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的报告
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的报告
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下划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办发[2010]22号)和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部分职能的通知》(修编字[2010]23号)文件精神,我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县政府管理,同时增加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将承担以后市局下划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发证、换证、GSP、GMP认证)。
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比照兄弟县局的做法,我局请求增加一个下属副科级事业机构,即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受理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编办、人事部关于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93号)文件精神,县级药监部门按照0.4/万的比例配置人员编制,我局应配备33人。现因职责调整、工作任务增大,本应相应增加人员编制,但考虑到我县实际情况,请求配备人员编制33人(其中现有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不变),增加事业编制23人。为使我局新增职能基本运转,目前最少需要一次性增编10人。新增人员年龄要求在 3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人员年龄
不超过40周岁,要求政治品质好、身体健康、工作敬业,具有食品、药品、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可由县劳动人事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选招1-2人,从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招聘3-4人,从乡镇政府事业干部、乡镇卫生院医生、药师中招聘3-4人。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篇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2任务-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得分:28
1.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劳动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检查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且不得少于( )。
A. 2人
B. 3人
C. 4
人
D. 5人
满分:2 分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对残疾人就业实行( )的方针。
A. 集中就业
B. 分散就业
C. 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
D. 国家安排就业
满分:2 分
3. 负有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义务的主体是( )。
A. 用人单位
B. 劳动行政部门
C.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D. 企业工会
满分:2 分
4.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A. 第二级
B. 第三级
C. 第四级
D. 第五级
满分:2 分
5.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满分:2 分
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法定节假日的是( )。
A. 中秋节
B. 元旦
C. 国际劳动节
D. 解放军建军节
满分:2 分
7.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A. 1小时
B. 2小时
C. 3小时
D. 4小时
满分:2 分
8.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的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间隔一定年限,给予探亲假一次,具体的间隔年限是( )。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满分:2 分
9.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 )。
A. 工会成员担任
B. 企业代表担任
C. 职工代表担任
D. 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满分:2 分
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人数在( )人或者以上,并且具有共同请求的,可视为集体争议。
A. 3人以上
B. 5人或者以上
C. 10人以上
D. 30人或者以上
满分:2 分
11.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
A. 60天
B. 98天
C. 120天
D. 150天
满分:2 分
12.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A. 60日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满分:2 分
13. 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部门是( )。
A. 国务院
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 全国总工会
D.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满分:2 分
14.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保护范围包括( )。
A. 基于劳动合同而提供的劳动过程
B. 劳动过程除去加班加点过程
C. 劳动过程及其他相关过程
D. 劳动过程
满分:2 分
15.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 1日
B. 12小时
C. 6小时
D. 1小时
满分:2 分
16. 我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 3个月
B. 5个月
C. 7个月
D. 8个月
满分:2 分
17.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是( )。
A. 预防第一,安全为主
B.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 安全第一
D. 安全为主
满分:2 分
18.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
A. 10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满分:2 分
19. 劳动争议一般由(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A. 劳动合同签订地
B. 用人单位注册地
C. 劳动者所在地
D.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
满分:2 分
篇三: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向哪里投诉?
以上问题,均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的范围,应当根据天津市87号令《天津市劳动监督检查规定》和《〈天津市劳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办法》(津劳局[2000]424号)的受理范围和管辖分工,分别向有管辖权的市和区县两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具体规定是: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督检查:(一)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二)由市级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三)中央、部队、外省市驻本市的用人单位;(四)发生全市性或重大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外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督检查。
为此,投诉人在投诉时,要依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发 布 人:andy
发布时间:2004-05-10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市人社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可向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天津市人社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3331076
传真号码: 23331089
邮政编码: 300070
电子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二)申请形式
1.书面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天津政务网上填写电子版《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书》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大厅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书》。
2.口头提出申请
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书》,经申请人认可后生效。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大厅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书》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申请的结果
(1)一般情况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前述四种情形,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2)特殊情况的处理
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答复方式
按照申请人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的要求,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政府信息。
(六)收费标准
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