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3-2014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2013——2014年度
南楼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大石桥南楼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南楼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2013——2014
为贯彻落实好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范的操作,确保我校高中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的关怀和资助。现将我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南楼高中学生资助机构,由校长杨莎莎任总负责人,副校长范大鹏、马继凯任副总负责人,实现了校长亲自抓,副校长具体抓的学生资助领导组织。同时学生申报材料、学生受助资格审查、助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具体分工,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南楼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确保资助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执行规范的操作流程。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1)宣传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召开班主任会议,学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由班主任在班内向学生进行宣传,并由学生转达至家长。(2)下达学校受助指标。我校受助指标为不超过在校在籍学生的15%。(3)学生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营口市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4)班级初审。班主
任按照申请受助学生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家庭状况和日常表现,以及班级同学的意见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交我校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5)评选小组深入调查。我校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家庭、社区进一步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初步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6)公示。我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告栏上公示一周。(7)学校上报。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填表上报大石桥市教育局。(8)发放助学金。助学金发放由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发到学生手中。
四、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档案建设。我校学生资助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材料、数据表册、资金发放等各类材料,即使收集整理,分类存档,做到分类科学、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查阅方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意义重大而深远,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搞好资助工作,让所有在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大学和社会输送优秀的人才。
大石桥南楼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
2014年9月1日
篇二:2014-2015年国家助学金通知(1)(1)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
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勤字[2014]40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拨付2014年自治区本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新教财[2014]68号)、《新疆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要求,现就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的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2.评选条件:
见新疆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新疆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二、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下达的经费预算,学校将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金额见附件1。各学院按《新疆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等额评选,各等次人数由各学院在所分配的学院总经费额度范围内自行确定,但总金额必须与学校给各学院下达的总金额相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参见附件1)。
三、评审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预科升入专业)提供2013-2014学年成绩单。
(3)2014级新生(含专升本)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提供特困生证明复印件。
2.学院报送勤工助学办公室材料:
(1)二年级以上申请一等助学金学生成绩单。
(2)2014级新生(含直升本)申请一等助学金特困证明。
(3)学院关于申请一等助学金2014新生特困生情况说明。
(4)《2013-2014学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
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5)学院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A4纸单面打印,签名用手写,不得复印(此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的二年级以上学生需提供成绩单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教学秘书章和学院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成绩单格式同国家奖学金评定报送格式。
(3) 成绩单中“选修课”成绩将纳入成绩审核中,免修课需学院教学秘书在免修课上写明“免修”并加盖公章或教学秘书签名。
(4)报送一等助学金成绩单时需在材料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按学院汇总名单顺序编号,同时在成绩单空白处写出单科成绩低于75分
的门数及分数,预科生的成绩单写出单科成绩低于80分的门数及分数。
(5)学院对评为一等助学金新生的困难情况说明。对申请一等助学金的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做具体说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6)《2013-2014学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
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的信息须以学工系统最终报送名单为依据,保证信息一致。
(7)学院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情况、公示情况、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意见和建议等情况,篇幅控制在600字以内。(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相关纸质材料、电子版报学生处许芸老师处
四、学工系统申请、审核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2日(操作
说明见附件4)
学院上报时间2014年11月4日
五、评定后的发放
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上级部门经费拨付,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六、其他事宜
1、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但在系统中不能正常申请的,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后以提名的形式在系统中上报。
2、本学年享受各类奖、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9000元,国家助学金与政府二至四等助学金不可兼得(包括勤工助学学生也不得兼得)。
此次评定工作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务必按时报送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14-10-23
附件:
1、国家助学金各学院金额分配表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14-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
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学工系统操作说明》
篇三:国家助学金填表要求
国家助学金资助申报注意事项
(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
不规范或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一. 申请表第一页填表要求:
1. “申请人签名”手写签名,“班主任签名”手写签名或盖章,其余项目以电子
文档填写、打印,并贴上照片。不能使用传真件。
2. “家庭住址”格式为:
农村:XX市XX县(区)XX乡(镇)XX村XX组XX号
城市:XX市XX县(区)XX街XX号
3. 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表第二页(第一页背面)填表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由村、乡(镇)两级政府同时盖章(鲜章)出具的贫困证明;或 由社区、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同时盖章(鲜章)出具的贫困证明。一式两份, 复印无效。
三. 申请表一式三份:
1. 其中两份附有第二页(困难证明),直接打印(或填写)在第一页的背面,一
份按草表填写日期,另一份不填日期。
2. 第三份申请表只需第一页,按草表填写日期。
四. 学生需提供下列三种复印件中的一种,用于银行办理专用资助卡。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生本人未过期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户口本第一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五. 交表要求:
1. 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附有贫困证明,一份不附)各班收齐并
附上班级汇总表(一式三份)后交到政教处年级联络员处;
2. 电子文档(申请表第一页)发送到政教处邮箱571599137@qq.com。
电子文档必须为word格式,文件名(不是标题,标题按样表格式)统一为: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201X级X班 XXX)
六. 交表时间: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均应于12月9日上午12:00前上交,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 交表时请申请人、班主任认真核实所填信息是否有误。
八. 本注意事项不打印在学生上交的申请表上。
政教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