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推进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意见的
旌阳区司法局
关于推进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意见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旌阳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已经局领导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七日
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全区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社区)依法治理,推进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省、市、区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基础性、大众性和专业性的大服务机制,更好地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村(社区)经济健康运行,民主法治顺利推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旌阳”和“法治旌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全面发动,正确引导,全区各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到2012年中期,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专业服务网络全面建成,村(社区)一级组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治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村(社区)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扶持,宣传引导原则。政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各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乡镇(街道)财政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经费。各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努力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尊重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和选择权利,服务的内容根据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律需求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并通过合同形式予以约定。
(三)讲求实效,规范诚信的原则。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双方应就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方式和服务的要求等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制度实施的长期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四、主要任务
(一)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服务。积极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将法律服务送到农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守法经营和依法管理,。
(二)为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做好服务。围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正在推进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改革、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征地拆迁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民权益分配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事项进行事前的法律把关、事中的执行顾问以及事后的总结提高,帮助消除和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有关社会稳定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三)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服务。帮助完善村(社区)民主和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服务的对象和内容
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由区司法局组织本区法律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实施,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积极配合。
(一)服务的对象
本区的村(社区)委员会、农业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居民等。
(二)服务的内容
1.对村(社区)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协助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
3.参与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等法律文书;
4.开展与生产、生活、经营等相关的法律咨询;
5.受村(社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仲裁等法律事务;
6.指导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
7.应当由法律顾问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法律服务机构要把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依法治村(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上议事日程,积极做好研究和探索。
(二)加强扶持发展。乡镇(街道)要制订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扶持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乡镇(街道)财政应当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乡镇(街道)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全区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敬业精神,恪守依法、诚信执业守则,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联系沟通,确保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司法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指导、监督机制,进
篇二: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 (村/居委)
乙方: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2016〕50号)及《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定司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 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摸查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甲方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方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甲方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甲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甲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甲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甲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甲方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甲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便利;
2.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3.积极配合和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4.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
5.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乙方及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
(二)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监督、指导本所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2.为本所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3.如本所指派的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律师;
4.本所及所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对甲方及群众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及群众同意,不得随意泄露。
四、披露与提前通知
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或者乙方指派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提交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执行。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安定区司法局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问答题
1.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是?
二、单选题
1.以下哪位律师是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A.丘丙养律师 B.陈洪鸣律师
C.谢世云律师 D.邓志纯律师
2.我市是从什么时候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A.2014年1月B.2014年9月
C.2015年1月D.2015年9月
3.印有法律顾问相关信息的公示牌一般挂在哪? A.各个村(社区)办公室
B.各镇司法所办公室
C.各镇镇政府
D.以上三个地方都有
三、多选题
1.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A.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B.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C.开展法制宣传
D.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法律顾问充当村(社区)的“参谋助手”主要体现在哪
些方面?
A.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B.为村(社区)谈判重大项目、签订重要经济合同等提供
法律专业意见
C.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法律顾问成为群众的“私人律师”主要休现在哪些方面?A.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
意见
B.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C.接受群众的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4.法律顾问扮演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
面?
A.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
识。
B.在日常入村服务中以其它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5.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要求有哪些?
A.每个月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B.每个季度至少开展法制讲座一次
C.及时回应村(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
6.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A.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
B.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C.促进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 D.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四、判断题
1.法律顾问应担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
解工作。
□正确 □错误
2.法律顾问每个月应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正确 □错误
3.法律顾问每个季度应至少举办法制讲座一次。
□正确 □错误
4. 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或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要及
时回应。
□正确 □错误
5. 在各村(社区)的办公桌上放有法律顾问的工作牌。
□正确 □错误
6. 经法律援助处审查同意后,法律顾问可为符合法律援助
备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正确 □错误
7. 每年的7月中旬和第二年的1月中旬乐昌市司法局会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正确 □错误
8. 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法律顾问本人、村(居)委会或乐昌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提出。
□正确 □错误
9. 法律顾问应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正确 □错误
10. 法律顾问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邀请,可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正确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