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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撤村并乡名单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31 13:20:18 | 移动端:三河市撤村并乡名单

篇一:撤村并居

山东省撤村并居调查报告

——历城区唐王镇和即墨市环秀办事处为例

撤村并居,作为当前社会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对它的研究可以更好的了解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能提出对于国家城市化建设更有利的建议,能在以后的国家建设中更好的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整整的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这次调查主要在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和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进行,通过对当地村民的调研和提问等的除了以下的情况和认识。

一. 撤村并居的现状

撤村并居,顾名思义就是对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盖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俗称万人村),实行城市化管理。撤村并居是现在社会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尤其在山东省这个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建设搞的比较火热的省份更加的突出。山东省的撤村并居行动自2009——2010已在各市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改造规模空前,史无前例。但到目前为止,据调查,在实施撤村并居的过程中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靠近市区,不以农业为生的的地方撤村并居比较容易实现;二是在相对边远的农村,由于拆迁会对当地产生过大的影响而导致拆迁计划的搁浅。??

下面分别以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前东城村和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为例介绍一下撤村并居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实施现状。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位于济南市的东北部,唐王镇是典型的农业大镇,素有“大白菜之乡”的美誉,有耕地4813公顷,是济南市重要的菜篮子、米袋子、肉案子生产基地。农业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有济南市的“菜篮子”的称呼。自2009年以来规划进行撤村并居的改造,并且有几个行政村进行了部分的拆迁示范,但由于无法解决好拆迁之后当地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农民对于拆迁的抵触情绪比较大而导致这种规划一直没有变成现实,虽然唐王镇的撤村并居规划早已做出,但一直处于搁浅之中,并将继续搁浅。

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前东城村位于山东青岛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最南端的

一个行政村,西邻城南工业园,南邻城阳区,东靠东城山,北靠后东城村。该村是附近一带最繁华的地区,属于城乡结合部。村内村民已不再从事种植业,主要自主创业和成为产业工人。该村拟于2011年进行旧村改造,村委与居民的补偿协议已经签订完毕。在该村实施撤村并居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很大的阻力。目前拆迁已经开始,居民的租房补贴已经到位。

二.对这两个地方的撤村并居实施的不同现状的原因分析

1.两者的经济支柱不同。

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前东城村的居民早已告别了种植业,当地居民主要经济来源主要是自主创业或者去附近的工厂打工。撤村并居对于居民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本来就没有自己的耕地,撤村并居只是让居民住上了楼房,还是靠创业和打工来经营自己的生活,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历城区唐王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乡镇,有济南市的“菜篮子”的称号,撤村并居对于唐王镇的影响会非常大。撤村并居之后必然会占用到当地居民的耕地,而这就等于割断了当地居民最根本的经济来源。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之前,拆迁肯定不能顺利的进行。

2.两地拆迁的政策在具体的实施中会有所差别。

虽然说国家对于撤村并居的政策是一样的,当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会出现差别。环秀办事处拆迁时按照居民的住房面积进行补贴,每户可以得到相对于自己原来房子面积的房子,其中一处为门头房。对于居民的补贴也是按照当地房价进行补贴,每平方米达到3500左右。而在历城区唐王镇,如果按照当地的房价进行补偿只有400—700左右元左右,而且如果居民购买新的房子还要自己贴上500元左右。在这两地的撤村并居中实际上存在了很大的差距,导致并居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

三.目前撤村并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当今中国的现状是不是适合大面积的撤村并居?

撤村并居,虽然说是为了加快城市化的步伐,让农民都住上楼,但就当前中

国的现状显然不适合大规模的搞撤村并居。虽说当前的撤村并居主要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进行,但沿海地区也不一定全部适合撤村并居,撤村并居必须能够解决当地居民撤村并居之后的工作,生活,和未来的长期发展,否则即使按照规划进行了撤村并居,也会产生各种不良的后果。当前中国城市的发展是一种粗放新的发展,往往只比较在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而出于国家长期的一种健康的发展,撤村并居的实施还是应该比较谨慎的考虑实施的地区。对于贴近市区的地区,就像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这样的地区由于其基础设施较好,补贴的标准较高,拆迁后影响较小,可能会比较容易实现,而在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这样的纯农业地区,土地是他们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盲目实施撤村并居,不顾及到农民以后的出路,不但不能加快国家城市化的进程,反而会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

2.中央的政策和地方的政策实施脱节。

从国家政策实施撤村并居之策的初衷来看,是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农民能够住上楼房,改善其生活水平,也更好的进行社区管理,加快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但当政策传达到地方之后,往往会有悖于国家政策的初衷,由于现在房地产事业的火爆,出售土地,是当地政府的组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是当地官员获得政绩的最见效的手段。当前的撤村并居活动之所以被基层政府急不可耐地贯彻执行,让农民住楼、改善居住环境的背后,凸显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使然。这就导致了拆迁居民对于国家政策的误解,出现对国家各种政策的一种抵触情绪。所以说现在,中央的政策在下达到地方过程中的失真是现在来说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

3.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实施撤村并居的过程中已经在农民心中产生了很对不好的印象。

