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渠 道 经 销 商 协 议 书
渠 道 经 销 商 协 议 书
甲 方(供方): 昆山威尔.汤姆电器有限公司 乙 方(需方):
“Will Tomson”是昆山威尔.汤姆森电器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法商标,在中国市场采取品牌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包括:商标、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经营模式、营业标志、营销支持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 则
1、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方、乙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职责和权利。 2、本协议并未授权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二条、签约区域及产品
甲方授予乙方为 区域的直接签约传统渠道经销商,签约产品为威尔.汤姆森公司传统产品: 第三条、签约任务
1、签约任务目标分解表:(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乙方签约任务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元)。
3、试销期为签约后前三个月,试销期任务低于相应任务额的50%,试销期后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任务完成率低于60%的,上半年1-6月份完成率低于全年任务的40%,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4、乙方签约产品月度指标分解:(以上空格区数字均以人民币万元计,统计口径为上月27日至当月26日止计算当月乙方实际提货额)。 第四条、产品价格
1、以上乙方购货价格详见价格表(见附件)(协议中提货额、销售额均按此价格计算),新开发产品供货价格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协议期内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按统一时间执行。
3、为保证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长期利益,乙方须承诺执行甲方统一的产品价格体系。 第五条、货运要求
1、甲方向乙方供货的常规运输方式(普通汽车运输),乙方单次签约产品提货额在 贰 万元以上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情况发货的或由乙方指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如铁路快件、航空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常规整件产品包装的货运服务,如乙方不按整件进货,须拆箱另行包装的,甲方将向乙方收取单件拆箱产品总价值2%的包装服务费。 第六条、返利政策
1、现金折扣:乙方无任何欠款且全款提货,单次签约产品提货额等于或大于 伍 万元时,签约产品可享受2%的现金折扣(提货款=提货额*0.98),甲方按乙方实际付款额开具发票,现金折扣不计入年度任务。
2、年度返利:如乙方在本协议签约年度的 12月 25 日前结清本签约年度所有货款,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程产品的销售总指标和完成情况按下表计算返利(不重复计算),如乙方在协议期限前未付清货款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年度返利,甲方可不给予返利。
如乙方无窜货、乱价且完成协议经销商数量,超出年度指标额以上部分再追加1%的年度返利。如果签约额度在100万以上,年度开关工程量在40%以上的给额外1%的年度奖励,
开关产品在完成签约额的80%以上给予额外追加2%的返利。
3、半年度返利:在2012年,只要半年度内的业绩完成率在80%以上,或半年度完成率在90%以上时,即可享受到一定金额的半年度返利。(四月份后签不计半年度返利,半年度必须保证完成半年的40%以上的全年任务额)
4、半年度返利、年度返利按甲方规定程序进行,半年度在 2013年7月31 日前,年度在2014年3月31 日前完成结算。甲方要求支付现金的须提供相同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运输、服务或广告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该返利在乙方下次进货时以每次不超过进货总额40%的金额反充,返利货物不开具发票且不计入下一年销售任务。 第七条、经销商人员支持
公司在2013年对经销商进行人员支持政策,积极地完善团队建设,另一方面,威尔.汤姆森公司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将持续加大对经销商的人员支持,以期上下同欲,打造整个威尔.汤姆森公司体系的卓越销售团队。 1、 额度:
2013年传统签约任务在100万以上考虑派人员费用支持,如果低于100万的经销商签
约销售额不支持人员费用。(每月以报告的形式给予) 2、 支持和经销商人员补助考核方式:
比例分配:设人员支持总额为X,(X设为年费用为24000元,即2000元/月)
说明:工资以年度一次性发放为准,以返利的形式给予,完成签约额度的100%才给予2000元/月的费用支持。
第八条、经销商信用激励支持
威尔.汤姆森签约经销商如果年签约额在100万以上且连续两年完成签约任务的经销商,可以享受累计信用及返利政策(信用政策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2013 年 月 日起至 2013 年12 月 30 日止。 第十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经销期内(含试销期)必须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经销协议,另行签约其他经销商。 甲方权利
1、乙方行为造成甲方产品在市场上产生负面影响或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的,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供货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
2、甲方有权不定期派市场或业务人员到乙方所辖区域详细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跟踪、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实施情况。
3、甲方在进行广告促销宣传时,有权按自己统一规划形象设计进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和销售数据,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电脑联网、配置相应管理软件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工程用户及时有效的供货,并要求乙方按协议条款执行。 6、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进行工程报备或没有足够资金及操作能力的工程不进行工程授权。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有关工程产品展示台、展板的设计方案、产品认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企业简介、产品样本等广告宣传品,试销期满经甲方审核合
格后,甲方有义务予乙方进行授权并发放授权书(牌)。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质量条款的产品,并按附件《售后服务条款》履行售后服务,同时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竞标和对乙方在跟踪的工程发放授权书。
3、根据双方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返利。
4、甲方应安排每年对乙方及其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培训。 5、甲方产品在市场出现异常质量问题时,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跟踪服务直到问题解决。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附件中相关规定享受现金折扣和返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正常、及时供货。
3、本协议期满,乙方在认真履行本协议所商定义务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成为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经销商的续约权。
4、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培训、促销等政策及售后服务的权利。 5、乙方享有所属区域内工程用户发展及保护的权利。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以保障经销商的利益和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乙方不得进行恶意报价,特别是工程报价。
2、乙方须提供显著的位置展示甲方的产品,不得擅自更改。对甲方提供的样品、样本和其他资料,乙方只能用于甲方产品的销售工作而不能挪作他用。
3、乙方严禁销售假冒甲方或借“威尔.汤姆森”名义销售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4、乙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工程用户提供开关解决方案、进行产品配送服务和产品安装指导。
