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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导则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7 11:18:12 | 移动端:化学技术监督导则

篇一: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附件: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生产管控类

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门

废止说明 无

内容摘要 为保证绝缘油、汽轮机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化学监督目的

第一条 监督目的

保证绝缘油、汽轮机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第二条 化学监督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 化学监督专责人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措施等,并制定化学技术监督

实施规则。

(二)负责全厂绝缘油、透平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气体的检测和故障治理。

(三)编制监督对象的定期检测计划,定期组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

(四)对技术监督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并及时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报送季报表和年终总结报告,同时录入五凌公司集中生产管理系统。

(五)出现重大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等事故及时报告公司生产技术部和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化学所,并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六)发现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时,负责跟踪检测和采取处理措施。

(七)督促绝缘油、汽轮机油、六氟化硫检修过程中的回收、处理及利用,废油、废气妥善处理。

第四条 化学监督专责人资质

(一)监督工程师应具有相当于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水电厂工作经历。

(二)取得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颁发的化学技术监督资格证。

第五条 化学监督范围与内容

(一)绝缘油质监督

1. 检测对象:油浸式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绝缘油库备用油、新油。

2. 检测项目:定期进行主变色谱检测;设备投运前或大修后进行全分析包括: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水分、界面张力介损、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9个项目;正常情况下,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介损、耐压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二) 汽轮机油和抗磨液压油油质监督。

1.检测对象:水轮发电机组的调速器回油箱与漏油箱、轴承油槽、弧门启闭机回油箱、透平油库、新入库的汽轮机油。

2.检测项目:定期进行外状、粘度、机械杂质、闪点、水分的检测,如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三)六氟化硫气体监督、管理。

1.检测对象: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气室、六氟化硫开关气室、备用六氟化硫气瓶。

2.检测项目: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气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湿度分析及检漏,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3.运行中六氟化硫管理:

(1)在室内的六氟化硫设备应安装通风换气设施,运行人员经常出入的室内设备场所每班至少换气15min,换气

量应达3-5倍的空间体积,抽风口应安臵在室内下部。对工作人员不经常出入的设备场所,在进入前应先通风15min;

(2)在室内的六氟化硫设备安装场所的地面应安装带报警装臵的氧量仪和六氟化硫浓度仪。如发现报警时应通风、换气;

(3)运行设备若发现湿度超出标准,应进行干燥、净化处理。

第六条 六氟化硫气体摆放、贮存、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储存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爆晒,并不得有水份和油污粘在阀门,经常检查气瓶的密封性,拧紧阀门和瓶帽子。

2、六氟化硫新气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气的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造厂提供的六氟化硫气体应具有制造厂名称、气体净重、灌装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否则不准使用。

3、末经检验的六氟化硫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气体气瓶应分开存放,不得混淆。

4、六氟化硫气体钢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旋紧,存放气瓶应竖立在架子上,标志向外,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

5、从钢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气体时,必须用减压阀降压,

并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操作,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应关紧阀门,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气体泄露。

6 、在新瓶内存放半年以上的六氟化硫气体,使用前应再次进行抽检,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7、对接触六氟化硫气体各相关设备运行、检修及气体试验工作人员在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防护教育和有关培训。

第二章 化学监督考核

第七条 监督网和技术培训

(一)要求:

1.成立以电厂总工程师(分管厂领导)为组长的监督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的技术监督网,并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2.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岗位培训,完成率100%,新调入人员需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考核办法

1.没有监督网扣30分,未发挥监督网的作用的酌情扣10-20分;

2.未按时活动扣8分,无会议记录扣5分;

3.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扣5分,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扣2-5分;

4.新招收和新调入人员未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上岗

篇二: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篇三:技术监督资料化学版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汇编、国家、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制定。主要标准有:

1、QHB-J-08.L08-2009《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化学监督技术标准》

2、DLT246-2006《化学监督导则》

3、GB/T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4、DL/T561—19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5、DL/T794—2001《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6、DLT 957-2005《火力发电厂凝汽器化学清洗及成膜导则》

7、DLT_1115-2009《火力发电厂机组大修化学检查导则》

8、SD202-1986《火力发电厂垢和腐蚀产物分析方法》

9、DLT 956-2005《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10、DL/T801-2002《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11、DLT 1039-2007 《发电机内冷水处理导则》

12、DL/T805.1—2002《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 第1部分:直流锅炉给水加氧处理》

13、DLT805.2-2004《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2部分锅炉炉水磷酸盐处理导则》

14、DLT805.3-2004《火电厂汽水化学监督导则-第3部分汽包锅炉炉水氢氧化钠处理》

15、DLT805.4-2004《火力发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4部分锅炉给水处理》

16、DLT771-2001《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

17、DLT1029-2006《水质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

18、DLT913-2005《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

19、GB_T_7597-2007《电力用油取样方法》

20、GB 2536-90《变压器油》

21、GB 11120-89 《L-TSA汽轮机油》

22、GB/T 7595-2008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23、GB/T 7596-2008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24、DL/T 705-1999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

25、GB 12022-89 《工业六氟化硫》

26、GB/T 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27、GB/T 14541-2005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

