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安质部岗位职责
安质部职责
1、依据国家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质量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梁厂质量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配合综合部做好梁厂职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工作;监督物质设备部采购的安全劳保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3、负责组织梁厂成品检验,配合试验室及物资设备部做好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与工程部一起做好工序过程的检验工作。
4、监督检查工程部制定的技术安全交底内容在生产现场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
5、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运转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定期组织质量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前准备及会议内容的落实工作。
7、及时通报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8、组织进行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
9、做好安全质量资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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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质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负责梁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梁厂的质量监督工作。
2、依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组织和指导本部门人员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3、参加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进行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对部门人员工作进行分工,并监督检查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6、组织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7、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梁厂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填写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奖惩和事故处理台帐,并对安全管理资料妥善保管。
4、负责梁厂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情节严重者,提出处理意见。
5、参与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6、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7、必要时越级向上反映梁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及安质部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
2、组织进行梁厂成品检验及工序过程检验,配合试验室及物质设备部做好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
3、检查工艺细则及其它工艺文件的执行情况,对不利于质量的操作方法及时进行制止,必要时停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主持工序检验批的检验并做好记录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工作。
5、参加梁厂质量例会及质量事故分析会,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6、参与原材料及外购件的供方评价,并提出相关意见。
7、进行工序检验的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分析。
8、提出工序不合格品的处置意见,对组织对返工返修的产品进行再次检验。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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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质安部经理职责
质安部经理职责
(一)业务职责
1.对所管工程的文明安全工作负责,协助内审员做好对企业管理体系在各项目部的宣贯工作。
2.贯彻落实企业的管理方针与管理目标。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现场管理、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料具码放、临时用电、机械设备使用方面及相关内业资料的检查与管理,及时消除项目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审批涉及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面的措施和方案,对项目部编制的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各项措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5.协调处理各单位引起的相关方的安全事宜,并监督其做好纠正和整改工作。
6. 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收集、整理、保存公司级安全教育纪录,检查各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
7.负责市区级文明安全工地的申报工作,参加市区级文明安全工地的检查,保存整理检查评分记录。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负责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与确定,对于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10. 检查下属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进行的考核发证。建立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考核发证记录。
11.保存、整理安全管理方面的记录,将有存档要求的记录及时移交档案员。
12.参加内审工作。协助内审员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职责
1.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参加内部审核工作。
2.负责督导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对重大环境和不安全隐患进行评价与处置并做纠正、整改措施,减少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评价、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检查、监测和指导工作及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5.负责本公司机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部污染物控制、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7.及时收集与本岗位有关的顾客及相关方的需求,并向上传递;及时将本岗位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和资料向下传递,并监督实施情况。
8.将本岗位收集到的数据作初步分析后,向相关人员传递。
9.监督检查项目部必需的劳动用品的配备和发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部机械设备的配备情况,以满足施工能力。
10.收集整理本岗位的文件和资料以及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
11.对本岗位的日常工作进行改进。
12.主管《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程序》、《污 染物控制程序》、《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特殊工种作业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文明安全工地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环境和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等13个文件的管理工作。
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施工现场与办公区域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4.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篇三:安质部工作职责
安质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
3、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4、组织项目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取证工作。
5、负责项目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6、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
7、负责优质工程规划、评比、验收、申报联系工作。
8、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指导、验收、评比、申报工作。
9、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质量整顿工作。
10、参与或组织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并与政府或其他有关 部门及时配合对事故进行结案或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
11、负责对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部门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3、负责项目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定专人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5、负责组织对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6、落实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年度创优规划。
7、对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定期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
2、参与制订项目总经理部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安全管理台帐。
3、指导参建单位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因素调查、危险源的辩识,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负责对参建单位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特殊工种的取证换证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并联系培训取证事宜。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安全 整改措施并予以验证。
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情况。
7、参与项目质量信誉评价的组织、检查工作。
8、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规划及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9、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章制度。
2、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技术交 底、施工图纸施工,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文件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 止。
3、负责督办参建单位工序自检、交接检并参加定期的工程质量 大检查工作。
4、负责项目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5、督促检查参建单位对各分项工程检验质量的验收记录。
6、督促检查参建单位规范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及隐 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7、监督一般不合格的评审、处置、验收工作,对构成工程质量事 故的应按事故等级和报告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
8、参与工程质量创优及创建省、市和项目经理部文明工地有关 资料的收集工作。
9、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并做好 QC小组的注册、登记、成果上报工作。
10、负责本业务范围内各类质量记录、有效文件的控制和保管, 及时上报各类工程质量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