通过对村里的农民的调查,唐王镇各行政村大部分村民处于被动消极甚至抵制状态。大部分认为在现在的情况下进行撤村并居不符合农村生活的现实,是对农民财产和经济利益的一种严重侵犯与剥夺,根本不考虑农民以后的生活,令人难以容忍。另外,相当多的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在舆论宣传方面弄虚作假,在操作上则是强迫农民就范,在农民心目中留下了很差的印象。

4.山东省的新农村建设在本质上可能已经存在了问题。

首先,在方向上,可能脱离了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向,没有清楚地看到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是错误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农民住上楼,就是搞城市化。在被调查的农民心中,只要生活过得幸福,住不住楼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这样被强迫上楼更不能体现出是真正的新农村建设。

其次,在基层的实施中有悖于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违背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虽然山东省的农村经济水平在全国来说处于前列,但当前山东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并不高,农村经济十分薄弱,物质和精神文化尚处于较低的层次,不适合大规模的开展撤村并居的规划。在这种情况下,搞这样的全体农民住楼运动,违背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背离了科学发展观。像唐王镇这样的,刚刚达到小康水平,就直接往城市化进行过渡,速度有点过于快了,肯定不能取得好的效果。

再次,脱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背民心离民意,对山东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挫败影响。山东的农村能民还没有没有全部达到小康水平,农民生活不算很富裕富裕,在这种情况下,将农民辛辛苦苦刚建的新房因为一个撤村并居就全部拆掉,农民是经不住正阳的折腾的。现在搞这样的行动,不仅会使农民返回赤贫状态,而且还会使大部分农民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大大降低农民的经济能力,使农民以后的工作生活失去了保障,属于一次性把农民的口袋掏空,是涸泽而渔的行为,最终致使山东农村经济陷于长期滞停状态,釜底抽薪,山东农村经济将彻底伤失可持续发展力。

最后,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埋下社会动荡的根源。撤村并居意味着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不仅进一步削弱农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质条件,致使大部分农民成为无法很好的就业,成为社会的一种不安定因素,从而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带来可怕的隐患。中国农村稳定了,中国的社会才能稳定。

四.对于撤村并居的一些建议。

1.在实施撤村并居行动的地区选择上,应该谨慎而为之,要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才能真正的确定拆迁的地区。在那些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接近城市水平的地

区,在确保居民的未来生活和就业能够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有序的开展撤村并居的活动。而在那些经济还不是很发达,与真正的城市水平差距较大的地区,实施撤村并居是一种很不明智的行为。在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这样的地区,搞撤村并居还是可行的,行动也比较好落实。像唐王镇这样的地区,根本不适合搞撤村并居的活动,更应该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发展农业,养殖业,这样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在具体的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上,要切实的体会出中央的初衷,不能在实施中就背离了中央的政策,确实做到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为国家的城市化和长远的发展着想。要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让农民真正理解国家政策的意义。让农民不能对国家的政策产生习惯性的抵触,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参与到撤村并居的行动中来。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和谐的撤村并居,真正是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靠近。

3.撤村并居之后的土地利用也应该规划使用。

“撤村并居”不能只看农民愿意不愿意,不能将农民愿意作为“撤村并居”的唯一前提条件。除了尊重农民意愿外,撤村并居还应附加以下两个前提:其一,“撤村并居”所腾出的土地,应该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归地方政府所有,不得擅自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实际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4.撤村并居之前要做好各项前提基础工作。许多农民之所以对于对于撤村并居有所抵触,主要是并居之后无法保证就业,未来的生活也就失去了保障,只有做好配套的工作,在并居的同时在社区周围开办一些能够吸纳剩余劳动力的第二第三产业。照农民说的原话:“只要撤村并居之后能有地方干活挣钱就行”。只有做到了这样,农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实现撤村并居的真实意义。

篇二:河北百强镇名单

1.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 2.迁安市马兰庄镇 3.武安市磁山镇 4.遵化市遵化镇

5.霸州市胜芳镇 6.遵化市建明镇 7.迁安市木厂口镇 8.遵化市苏家洼镇 9.涉县井店镇 10.三河市燕郊镇 11.迁安市蔡园镇 12.武安市武安镇 13.迁安市赵店子镇 14.石家庄市桥东区桃园镇 15.香河县淑阳镇 16.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

17.遵化市侯家寨乡 18.霸州市东段乡 19武安市午汲镇 20.高碑店市白沟镇

21.滦平县小营满族乡 22.黄骅市黄骅镇 23.迁安市大五里乡 24.邯郸市复兴区彭家寨乡 25.肃宁县肃宁镇 26.河间市瀛州镇 27.三河市泃阳镇 28.武安市上团城乡 29.武安市阳邑镇 30.邯郸市邯山区马庄乡 31.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

