宝相关活动的会员或店铺,使用与特定资质或活动相关的特定含义的词语,例如:台湾馆,香港街,tmall.com(天猫)、消费者保障计划、先行赔付、金牌卖家等。
3、其他淘宝禁止使用的信息。
二、会员名为什么不能修改?
淘宝用户名一经注册成功就不能修改。淘宝会员名不仅仅是个名字,实际上是会员的个人账户,同时还和会员的实际身份、支付宝账号、会员个人信用,以及交易记录相关联。随意改动既不利于会员的交易安全,也不利于淘宝维护安全的交易环境。
三、 会员名会因为违规被淘宝收回吗?
会。对于会员名存在不允许出现的信息,或严重违规达到查封账户的会员,淘宝会回收会员名。但这个会员名在淘宝网的系统上一直存在,会员名下所有的历史信息也不会被删除。因此,这个会员名也不能被再次使用。
四、店铺名能否修改?
会员名不能更改,店铺名可以更改的。好的店铺名更能吸引买家。
五、长期不登录淘宝网和阿里旺旺,会员名会被淘宝收回吗?
淘宝网目前没有专门对此类会员名进行收回。但是,会保留对连续一年未登录且未经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会员名进行收回的权力。
淘宝网各项违规扣分汇总
发布部门: 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