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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院公告查询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20 07:28:38 | 移动端:人民日报法院公告查询

篇一:公告通告

公告、通告

教学目标

1.了解公告、通告的含义、特点和类型

2.掌握公告、通告的结构和写法。

重点难点

1. 掌握公告、通告的结构和写法。

2.公告通告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教学方法

讲授 案例

教学内容及步骤

导入 复习上节课所学导入新课。

一、公告的含义

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功能作了如下规定: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具体说,包括公布法律、法令、法规;公布重大国家事务活动,如国家领导人出访、任免、逝世;公布重大科技成果;公布有关重要决定等。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所发布的公告。

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法定事项,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发布的公告,以及根据法律条文向社会公布有关规定的公告。例如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的规定,继续给予进入澳门的国家及地区的人员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免办签证待遇的公告。 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公告,但有与之功能相似的“公报”。

二、公告的特点

1.发文权力的限制性

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

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2.发布范围的广泛性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譬如,我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有关部门还

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已便消费者能认清名牌。

3.题材的重大性

公告的题材,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般性的决定、指示、通知的内容,都不能用公告的形式发布,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

4.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新闻性

公告还有一定的新闻性特点。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群众关心的、应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都是新近的、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公开刊登。

(三)公告的分类

1.重要事项的公告

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都属此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告,新华社受权宣布我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都属此类公告。

2.法定事项的公告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录用国家公务员要“发布招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布的公告种类繁多, 有通知权利人登记公告,送达公告,开庭公告,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公告,财产认领公告,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公告等。

上述公告均属法定事项公告。

三、公告的写法

(一)公告的标题和发文字号

公告的标题有四种不同的构成形式。

一是公文标题的常规形式,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二是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这是公告比较常用的标题形式。

三是省略发文机关,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关于1990年全国清理“三角债”成果和1992年继续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公告》。这种标题形式比较少见。

四是只标文种《公告》二字。

公告一般不用公文的常规发文字号,而是在标题下文正中标示“第×号”。有些公告可以没有发文字号。

(二)公告的正文

1.开头

开头主要用来写发布公告的缘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如1989年6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的开头: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货物唛头及进口合同编号的管理,消除目前在进口唛头代号上的混乱 现象,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特对进口唛头的管理公告如下:

这是公文普遍采用的常规开头方式,多数公告都采用这样的开头。但也有不写公告缘由,一开头就进入公告事项的。

2.主体

主体用来写公告事项。因每篇公告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式写法,有时需要分条列出。总之,这部分要求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明庄重。

3.结语

一般用“特此公告”的格式化用语作结。不过,这不是惟一的选择,有些公告的结尾专用一个自然段来写执行要求,也有的公告既不写执行要求,也不用“特此公告”的结语,事完文止,也不失为一种干净利落的收束方式。

四、通告的含义和特点

(一)通告的含义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通告的功能定义为:

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通告这一文体。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2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3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4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二)通告的分类

通告有法规性通告和知照性通告两大类型。这两种通告是以法规性的强弱不同为标准来区分的,二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法规性的通告不可能没有知照性,知照性的通告完全没有法规内容的也不多见。但二者在性质上毕竟有所区分,如《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强制性措施较多,属于法规性通告;关于因施工停水、停电的通告,主要起通知事项的作用,没有强制性措施,属于知照性通告。

五、通告的写法

(一)通告的标题和发文字号

1.通告的标题

通告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写法。

一是全题写法,也就是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三者共同构成。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告》、《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办理19××年度企业法人年检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通告》等。

二是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市房地产管理局通告》等。

通告也可以由主要内容和文种构成标题,还有的通告标题只有文种“通告”两字。

通告标题还有一种特殊的写法,将标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文机关加文种,即“×××通告”;第二部分是通告的主要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通告明日起发行1990年版 壹圆券人民币》。

2.通告的发文字号

通告的发文字号不像一般公文那样只用常规方式,在实践中有多种情况并存。

如果是政府发布通告,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发文字号就是“市政告字〔1997〕6号”。

如果是某一行业管理部门发布通告,则可采用“第×号”的方式,标示位置在标题之下正中 。

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发布的通告,也可以没有字号。

(二)通告的正文

正文采用公文通用结构模式撰写,共分三大部分。

1.通告缘由

作为开头部分,通告缘由主要用来表达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如:

近期以来,我市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经过几次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一些主干道上仍有反复,禁而不止,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为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八大工程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加大工作力度,实行综合整治,坚决彻底清理非法占道经营,让路于车,还道于民,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现通告如下:

