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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建议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20 07:24:20 | 移动端:地税建议

篇一: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推进国地税合作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征管体制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自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合作以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立机制,国地税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以东台国地税合作为例,深入调研思考,提出了推进国地税深入合作共同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的建议。

关键词国地税合作 征管体制

一、国税局、地税局简介

(一)国地税分设的背景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建立了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实行合署办公。

(二)国税和地税的不同

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等。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合作规范》出台的必要性

自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动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加强合作(以下简称“国地税合作”),在不同时期出台过多个指导性文件。为了推动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加强合作,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并于7月1日试行。自《合作规范1.0版》试行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迅速行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动实现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取得较好成效。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当前形势下,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切实解决因国税局、地税局分设给纳税人带来的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资料“重复交”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东台地税的国地税的深度合作

东台地税积极落实总局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与国税部门交流协作,五个方面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委托代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文件精神,不断整合资源,简化办税手续,将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地方税种委托国税代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二)是加强联合宣传。在税收宣传月及其相关的宣传活动中,国税、地税、财政等共同策划宣传方案,以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联合举办宣传活动;以纳税服务为载体,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利用东台地税首创的培训辅导管理系统开展精准的国地税培训;以“纳税人学堂”平台举办了26期培训班,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培训和权威的纳税辅导。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共享是推进国地税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打造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对共管户日常征收管理中的征收标准、国地税状态比对差异、纳税信用等级评分、国地税日常数据信息交换以及“营改增”等业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在国地税的纳税服务窗口分别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窗口”,积极实现数据共享,避免了“营改增”后纳税人两边跑的现象,共同提高征管质效。

(四)是加强联合检查。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合作共赢”的要求推行国地税联合检查制度,避免了重复检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并通过双方在工作中的协调和支持,促进了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2015年联合检查47户,查补税款2300多万元。

(五)是加强机制创新。以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云平台为支撑,建立市场监管、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于2015年3月16日开出盐城市首个“三合一”营业执照,为当年10月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打下基础。定期开展国地财联席会议,共享风险数据成果,加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联合确定信用等级评定,优化信用等级评定的流程和规范复议。

四、国地税合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国地税合作的很多事项涉及两部门征管流程和工作方式的优化与整合,需要对相关的征管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如委托代征税款涉及双方征收票据,假如只是简单地将两家的管理流程相加,会无形中增加纳税人的等待时间,这就有违于我们要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标,需要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二)技术支撑需要跟进

国地税合作中的大量事项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才能发挥出合作效能和优势。如2015年10月开始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新办企业仅需提交一份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扫描成影印资料,税务机关通过中心办公平台进行数据共享。税务机关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只能通过复印综合窗口的资料再采集扫描,存入地税影印系统。

(三)长效合作保证不足

虽然《合作规范》规定了具体的事项,但是具体落实部门和职责不明确,没有其他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合作的有序开展,容易造成执行方式松散化、执行内容碎片化。只有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才便于考核合作事项的落实效果,尤其是营改增的大力推进,建立长效的合作保证尤为重要。

五、国地税合作的建议

(一)建立国地税合作长效机制

在《合作规范》的基础上,对于国地税征管过程中较为明确存在合作必要和合作条件的职能事项,以制度方式明下来。一是明确国地税合作的办税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国地税合作的整体进程。二是梳理条件成熟的合作办税事项,从降低征纳成本角度出发,以制度方式明确合作办税内容、合作方式、合作程序及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合作事项进行目标考核,推动国地税合作事项稳步运行。

(二)整合国地税征管信息资源

根据国地税合作信息化需求情况,一完善金税三期工程,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进,国地税双方的数据标准将更加统一,信息传递将更加顺畅,为系统数据之间的联通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纳税人财务报表、行政处罚、外部信息等资料的完全共享。二是建立联合数据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畅通、固定、规范的信息沟通和数据交换渠道,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国地税合作的有效性,发挥征管合力。

(三)切实强化国地税合作保障

现行征管体制下,部分国地税职能界定重叠,而国地税分为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不同的人财物的管理。随着国地税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有些合作方面要涉及两个部门的资源。通过顶层设计规范合作事项,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和培训,委托代征等事项。加大设备投入、经费拨付,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也是国地税合作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伦玉君,邓巍巍,李珺. 当前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 税收经济研究,2015(06)

