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5浙江嘉善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2人公告
2015浙江嘉善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2
人公告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zhejiang/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及《嘉
兴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
基层,推动镇(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镇(街道)事业
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嘉善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将根据
拟聘用对象所在镇(街道)实际确定。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嘉善县范围内,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
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指2006年至今,全县经组织、人
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2006年之前各
地自行选聘后纳入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
次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
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
〔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
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地点:2015年3
月13日上午9:00-11:30,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三楼304会议室。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嘉善先锋网、嘉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嘉善人事人才
网自行下载并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镇(街道)党委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进行报
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职文件、历年度考核结果,均需加盖所在地党委公章)
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
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
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3.领取准考证。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现场直接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由积分、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1.积分。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大学生村官本人积分自评分进行核实确定。根据“首
次招聘工作中,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分值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三次年终考
核结果和近三年担任过职务折算,采取百分制。优秀3次60分、优秀2次57分、优秀1
次54分、优秀0次51分;近3年内担任过书记的40分、主任的38分、副职的36分、其他
34分”进行折算。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积分、面试成绩合成考核评价得分。若总成
绩相等,以积分分值高的排位在前。考核评价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核评价总成绩=积分×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及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
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
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
用的依据。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
员名单在嘉善先锋网、嘉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嘉善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
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
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
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
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
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面试时,
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
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
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包括留村任职)报名参加组织开展的此类招聘不得超过3次。聘
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
实行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回大学生村官所在单位,继续留村任职3年,留
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同
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查询网站:嘉善先锋网、嘉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嘉善人事人才网
原标题:2015年嘉善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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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善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4日
篇二:2014年嘉兴市嘉善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方式
2014年嘉兴市嘉善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方式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2.笔试。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 上午 9:00 — 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 — 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
4.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6.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二楼(原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80元。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填写《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报名表下载: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公告中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请考生注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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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浙江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人
2016浙江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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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经粮食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嘉善县国资局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报名日期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嘉善县国资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嘉善县基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规定的员工待遇(年收入不低于肆万元,含五险一
金),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日期:2016年8月1日 --- 2016年8月3日;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备库 (魏塘街道恒兴路188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4.报名办法:填写《嘉善县粮食局下属粮食收储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具体详见附件
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5.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6日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嘉善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备库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书、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参加本次考试。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粮食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4023917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嘉善县粮食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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