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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被保险人是谁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3 07:21:02 | 移动端:交强险被保险人是谁

篇一:交强险保单不是车主名

交强险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与机动车所有 人不一致,机动车所有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交强险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不一致,机动车的所有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样一起交强险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李某是山东菏泽人。2010年3月,李某在河南省濮阳市由其朋友、濮阳人白某帮忙,购买了一辆农用三轮汽车,并在濮阳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李某不是当地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白某的名义办理的,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因而是白某,但保费由李某交纳。其后,李某回到老家山东菏泽对该车进行了注册登记。2010年4月7日,李某驾驶该投保车辆在山东省XX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该事故经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一次性赔付给受害人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电动三轮车损、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4000元。李某因此向濮阳某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申请,要求该保险公司赔偿其已支付给被害人亲属的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9568.80元、死亡赔偿金110000元、电动三轮车车损1800元等共计121368.8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是白某而不是李某为由拒绝理赔。李某遂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在河南省濮阳市为其自有车

辆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虽然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不是李某,但李某是该被保险车辆的所有人,对该车具有保险利益。李某以其自有财产投保,是事实上的被保险人,李某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且李某合法驾驶其自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积极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付,不存在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事由。遂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李某保险金121368.8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篇二:涉交强险案件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涉交强险案件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思考之四

傅南

【案情】

2010年10月, 凌某诉胡某、株洲市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株洲市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遂提出追加保险公司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分歧】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逐年增加,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在该类案件中,保险人的诉讼主体如何界定,保险人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其被诉后应处于什么地位?在实践中争议颇多,各地法院在确认保险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做法不一,一般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是由于保险合同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而受害第三者不可单独以保险公司为被告请求赔付保险金,并且保险公司与案件的处理结果虽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但对诉讼标的并无独立请求权,故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人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这是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以及《保险法》第六十五条都规定了受害人有直接请求权,保险人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直接支付义务, 这种请求权是一种法定的请求权,并且是独立存在的,故保险公司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第三种观点认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保险人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直接赔偿责任,其与肇事车辆所有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属保险合同纠纷,与交通事故的侵权法律关系并不相同,将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同一个案件当中同时处理,在诉讼法理上无法说通,亦没有明确的法律作为依据故不因在同一案件中审理,因此,保险人无须参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

【思考】

在审判实践中,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一,第三种观点应当是是基于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提出的,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索赔规则要求机动车方与受害第三者在划分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赔偿,保险赔偿款项一般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单独结算,而投保人与受害第三者之间并不具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也不存在保险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问题。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失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与受害第三者之间建立了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导致原有的索赔规则发生了变化,当前,受害第三者可以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抢救费和责任险范围内的赔偿,它赋予受害第三者对保险人诉讼中的直接请求权,而第一种观点即保险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不能体现受害第三者直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权利,也不符合程序法要求。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两条实际上确立的是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即道路交通事故中致第三者损害,保险人应当首先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向受害第三者直接赔偿损失,而不论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是否承担事故责任及责任大小。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保险人对受害第三者所负的实际上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同时也赋予了受害第三者直接请求权,即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第三者负有直接的支付义务,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具有实体上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可见,《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受害人赋予了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因此,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第三者也有向保险人直接请求赔偿金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保险法》,都赋予了受害第三者对保险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

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受害第三者可以直接请求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付,而保险人的诉讼地位应为共同被告,而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篇三:试题(交强险)

1 签订交强险保单的同时,投保人 (B)

A 可以分期支付保险费

B 应该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C 以上两种都可以供客户选择

2 凡与强制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取 (A)

A 书面形式

B 口头形式

C 以上两种方式同时采用

3 被保险人是指 (AC)

A 投保人

B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上的乘坐人员

C 投保人指定的合法驾驶人

D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的人

4 受害人包括以下哪几种(CD)

A 造成该交通事故的车上驾驶人员

B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上的乘坐人员

C 发生交通事故时遭受人身伤亡的人

D 发生交通事故时遭受财产损失的人

5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分为(ABCD)

A 死亡伤残限额

B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C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D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6 被保人无责的赔偿限额包括(ABD)

A 无责死亡限额为11000元

B 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C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

D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7 以下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中赔付的有(ABCD)

A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B 护理费

C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D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8 以下属于理疗费用赔偿项目中赔付的有(ABCD)

A 医药费

B 住院伙食补助费

C 必要合理的后续整容费

D 必要合理的后续营养费

9 下列属于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的有 (ABCD)

A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B 驾驶人醉酒的

C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D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10 下列不属于交强险赔偿和垫付的有(ABCD)

A 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B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至使受害人停业停产等造成的损失

C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至使受害人财产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D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11 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有(ABCD)

A 临时提车

B 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

C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

D 到异地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

12 被保险人索赔时,提交的材料包括(ABCD)

A 交强险的保险单

B 被保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C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D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13 投保人有权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有(ABCDF)

A 被保险机动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B 被保险机动车辆转卖外地的

C 被保险机动车辆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D 被保险机动车辆办理停驶

E 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的其他使用者

F 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14 可以进行合同变更的情况有(ABC)

A 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

B 投保人、被保人、索赔权益人信息

C 车辆的基本信息

D 保单的保险期限

15 《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启动时间为(B)

A 2007年6月1号

B 2007年7月1号

C 2007年8月1号

D 2007年9月1号

16 不适用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车辆有(BD)

A 挂车

B 拖拉机

C 特种车

D 摩托车

17 对于上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交强险的浮动比率为(B)

A 不浮动

B 上浮10%

C 上浮20%

D 上浮30%

18 对于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辆,交强险的浮动比率为(D)

A 上浮15%

B 上浮20%

C 上浮25%

D 上浮30%

19 交强险的浮动是依据(B)

A 依据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B 依据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C 同时依据驾驶人和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20 下列哪些情况应该计入上浮的违法行为(B)

A 上期保单起保日期到终止日期之间已赔付、有责任的交强险赔案

B 上期保单出单日到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已赔付、有责任的交强险赔案

C 上期保单起保日期到终止日期之间已发生但尚未赔付的交强险赔案

D 上期保单出单日到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已发生但尚未赔付的交强险赔案

21 下列哪些情况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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