[2]丘小雄.推动国地税合作 实现国地税合作规范化和制度化[J]. 中国税务,2015(10)

[3] 张冰.国地税银深度融合 便民服务再启新程[J]. 中国税务. 2016(02)

[4] 郑召群,徐燕. 国地税构建联合办税机制的实践与思考[J]. 山东社会科学. 2015(S2)

篇二:关于提高地税收入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提高地税收入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008-08-31 14:54:25)

分类: 政策解读 地税收入中的水分问题,扰乱了组织收入工作的秩序和程序,直接导致了地税收入质量不高,同时也弱化了地税执法刚性,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为宏观决策提供了虚假的数字依据,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务必引起各级政府和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上述地税收入质量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求真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政绩观。观念是行为的先导。面对近年来我省各级地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地方财政举步维艰的实际,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政绩观,不能一味地片面追求收入的高增长,要始终把收入质量放在首位,努力在增收节支上下功夫,着力涵养税源,宁要扎扎实实、不含水分的低增长,也不要含有水分、脱离实际、盲目攀比的高指标。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各级地方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下达地税收入计划时,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不能搞“层层加码”,更不能以财政收入指标的高增长,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地方党政领导政绩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地税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和评估,重点要放在是否做到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是否依法征管、是否实现应收尽收等方面。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增收节支。要在现有的财政资金下,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切实加强各

类财政资金监管,对各类财政性资金从申请、拨付到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力求发挥现有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改革财政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体系

1、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适当提高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在地方财政体制中,应适当提高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共享比例;取消或统一地方税种分成,从根本上解决共享税种存在的混库、串库现象。国家制定税收计划和财政预算时,应该以依法征税为基础,兼顾组织收入和政府支出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税收收入的预算级次和归属。只有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可能与需要相近、收入与支出平衡的基础上,经济发展才能协调平衡、组织收入才能健康稳定。

2、巩固地方税税基。地方税源萎缩、地方可用财力匮乏是导致地税收入含有水分、地税收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为此,我们建议要重新架构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税种,确立营业税在地方税中主体税种地位,凡所有营业税收入均应划归地方税收入;改革城建税征收方式,改由随增值税、营业税的附征方式为单独征收方式,按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单独税种征收。

2、扩大地税征管范围。要改革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扩大征税范围,调整计税依据,提高税率水平;要加快“费改税”步伐,对已开征的车辆购置税和即将开征的燃油税应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并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并划归为地方税收入。

3、加大地方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现行财政体制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当务之急,是否可以考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缓解地方可用财力的紧张。

(三)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级地税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税收经济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克服过去组织收入“一俊遮百丑”的思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搞“水分”,严禁引税、买税、卖税,严禁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作为税收法律执行部门,地税机关要加强税收法制的宣传,引起地方党政领导对依法治税的高度重视,为依法组织收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真正实现由“任务治税”到“依法治税”的转变,促使治税环境的优化,把依法治税不断推向深入。

(四)加快经费改革,实行经费垂直管理。行政干预是形成虚假地税收入、影响收入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加快经费改革步伐,尽快落实经费垂直管理,确保各级地税机关正常的征收经费支出,使地税机关在经费上不再受制于地方政府,从而增强地税机关依法征税的独立性。

(五)强化税源监控,科学编制税收计划。

1、搞好税源预测。税源预测是制定税收计划的基础,是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地税收入质量的前提条件。缺乏税收预测

而编制的税收计划,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为增强税收计划的可执行性和前瞻性,我们要在深入开展税源普查,充分掌握和了解纳税企业包括生产经营、资金运营、税收缴纳、重点项目等在内的一系列经济税源信息的基础上,借助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手段,通过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开展税收分析趋势预测,使税收计划管理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2、科学编制税收计划。遵循经济--税源--税收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变化带来的税源变化因素,使税收计划尽可能与实际税源相吻合。改传统的“基数比例法”为“因数综合分析法”,要在准确确定上年实收数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速度、税收弹性系数确定当年税收增量,综合考虑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和政策性增减收因素的影响,核定当年地税收入任务,尽量使收入指标接近税源实际。这里的“上年实收数”,是实际入库数剔除所有非正常因素增收(如虚收、空转、重大案件、非常规性重大措施、收缴跨年度欠税)。税收指标的确定,要自下而上提出建议计划,自上而下下达执行计划,做到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