5、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竞争对手的重要活动、产品质量纠纷、服务纠纷、公关危机及其他影响较大的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6、乙方有配合甲方进行促销、宣传推广及其他甲方活动。
7、乙方在所辖区域内有按附件《售后服务条款》为所有甲方产品用户做好售后服务的义务,由乙方直接进行理赔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报备在跟踪的工程信息。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在获得甲方的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签约产品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篇二:渠道标准合同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上海开始软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授权合作伙伴并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从事甲方的产品的销售,服务,咨询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资格认定
1. 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企业,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资格;
2. 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及资金能力;
3. 拥有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营销和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销售、服务、市场指导和监督。
4. 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甲方产品的价格体系管理、跨区销售控制管理等相关条款。
二.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制度。
三. 协议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_KASS文档管理系列 _产品和服务 地区合作伙伴,合作期限为 年_月 日到__年_ _月 日。
2. 乙方拥有在本区域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销售、售后服务、软件实施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的权利,但软件产品和服务产品的专利权、版权和商标权等所有权并未转让给乙方及其最终用户。
3.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与服务的产品及市场统一报价见附表
4.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乙方需要完成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任务额度后退还给乙方。
四.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作授权及必要的产品资料、市场资料、光盘介质等。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市场、销售、产品、软件实施服务等,培
训地点根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在市场、销售、售后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及时、必要
的协助。
4) 甲方向乙方保证及时供货,保证产品的正常安装。甲方承诺对软件产品进行不
间断的修改、维护和版本升级工作。
5) 软件安装后一年内,甲方在该年度对该产品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正常升
级。
6) 甲方将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产品功能添加、升级等,有责任调整产品的市场报
价。
7) 甲方应对已确认的乙方报备客户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售权保护,甲方有权对乙
方最终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并有权监督乙方协议执行情况。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至少配备软件服务工程师 一 名,直销人员 一 名,上述人员必须
参加甲方举办的一定数量的培训,并通过甲方认证。
2) 市场启动之前,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市场规划,制定具体计划并提前和甲方联
系,以便寻求更好地支持。
3)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标准,为客户提供软件的实施、维护和支持工作。
4) 对于目前软件不能达到的功能,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二次开发承诺,否则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也不向客户提供特定的二次开发服务,所有的功能完善都会根据甲方版本升级规划进行。
5) 出于甲、乙双方战略需要,对于部分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需要经过甲方总部相
关部门的评估,并且需要甲方、乙方、最终用户三方签订独立的二次开发协
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
6)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维护市场次序,若发现故意扰乱市场者及时向甲方举
报。
7)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内的相关价格规定,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甲方
统一市场零售价格的8折信息。
8)
9) 乙方在代理期间,乙方客户的维护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收取。 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
利益和形象。
10) 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代理销售任何其他公司文档管理相关产品
五.结算模式
1.乙方根据签约的级别,享有的结算方式比例为: 5折。乙方累计采购金额超过
2.5万,结算比例为4.5折。累计采购金额超过5万,结算比例为4折。累计采购金额超过
7.5万,结算比例为3.5折。累计采购金额超过10万,结算比例为3折。
说明: 代理商结算价格=标准市场报价×结算比例;
六.报备及采购
1. 乙方报备客户时,必须填写客户报备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甲方销售部门;甲
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回传后,乙方报备成功。
2.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必须填写《产品采购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
传真给甲方销售部门。
3. 甲方根据乙方的银行汇款凭证或现款进行发货。
4.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费用。
5. 乙方必须在收到货物24小时内验货,如有商品被损坏或其他原因,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
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
解除本协议。
3. 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另一方经书面告知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采
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无继续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未完毕之合同义务,并安排售出产品的售
后服务事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扰乱市场次序,对甲方造成损失,以损失金额的十倍赔偿给甲方。
2. 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3. 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十万元。
4.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 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起诉。
十.其它
1.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 产品订货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共五页,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人:
日 期: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人: 日 期:
篇三: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
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
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