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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院系审核意见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2 07:29:45 | 移动端:贫困生院系审核意见

篇一: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参考模板

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参考模板

年级意见: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且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一技之长,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全靠务农,经济收入不多,且家庭支出较大,家庭经济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在外务工,因文化程度低,从事重体力工作,经济来源单一,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

该生父母农民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生产,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单一,经济收入不多,家庭生活拮据,家庭经济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在外务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工作,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学校意见: 经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同意该同学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篇二: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政法学院2012年贫困生认定

工作总结

学工处: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我校学工处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学工处“关于做好2012——2013常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田援青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李殿军任副组长,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石长起老师、辅导员刘玉芳老师共同组成了政法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院对本项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班主任和班委认可后才能生效。然后把班级认定结果上交学院,由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据有效统计,在此次贫困生认定期间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55位同学,提交有效贫困证明(三级证明)的有183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位同学。经学院认真审核其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最后认定我院三个专业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贫困生239名,占到学院学

生总人数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占贫困生总数的19%。经院系最终审核,上述相关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12——2013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工作,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凡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学院贫困生评定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又上新台阶。

政法学院

二零一二年六月

篇三:贫困生申请审批表

贫困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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