3、改革税收计划考核。逐步淡化税收计划的考核作用,对税收计划完成的考核不应是指令性的,而应是指导性的,允许在税收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根据非正常税源变化因素进行调整,改变以往单纯注重收入计划指标完成的做法,以考核税收收入为主转为以考核税收征管质量“五率”为主要内容的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同时要深化税收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

(六)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工作是地税机关不变的主题,如何在依法征税的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是我们地税部门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和实践任务。为此,各级地税机关要把税收增长的立足点放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把增收的着力点放在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上。要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做到“勤捡芝麻不怕多弯腰”。要定期开展税源普查,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制度。要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征管资料,完善发票管理,特别是建筑安装、房地产、货运发票的监管,增强发票管理的有效性,全面夯实征管基础,切实破解征管难题,提高征管质量,开拓地方税源,向管理要收入,向服务要效益,使地税收入及时客观地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实现地税收入的稳定增长。要进一步加大稽查税收查处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有效堵漏增收。要积极探索地方税收社会控管新办法、新途径,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地税收入质量既取决于税法执行的严肃性,也取决于地税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因此,要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和能级考核制度,尽快提高地税干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对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违规制定的与税法相抵触的规定,要坚决抵制,拒绝执行,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切实维护地方税收正常的征管秩序。

篇三:对基层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对基层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税务干部肩负着为国聚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财力的重任,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如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顺利完成历史赋予的责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分析我县地税干部队伍现状,探索如何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税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建立服务型学习型的地税机关,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机构:XX县地方税务局下设4股2室、6个征收单位、1个稽查局。

人员:全局共有职工151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93人,男62人、女31人,在职中共党员60人,在职民主党派人士1人。有编外人员58人,男22人,女36人,编外人员中党员7人。

职务:在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11人(含7股所分局长),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34人,科员40人,工勤人员6人。

学历:在职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55人、专科30人、中专及以下学历6人,分别占全局的2%、59%、32%、6%。编外人员本科1人,大专22人,中专及以下学历35人,分别占2%、38%、60%。编外人员学历层次比在职人员普遍偏底。

年龄:在职职工30岁以下11人,占12%,30岁至40岁23人、占25%,40岁至50岁51人、占55%,50岁以上8人、占8% 。在职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半数多,年龄偏大。编外人员30岁以下3人,占5%,30岁至40岁32人、占55%,40岁至50岁22人、占38%,50岁以上1人、占2% 。编外人员平均年龄在30多岁。

分布:一按岗位类型分,机关行政管理岗位16人,稽查岗位10

人,税收业务岗位67人,分别占27%、9%、64%。二按税源任务分: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城区分局三个单位全年任务23666万元、占全局任务的94%,三单位人员共45人、占全局人数的48%,人均年实现税收收入526万元;四个农村分局年任务合计1534万元、占全局任务的6%,四单位人员共18人、占全局人员的19%,人均年实现税收收入6万元;从税源任务看人员分布不太合理。

二、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适应不了当前快速发展的税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要求。自1994年地税组建初期,我县地税人员绝大多数干部来源没有统一经过考试择优选拔,而是从行政企事业单位调入和原税务局划转,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同时,受收入任务困扰和条件限制,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跟不上,错过了抓全员业务基本功培训的最好时机。一些税务干部规范意识差、管理服务意识差、工作粗放、业务不熟练,与当前税收发展要求有差距。近几年来,经过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地税干部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从目前情况看,税务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的干部职工税收业务“不懂不会”问题仍然存在。

