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1]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
(1)贯彻上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并按要求报送信息材料和建立相关单位的诚信档案。
(3)贯彻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率要达到100%。
(4)组织辖区内“两员”参加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建立“两员”培训档案。
(5)加强对“两员”的管理,并负责对其考核。
(6)落实各级政府制订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7)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8)建立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食品药品安全办全面工作;
(2)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贯彻落实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要求,并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4)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办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5)组织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6)组织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专干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在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指导下,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4)对辖区内涉食药械单位开展巡查,巡查覆盖率须达到100%。发现违法线索须及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5)接受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参加有关会议;
(6)协助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开展的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7)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假劣食品药品的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有
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8)做好人民群众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的宣传、指导和咨询工作;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9)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10)及时掌握涉食涉药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并分类建立台帐;
(11)负责受理农村集体就餐人数在400人以上800人以下自办宴席的申报和登记备案工作;
(12)具体组织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3)组织、协调和督导本辖区村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开展工作,并及时建立有关工作档案和记录;
(14)完成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村村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2、负责收集、上报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3、负责对本村的专业厨师进行登记管理;
4、负责集体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400人以下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工作;
5、组织督促本村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年度健康检查;
6、协助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7、参与本村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篇二:县食安办工作职责
永靖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格的制定。
4、协助食安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完成对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7、食安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乡镇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了解掌握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提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日常更新的基础数据,传递相关部门有关食品监管的信息。
(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及时反馈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信息。
(四)巡查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 经营、使用情况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情况,协助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五)及时提供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线索,负责提供本辖区内涉及食品药品问题的各类线索,举报食品药品违反行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对食品违法案件调查取证。
(六)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农村家庭宴席的备案、监督、检查。
(八)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