这个开头部分主要写了发布通告的前景、根据和目的。

2.通告事项

这是主体部分,文字最多,内容最复杂。较多采用分条列项的写法,以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写法,

3.通告结语

这是结尾部分,写法比较简单,多采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或“特此通告”的模式化结语。

[讨论与实践]

比较公告与通告的异同。

请根据下列情况拟写一份通告。

某地段施工,每天定时爆破若干次。试拟写一份通告,向来往行人及车辆驾驶人员说明情况,并提出注意事项。

篇二:公告和通告

公告和通告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节的学习了解两种公文文种即公告和通告的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由于此两种公文文种有一定的相似性,并且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被误用和混用,故在此将两者放在一起做对比介绍,以突出两者的相同和相异处。公告和通告除具有公文的一般格式外,还具有自己一定的独特写法,于此应有所注意。 进而通过范例的分析初步培养两者写作的语感感知。

教学内容:公告和通告的概念及功能界定;两者在公布事项,宣布范围,发文机关,发布方式等四个方面的区别;甑别公告和通告文种的选用;正文内容的写作;范例举隅。

教学方式:以讲解为主,以范文揣摩为辅,间佐以提问。

教学内容及进程

一、功能界定

公告和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功能作了如下规定: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通告的功能定义为: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同与不同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一)相似之处

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可以面向全社会。对公告和通告的字面理解,但不仅如此。

(二)相异之处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发布事项(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

重要事项指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全局性。具体说,包括公布法律、法令、法规;公布重大国家事务活动,如国家领导人出访、任免、逝世;公布重大科技成果;公布有关重要决定等: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告,新华社授权宣布我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在此要强调重要的相对标准,是相对于国家和省市,以及社会而言。以个人婚姻成功与否与当前社会男女比例失调和个人与国家领导人的健康状况为例强调重要性的标准。

法定事项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发布的公告,以及根据法律条文向社会公布有关规定的公告,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如企业破产,强制拆迁,专利等。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布的公告种类繁多, 有通知权利人登记公告,送达公告,开庭公告,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公告,财产认领公告,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公告等。《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录用国家公务员要“发布

招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予以公告。”

题材的重大性。公告的题材,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般性的决定、通报、通知的内容,都不能用公告的形式发布,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内容的一般性,业务性。

通告有如下四个特点:(1)法规性,通告常用来颁布地方性的法规,这些法规一经颁布,特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和民众都必须遵守、执行。例如,《××省无线电管理部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无线电通信秩序的通告》,对有关事宜作了八条规定;(2)周知性,通告的内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或特定的人群普遍知晓,以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规定事项,共同维护社会公务管理秩序。(3)实务性,所有的公文都是实用文,从根本性质上说都应该是务实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有的公文只是告知某事,或者宣传某些思想、政策,并不指向具体事务。通告则是一种直接指向某项事务的文种,务实性比较突出。(4)行业性,不少通告都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如税务局关于征税的通告,机动车关于机动车辆年度检验的通告,银行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通告,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检查的通告等等,都是针对其所负责的那一部分的业务或技术事务发出的通告。因此,通告行文中要时常引用本行业的法规、规章,也免不了使用本行业的术语、行话。

2.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发文权力的限制性: 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国家授权的机关如新华社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及基层单位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不能发布公告。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公告,但有与之功能相似的“公报”。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通告这一文体。

3.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譬如,我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已便消费者能认清名牌。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

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特意强调了“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有明显的限制,往往限于一个行业,系统或部门,有时通告仅仅在单位内张贴。

4.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一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提问:公告最好用何种方式发布?发布范围广,大;新闻性特点。),尤其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公告还有一定的新闻性特点。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群众关心的、应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都是新近的、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公开刊登。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三、甑别公告和通告文种的选用

将公告与启事,广告,通告区别开来。举例报纸及生活里对公告的误用和滥用,判断《广州分行关于公开选聘赤岗支行行长的公告》是否恰当(提问)。

四、公告和通告正文的写法

三层次的一般构架:原由,事项,结语。

(一)开头。开头主要用来写发布的原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这是公文普遍采用的常规开头方式,多数公告和通告都采用这样的开头。但也有不写缘由,一开头就进入事项的。有时最后一句为有过渡句子,如现(特)公告如下,现(特)通告如下。

(二)主体。主体用来写公告和通告事项。因每篇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式写法,有时需要分条列出。总之,这部分要求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明庄重。