(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区市县地税局三级没有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没有统一的税务干部业务培训教材,没有统一的业务能级考核、划分标准。县局一级根本无条件组织大规模的基础知识、知识更新培训,缺乏师资即教师和培训资料。有关部门规定干部培训每人每年12天以上,县级局的教育培训以往教师是以股室的负责人为主,虽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其本身就受到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所限,授课时往往凭所掌握的一些税收基础知识、政策和税收实践经验,授课的广度、深度受限,没有比较系统完整的教学内容,教育培训收不到应有效果;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培训资料,目前,基层县局的教育培训资料,一般是分散在各种税务书籍的税收法律、税收政策,没

有适合基层实际需要的系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务实和行政管理的教育培训资料。这两方面严重制约了地税系统基层教育培训质量,也严重影响了地税系统基层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三)、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纳税服务意识不强,思想政治素质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创新意识弱化,开拓精神不强;部分干部不思进取、心浮气躁,静不下心学习,更谈不上潜心学习和刻苦钻研业务。特别是阳光工资后,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够高,表现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一些部门和个人责任心不强,面对艰巨的税收任务,出现畏难情绪等。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地税公务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干多干少一个样,挫伤一些职工的积极性。

(四) 人员结构趋于老化,影响地税事业发展。随着时间的变化,人员年龄结构趋于老化,今后十几年将有一半的干部退休,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地税事业发展进程。面对现代化的征管手段和信息化工作要求,老同志虽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但仍显能力不够,精力不足。

(五) 依法治税观念不强,不能适应法治社会要求。目前依法治税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力度不够,以补税代罚款等。这些问题反映了我们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还不高,不能适应依法治税工作的需要。

(六)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给税务人员带来新挑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给税收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过去传统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只有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战略,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水平,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才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出路。目前税务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还不能适应要求,严重制约了税收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七)干部晋升空间小,级别晋升慢。公务员工资与职务及级别挂

钩,由于我县地税科级领导职位只有12个,局机关中层领导不入领导编制,非领导职务也要按照一定比例配备,目前,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已经超出配备比例,因此很多年轻同志因没有空缺职位无法晋升。表现为部分干部初始学历是中专、高中,期间随经函授获得大专或本科学历,由于没有晋升机会,工作年限最长25-26年,级别还是科员,我局现有科员有40人,工作年限达25年以上的科员有11人。甚至有些年近退休的老同志至今还是科员职务。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地税干部队伍现状,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认真学习胡书记在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克服推诿扯皮、散漫拖沓的不良风气。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领导班子活动,促使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团结。局、分局两级班子从自身作起,当好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政务实的榜样,不仅用制度管人,更要用好的作风、好的形象、好的人品去带动人、影响人、感召人、鼓舞人。多主动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及时解决家庭、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全力安心工作,将集体的力量、智慧发挥出来。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纳税服务意识,维护干部队伍稳定。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没有强大的集体凝聚力,人心就会涣散、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特别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创新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采用一些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如组织观看影视作品、外出参观学

习、召开座谈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会等,避免单纯的灌输说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使干部培养良好的服务理念、树立爱岗敬业的观念、增强开拓创新的意识,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 提高税收业务水平,解决“不懂不会”问题。 培训工作应有针对性地根据每个人的水平和岗位要求,分批开展。制定多层次的学习计划,针对目前税务干部队伍素质存在"两极化的现状"做到区别对象,加以分别对待,首先要科学评估每个人的业务水平,再根据每个人的业务水平安排适合其业务水平的岗位。其次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要根据岗位特点,分层次进行培训,授以不同的内容。三是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激励机制。要大力营造学业务、钻研业务的氛围,在干部使用上,要根据所需岗位要求,进行公开竞争,并将业务知识作为考试的重点内容,与奖金待遇挂钩。要改变过去不分职位的竞争办法,使业务尖子能脱颖而出,促进干部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解决“违法行政”问题。①要提高对依法治税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使税收征管工作每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层面都纳入法制化轨道。②要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当前应主要抓好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内容的学习,使广大干部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税事务的能力。③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的监督,解决干部队伍“为税不廉”问题。要根据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对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程序、办事时限等进行严格界定,将各个岗位的权力分解,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 提高信息化水平,解决“管理落后”问题。 一是要进行全员的计算机应用培训,实行人人过关,不通过相关考核的,及时调整岗位。二是加强网络知识特别是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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