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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审核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4 07:08:18 | 移动端:干部档案审核

篇一:干部调动档案审核责任表

干部调动档案审核责任表

拟调人员姓名:

求写实,相关负责人和落款时间一律由本人亲笔签字。 2.此表申报时需正反面印制在一张A4纸上。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严格审核,整理的第一个环节还是审核。审核不仅贯穿收集整理工作始终,而且还贯穿在编打目录和整改工作的始终。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且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接收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

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

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 ?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臵、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注意,《公务员登记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应归在第九类。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

第十类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有关情

况说明等材料也入此类。

档案材料的分类有两点说明:

(一)第四类、第九类材料的二级分类

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内容复杂、数量众多,都处于动态变化中,由低到高、由少到多.为了便于添加材料、方便查找,还需要采用二级分类法,即对这两类中的材料,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分为四小类,具体来说:

第四类材料二级分类分为:1.学历学位材料;2.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3.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4.培训材料等。

第九类材料二级分类分为:1.工资材料;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

今后,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必须进行二级分类。

(二)内容交叉材料的分类

1.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第二类。

2.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四类。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第七类。

4.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5.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

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第一类。

第二步,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具体方法有:

1. 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

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排序时,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

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和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页码的编写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复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第三步,编目

篇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流程

陕西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陕西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前期准备、审核登记、审核认定、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审核范围、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等内容,并对每个实施阶段、每个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制定详细工作流程。

(二)制定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这次专项审核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或制度,准备有关政策汇编并制作相关表格。

二、审核登记阶段

(一)逐卷初审。

按照“谁管理谁审核、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逐卷审核登记的办法,对所管干部档案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的具体要求,对干部档案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查,

并认真填写《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1、出生时间

⑴需要查阅的材料:

一类:1979、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

四类:中学生学籍卡片、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选拔学生登记表、招考报名材料、较早的学历材料;

五类:报考、招工、入伍政审材料,更改出生时间的材料,“三龄一历”审核认定表;

六类: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党志愿书;

九类第一小类:转正定级材料;

九类第二小类:招工、入伍审批表、转干录干审批表; 十类:报考、招工、入伍体检表。

另外,还要查阅记载身份证号的材料,如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

⑵需要登记的材料:

①对已经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的档案,只登记上述材料中出生时间不一致或涂改的材料份数。

②对认定不准确或未认定出生时间的,需将上述材料中涉及填写出生时间不一致或涂改的地方,按照“X年X月X日形成的《XX表》中出生时间为X 年X 月X 日”或“X年X月X日形成的《XX表》中出生时间由X年X月X日涂改为X年X月X日”的格式逐份详细登记出来。

③对材料严重涂改无法辨认的,应将档案中形成时间较早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报考材料、招工表、入伍登记表等材料按照上述②的格式进行登记。

2、参加工作时间

⑴需要查阅的材料:

五类: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入伍时间批注、插队证明材料、“三龄”审核认定表等;

九类第一小类:转正定级材料;

九类第二小类:招工审批表、入伍审评表、选聘乡镇干部审批表、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审批表、公开招考录用审批表、知青上山下乡登记表、军校学员参军登记表等。

十类:派遣证。

⑵需要登记的材料;

①对已经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的档案,只登记上述材料中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或涂改的材料份数。

②对认定不准确或未认定参加工作时间的,需将上述材料中设计填写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或涂改的地方,按照“X年X月X日形成的《XX表》中参加工作时间为X 年X 月X 日”或“X年X月X日形成的《XX表》中参加工作时间由X年X月X日涂改为X年X月X日”的格式逐份详细登记出来。

③对短缺参加工作材料的,按照“短缺X年X月在XX参加工作的材料”的格式进行登记,这些材料主要包括:插队、民办教师、

乡村医生、社来社去、亦工亦农、临时工的审批或录用材料、招工表、入伍登记表、转正定级表等材料。

3、入党时间

⑴需要查阅的材料:

六类:入党志愿书,短缺入党志愿书的要看相关证明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⑵需要登记的材料:

①对已经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的档案,只登记入党时间不一致或涂改的材料份数。

②对认定不准确或未认定入党时间的:

于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之间入党的,按照《“入党志愿书》中X年X月X日由上级党委批准为党员”的格式进行登记;

于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之间入党的,按照《“入党志愿书》中X年X月X日由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格式进行登记;

于1982年9月6日至今之间入党的,按照“《入党志愿书》中X年X月X日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格式进行登记。

③对短缺入党志愿书的,应进行登记。

另外,对于干部“三龄”的审核,除上述情况的正常登记外,还要对有关材料记载的“三龄”进行逻辑推算,对存在以下问题的要进行登记:

①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登是否合理。推算上学年龄不满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龄不满16周岁、入团年龄不满14周岁、入党年龄不满18周岁的。

②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如根据弟弟、妹妹年龄推算比本人还大等情况。

4、学历学位

⑴需要查阅的材料:

四类:选拔学生登记表;中专和高校招考报名材料、学生登记表、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授予材料、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⑵需要登记的材料;

①已经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的档案,不再登记。 ②对认定不准确或未认定后续学历学位的,按照“大学”、“X年X月XX学校XX专业,X年X月XX学校授予XX学位”或“自考本科(中央函授本科等)”、“X年X月XX学校XX专业”的格式登记出来。

③对短缺学历材料和基础学历的,按照“短缺X年X月XX材料”的格式进行登记。

5、工作经历

⑴需要查阅的材料;

九类第一小类:转正定级表;

九类第二小类:任免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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