(三)结语。公告一般用“特此公告”的格式化用语作结。不过,这不是惟一的选择,有些公告的结尾专用一个自然段来写执行要求,也有的公告既不写执行要求,也不用“特此公告”的结语,事完文止,也不失为一种干净利落的收束方式。通告有的提出希望要求,如“以上各点,希遵照执行”,有的提出实施时间,如“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的提出奖惩要求,有的以“特此通告”惯用语收束。见教材P105-106。

五、范例举隅和分析

(一)整个教材公告和通告的例子做简要的层次分析。

(二)公告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告

(1999年1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后,为便利澳门特别行政区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人员往来,从1999年12月20日起,目前可免办签证进入澳门的国家及地区的人员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原则上继续给予免办签证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的规定,给予免办签证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非免办签证国家人员申办 赴澳签证的具体办 法,将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定并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1号

篇三:函,公告与通告

? 函的来源:古代公文(公牍)写好后,再加一个木片,称为 “检”(封面),中间的

下凹部分。后来指整个公文(信函,函件)。

? 函的古称:关、刺、牒、移。

(一)函的概念

?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审批和答复审批事项

时使用的公文。

? 一个系统内部的平级机关是不相隶属机关,这个容易理解;

? 另外,凡是双方在行政或组织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业务上没有指导与

被指导关系的,都是不相隶属机关,无需考虑双方的级别大小。

? 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级别高的一方不能向级别低的一方发出指挥、指导性公文,

级别低的一方也不需向级别高的一方发出请示和报告。双方之间如果有事项需要协商或咨询,都要使用“函”这种平行文体,体现着双方平等沟通的关系,这是其他所有的上行文和下行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 即使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在双方不是隶属关系的时候,也不能使用请示和

批复,只能用函。

(二)函的特点:

1.使用的广泛性

? 函对发文机关的资格要求很宽松,高层机关、基层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

体、企事业单位,均可发函。

2.形式的多样性

? 公函是正式的公文,像一般公文一样,有文件头、有发文字号、有标题、有

公章,总之,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撰写制作。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格式可

以比较随意,没有文件头,没有发文字号,甚至可以没有标题,但正文之后,

要有机关署名、日期和公章。

3.写作的灵活性

? 一是篇幅短小,一文一事,轻捷简便,写法灵活;二是笔调灵活多样,请求

批准事项的函与答复事项的函,笔调庄重严肃,商洽事务的函,语气委婉,

谦恭有理。

(三)函的分类

1.按性质和用途划分,函可以分为商洽函、问答函、请批与复批事项函。此外,还有通知事项的函、催办事宜的函、转送材料的函等等。

? 商洽函

? 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联系事项用商洽函。发函机关要求商调人员,洽

谈业务,请求支援,要求协作,联系参观访问等,受函机关做出答复。

? 问答函

? 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询问或答复有关情况与事项的函。询问函所问的问题是

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应当予以解决但又无据可查或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用于

询问有关情况,征询意见,催办有关事情等。

? 答复函要有明确的针对性,根据本机关的职责范围、本机关的客观条件和能

力去解答,不能越职越权去处理或解答问题。

? 请批与复批事项函

? 发函机关或单位向不具有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业务

主管部门则用函答复审批事项。

?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如向计划、规

划、财政、税务、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物价、外事、基建、科

技、进出口贸易部门提出请求批准事项。

? 这种函代行请示职能,写法也类同于请示。主管部门收到这种函,应视同于

请示。

? 主动制发的函为发函,回复对方来函的函称为复函。一般情况下,对方发来的是函,

回复的也应该是函。

? 但有时可以灵活处理。上级发函向下级询问有关情况,下级回复时用函虽然不为错,

但有更合适的文种可选择,那就是答复报告。再如,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一般与下级机关在级别上是平级的)在接到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给以答复,但不能使用批复,只能用函的形式。

? 发函:商洽工作、提出要求、询问事项。

? 复函:对发函的回复,回答对方的商请和问题。

函的写法

标题

?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组成,要写明是“函”,还是“复

函”。

? 《关于请求拨款举办“民间艺术节”的函》

? 《关于拨款举办“民间艺术节”的复函 》

发文字号:正式的函,无论是发函还是复函,都应标注发文字号。写法:“××函〔2011〕×号”。

主送机关

? 函的行文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明确、单一的,所以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

函的正文

(1)发函缘由

? 这是函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复函,

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

? 这部分结束时,常用一些习用的套语转入下一部分,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等。

(2)事项

? 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

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 3)希望请求

? 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

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

结尾

? 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

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 函的写作要注意用语的分寸,因是平行文,语言要平和礼貌,但要避免阿谀逢迎。