32.保定市南市区南大园乡 33.文安县左各庄镇 34.迁安市夏官营镇 35.武安市矿山镇 36.肃宁县尚村镇 37.黄骅市吕桥镇 38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 39.遵化市兴旺寨乡 40.冀州市冀州镇 41.清河县葛仙庄镇 42.永年县临洺关镇 43.遵化市崔家庄乡 44.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乡 45.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 46.唐山市开平区开平镇 47.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48.枣强县大营镇 49.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镇 50.香河县安平镇 51.沙河市白塔镇 52.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镇 53.霸州市信安镇 54.承德市高寺台镇 55.三河市李旗庄镇 56.辛集市新垒头镇

57.黄骅市旧城镇 58.蔚县白草村乡 59.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 60.保定市新市区韩村乡 61.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 62.鹿泉市大河镇 63.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

64.武安市冶陶镇 65.三河市段甲岭镇 66.涞源县杨家庄镇 67.东光县东光镇

68.鹿泉市铜冶镇 69.藁城市廉州镇 70.张家口市高新区老鸦庄镇 71.迁安市沙河驿镇 72.行唐县龙州镇 73.沧县旧州镇 74.滦县滦州镇 75.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 76.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 77.保定市新市区富昌乡 78.永年县刘营乡

79.保定市南市区杨庄乡 80.宽城满族自治县碾子峪乡 81.正定县正定镇 82.文安县新镇镇 83.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84.东光县连镇镇 85.井陉县上安镇 86.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 87.玉田县玉田镇 88.黄骅市齐家务乡 89.井陉县小作镇

90.唐山市丰南区西葛镇 91.唐山市开平区越河乡 92.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 93.蠡县留史镇 94.鹿泉市获鹿镇 95.井陉县微水镇 96.深泽县深泽镇 97.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 98.迁安市闫家店乡 99.滦县杨柳庄镇 100.沧县薛官屯乡

篇三:关于撤销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

晋政青 [2004]号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

撤销青阳等14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阳光

等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

晋江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抓社区”的工作要求和《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精神,适应晋江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的需要,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和《晋江市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方案》(晋委

[2004]60号)的通知精神,本街道制定了《青阳街道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方案》,并向各村(居)委会提出撤销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各村委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并向街道办事处形成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书面请示。各居委会也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通报街道办事处意见。经过组织各村(居)委会履行相应程序,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拟撤销青阳等14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阳光

等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撤销青阳村民委员会,设立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青阳村范围(东至陈埭花厅口,西至青阳居,南至莲屿村、居,北至青华村、居),设置5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505户2013人,办公场所设在融星花园城一楼。

2、撤销青阳居民委员会,设立锦青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青阳居范围,设置9个居民小组,现有居民1650户5356人,办公场所设在旗牌街利泉楼二楼一号。

3、撤销青华村民委员会、青华居民委员会,整合设立青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青华村和青华居范围(东至陈埭镇湖中村,西至梅岭街道梅青村,南至青阳村、居,北至梅青村),设置12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1450户4500人,办公场所设在青华小区华东阁。

4、撤销莲屿村民委员会、莲屿居民委员会,整合设立莲屿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莲屿村和莲屿居范围(东至陈埭镇西滨村,西至霞行村、曾井村,南至高霞村、泉州晋江机场,北至青阳村、居),设置16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1396户4845人,办公场所设在莲屿街原莲屿村、居委会办公楼。

5、撤销霞行村民委员会,设立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霞行村范围(东至市区内沟河,西至新华街,南至晋江市医院,北至莲屿路口),设置6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538户1974人,办公场所设在原霞行村委会办公楼。

6、撤销曾井村民委员会,设立曾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曾井村范围(东至高霞村,西至青新居,南至普照村,

北至霞行村),设置4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779户2911人,办公场所设在原曾井村委会办公楼。

7、撤销青新居民委员会,设立青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青新居范围,设置3个居民小组,现有居民562户1150人,办公场所设在现青新居委会办公楼。

8、撤销高霞村民委员会,设立高霞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高霞村范围(东至泉州晋江机场,西至罗山街道缺塘村、青阳普照村,南至泉州晋江机场,北至曾井村、莲屿村、泉州晋江机场),设置10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688户2608人,办公场所设在原高霞村委会办公楼。

9、撤销普照村民委员会,设立普照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普照村范围(东至高霞村,西至陈村村,南至洪宅垵村、罗山缺塘村,北至曾井村),设置8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578户2141人,办公场所设在普德路107号。

10、撤销陈村村民委员会,设立陈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陈村村范围(东至普照村,西至梅岭街道许厝村,南至洪宅垵村、象山村,北至迎宾路),设置7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578户2086人,办公场所设在原陈村村委会办公楼。

11、撤销洪宅垵村民委员会,设立洪宅垵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洪宅垵村范围(东至普照村,西至象山村,南至罗山街道缺塘村,北至陈村村),设置4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360户1453人,办公场所设在原洪宅垵村委会办公楼。

12、撤销象山村民委员会,设立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原象山村范围(东至洪宅垵村,西至梅岭街道许厝村,南

至罗山街道罗裳村,北至陈村村),设置5个居民小组,现有人口393户1543人,办公场所设在原象山村委会办公楼。

妥否,请批复。

青阳街道办事处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社区办、民政局,市委陈健

倩副书记、市府吴冬冬副市长,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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