28、GB/T 14542-93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29、DLT571-2007《电厂用磷酸酯抗燃油运行与维护导则》

30、DLT941-2005《运行中变压器用六氟化硫质量标准》

31、DL/T 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

32、L/T 639-199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33、 GBT7252-2001《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34、 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35、DL/T 606.2-1996《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36、DL/T 520-2007《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技术导则》

37、GB 483-2007 《煤质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38、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39、GB/T 213-2008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40、GB/T 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41、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42、GB/T 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43、GB/T 219-2008《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44、DL/T567.6-95《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

45、GB631-89《化学试剂氨水》

46、DL 424-91《火电厂用工业硫酸试验方法》

47、GB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

48、GB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

49、DL/T806-《阻垢剂》

第三条 化学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水、汽、油、氢、煤、六氟化硫及灰渣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以及油、六氟化硫等工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设备六氟化硫介质设备潜伏性故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化学监督质量,从而达到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 化学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多个专业,策划部代表生产厂长及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化学专业是执行本规定的监督机构,同时也是执行机构。锅炉、汽机、电气、燃料、材料等专业都应执行本管理制定的有关条文规定。

第五条 化学监督工作的性质是:坚持以科学试验、调查研究为基础,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化学监督要贯穿于电厂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事故分析、电力生产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环节的监督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化学监督坚持以预防为主,各专业要密切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由于化学方面的问题引起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总工程师职责:总工程师是全厂化学监督工作的最高领导,其职责是:

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指标和规定,审批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经常听取化学监督报告,掌握本厂化学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化学监督网会议和监督工作分析会,研究、布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化学监督工作,解决化学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2、负责组织研究有关化学监督工作的重大故障及重大设备缺陷,查明原因,采取对策,及时消除。及时组织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3、组织和协调本厂有关专业、科室,督促作好设备调试及化学清洗工作。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油质劣化、降低补给水率、降低油耗,加强氢气纯度、湿度及燃料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八条 策划部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协调督促本厂的化学监督工作。

2、参加制定本厂的化学监督工作计划,审批年度的化学监督工作总结。

3、审核月度化学监督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解决化学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较大的化学监督方面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制定化学专业的反事故措施。

4、参加本厂化学监督工作会议和化学有关事故分析会,并参与防止因化学监督原因而发生的运行事故的研究。

5、协助本厂有关部门解决化学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第九条 化学试验班职责:

1、通过热力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及循环水脱盐系统的查定分析、调整试验,并根据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指标和规定,制定我厂的各项化学监督指标。

2、通过对热力系统、化学除盐系统、循环水系统的查定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腐蚀、结垢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通过对进厂新油和运行中的汽轮机及变压器油等油质检验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4、通过对入厂煤、入炉煤的化学监督,及时提出报告,为燃料供应、锅炉燃烧提供正确、可靠的数据。

5、每月提出水、煤、油质量及分析报告。

6、参加主要热力设备的大、小修的化学检查及验收工作。并做好启动时的油质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止油质劣化工作。

7、负责机组大修中热力设备的化学清洗工艺设计与实施。

8、对停备用设备提出保养措施并及时进行监督。

9、负责对进厂的化学药品(如盐酸、液碱、氨水等)的质量验收。

10、负责配制运行部化学岗位的试验用药。保证药品充足及药品质量。

第十条 运行部职责:

1、运行部化学专业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定及指标。对各种水、汽、气按时取样化验,监督表计。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做好补给水、凝结水、给水、循环水、内冷水的化学处理工作,保证供给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除盐水及氢气。

2、做好凝结泵、给水泵轴封调整工作。使凝结水、给水溶解氧在合格范围内。

3、做好汽轮机汽封调整工作,防止汽封漏水,造成汽轮机油含水。

4、做好凝结器铜管的查漏堵漏工作,保证凝结水水质。

5、做好循环水的排放和补充。做到既保证K值又节约用水。

6、发现水、汽、气、油质劣化,运行有关专业要分析,及时找出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7、运行设备各排水点,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发现排放水质超标,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8、运行部负责运转设备化学监督油质取样工作。

第十一条 检修部的职责:

1、负责化学运行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结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水处理设备,降低水处理成本。

2、做好化学仪表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仪表准确率及投入率。

3、热力设备大、小修时检修人员应会同化学人员共同检查设备内部情况。水、汽、油系统解体后要先经过化学人员检查后方可进行检修。化学监督人员参加主要设备大修后的验收工作及设备定级工作。

4、负责锅炉化学清洗、凝结器铜管造膜、化学设备检修、工艺改进及安装工作。

5、负责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的管理、维护和过滤工作,发现油质问题应及时分析,判断原因,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 燃料部职责:

1、对入厂煤应按国标及相关的要求进行采制样,煤样应具有代表性。

2、对入炉煤采用机械化采、制样,煤样应具有代表性。。

3、做好入厂煤、入炉煤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

第三章 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十四条 水汽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减缓和防止热力设备腐蚀、结垢和积集沉积物,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其监督范围如下:

(一) 我厂水汽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应按GB/T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561—2006《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和有关设备制造厂的有关规定执行,水汽质量标准是机组可保持长期可靠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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