还要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

正文——发函

(1)开头:开头说明发函的目的、根据或理由。

(2)主体:写明所商洽、询问、请示或答复的具体内容。

发函:一般先写商洽、请求、询问或告知事项的依据、背景、原由;再简明扼要交待清楚商洽、告知、请求、询问的事宜;再

(3)结尾:函一般使用得体的收束语作结尾,常用“请即函复”、“盼复”、“望早日函告”、“望准予××是荷”等。用 “请函复”、“请复” 、“请予以接洽为荷”、“请批准”、“特此函达”结语。

正文——复函

(1)开头:引述来函标题及来函文号,如“你厅《关于拟录用1996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函》(国安政〔1996〕18号)收悉。 ”

(2)主体:针对来函所提出的商洽、询问或请求等问题予以答复,即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是什么原因,或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或对询问问题做出说明等;

(3)结语:答复函的结束语通常有“此复”、“特此函复”等。

写作函应注意的问题

1.行文要单纯

? 一事一函,直陈其事。

2.行文目的要明确

? 无论是发函或复函,都应具体、准确。发函的侧重点在于询问问题、洽谈事

项要清楚明白,复函的侧重点在于对发函所提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答复。

3.行文要符合文种要求

? 因函是平行文,语言要平和礼貌,不用“必须”、“应该”、“注意”等指示性语

言,也要避免阿谀逢迎。

? 正确使用结束语,发函常用“为要”,“为盼”等结束,复函常用“特此回复”、

“此复”等结尾。

公告与通告

(一)公告的概念

? 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

文。

? 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

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

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

? 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公告的特点

公开性

? 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

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

? 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

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

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 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

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

告知性

? 内容的新闻性

? 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

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

? 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

? 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

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

庄重性

? 使用范围级别高

? 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

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

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

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 内容特别重大

? 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

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

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

影响。

公告的分类

重要事项类公告

? 主要用于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郑重地宣布有关的重要事项、重大事件。

? 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逝世等;

? 公布重大国家事务活动,国家领导人出访或者外国领导人来访,答谢外国政

府、政党及某知名人士对我国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庆典的祝贺;

? 公布国家重要统计数据,公布重大科技成果;

? 宣布重要军事行动,如发射洲际导弹的消息;

? 宣布涉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决定等。

法定事项类公告

? 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发布。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手

段,确定某些专门事项、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的合法性,并对其加以保护。

? 《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将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国知性法定刊物,也是商标注册工作中的一道法定程序。

? 《商标公告》每月发行4期,可根据各期公告内容的多少,不定期地分为上、下两

册。

? 其主要内容有: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商标,异议裁定商标,变更、转让、续

展、撤消、注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特殊标志和集体、证明商标,

以及其它需要向社会广为先知的有关商标事宜。

? 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国家授权登记主管机关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告,向社

会公开发布企业登记公告、宣告企业法人成立、登记事项变更、注销等情况,提供企业法人登记有关的基础信息和准确资料,以利于民事主体依法确立合法地位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 企业法人登记公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依法统一组织发布。

? 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分为开业登记公告、变更名称登记公告和注销登记公告。 ? 企业法人登记公告的基本形式为期刊式,刊名为《中国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规格式样和组织发布时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政府或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其采购目标,使用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形式,不属于行政公文的范畴。

? 使用“公告”的机关,级别一般较高,而且事关重大,因此,发布“公告”是一桩极为

严肃的事情,一般的单位不可随意滥用。

? 目前,社会上对“公告”的使用比较混乱。如商店的“开业公告”、银行的“中奖公告”

以及停电、停水、收费、改变车辆行驶路线的公告等等,都是由于不了解公告的使用范围造成的,其实这些用“敬告”、“通知”、“通告”、“广告”就可以了。

公告的写法

公告的标题和发文字号

? 公告的标题有四种不同的构成形式。

? 一是公文标题的常规形式,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组成。如《国务院

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

? 二是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这是公告比较常用的标题形式。

? 三是省略发文机关,由发文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1990年全国清理“三

角债”成果和1992年继续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公告》。这种标题形式比较少

见。

? 四是只标文种《公告》二字。

? 公告一般不用公文的常规发文字号,而是在标题下文正中标示“第×号”。有些公告

可以没有发文字号。

公告的正文

(1)开头:主要用来写发布公告的缘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如1989年6月15日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的开头: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货物唛头及进口合同编号的管理,消除目前在进口唛

头代号上的混乱现象,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特对进口

唛头的管理公告如下:

? 这是公文普遍采用的常规开头方式,多数公告都采用这样的开头。但也有不写公告

缘由,一开头就进入公告事项的。

(2)主体

? 主体用来写公告事项。因每篇公告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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