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对某同志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关于对某某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各室、部:
市场营销部员工某某在未履行宿舍会客登记手续的情况下,
擅自将住宿外人员带入宿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属严重违纪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扣除其本月全部绩效工资,希望其认真总结、深刻反思。
公司各部门全体住宿员工应引以为戒、规范行为,牢固树立
自觉执行制度、主动维护制度的意识。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治安意识。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篇二: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桃源各同仁:
兹有工程部员工,王化锋,男,主要负责六楼办公区夜值工作,全权负责夜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能及时上报处理夜间发生突发事件。2013年1月27日凌晨,六楼餐厅水泵爆裂,导致六楼大半以上被淹,然王化锋同志值班期间因睡岗未能及时发现事故,且其晨起发现事故情况后未能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导致延缓处理,所淹区域含三个库房,库存物品进水,损失巨大,并对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对王化锋工作不负责,工作警惕性低,对酒店造成严重损失及严重影响,给予王化锋同志全酒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引以为戒,坚守岗位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切实为酒店的发展做出贡献,如再发生此类现象,酒店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西安桃源假日酒店
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篇三:通报批评的决定
效能问责决定书 XXX效责〔2015〕XX号
中共XX乡党委
关于对XX同志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XXX,男,土家族,重庆市酉阳县人,XXXX年X月出生,XX文化,XX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任XX乡党政办主任。
经查,2015年X月XX日上午XX时左右,XXX同志
在乡财政所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时被县纪委工作人员暗访发现。
根据《酉阳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办法》
(酉阳委办发〔2014〕6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或者外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致使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之规定,XXX同志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通报批评处理。本决定自2015年X月X日起生效。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取消XXX同志
2015年度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如对本问责决定不服,在收到《效能问责决定书》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出书面申诉。
中共XX乡党委
2015年X月X日
主送:XXX同志。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XX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X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