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0年上海静安区火灾案例分析
目 录
一、火灾原因 ................................................. 2
1.违规招标,层层转包,无证开工,危险作业 ................. 2
2.职务犯罪,收受贿赂 ...................................... 2
二、营救过程 ................................................. 2
1.政府: .................................................. 2
2.居民自救 ............................................... 3
三、灾后安臵 ................................................. 3
1.伤员救治: .............................................. 3
2.灾民安臵: .............................................. 3
四.赔偿工作 .................................................. 3
五.善后工作 ................................................. 4
1. 心理治疗 .............................................. 4
2. 慈善捐助 .............................................. 4
3. 领导慰问 .............................................. 4
4. 韩正听取上海火灾事故处臵工作汇报 ..................... 5
六、损失和影响 ............................................... 6
七. 依法从严惩处 ............................................. 7
1.28责任人已受处分 ....................................... 8
2.涉案电焊工一获缓刑一免刑罚。 ............................ 8
八.事件一览表 ................................................ 9
一、火灾原因
1.违规招标,层层转包,无证开工,危险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2.职务犯罪,收受贿赂。
法院同时查明,2004年至2010年期间,高伟忠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工程等,收受贿赂。其中高伟忠受贿12.1万余元;周建民受贿12.5万元。黄佩信、马义镑利用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工程等,分别受贿62万余元和94万余元。此外,支上邦等5人为承接工程等还向他人行贿。
二、营救过程
1.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 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 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2.居民自救
(1) 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三、灾后安臵
1. 伤员救治: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 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2. 灾民安臵: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臵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臵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
四.赔偿工作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财险部负责人张璐告诉记者,类似火灾事故中,居民可获得保险赔偿的财产险,还有家财险与房贷险。如果投保的是家财险,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损失获得赔偿。家财险还细分为房屋与室内的附属设备,以及室内的财产,理赔时看总的保单金额及分项的保额。若实际保单金额为10万元,而损失达到100万元,最高赔付为10万元。此外,一些向银行贷款买房客户,可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
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臵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善后工作 1. 心理治疗。上海胶州路住宅楼严重火灾发生后,约100名伤者被紧急送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华东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等。各医疗机构纷纷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应急方案,组织医务人员迅速投入抢救。
记者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救治现场看到,医院在急诊和住院处都放有指示牌,上面有其他几家收治伤者医院的名称和电话,不时有焦急的住宅楼住户亲朋前来询问,有专人提供名单查询,并有长海医院专家前来支援治疗。
“医院从下午2点40分后接到50余位伤者,各科室医务人员、仪器火速到位,在紧急分诊抢救后除了个别伤者在重症监护室外,绝大多数伤者被分流至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静安区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李天雅表示。
在上海华东医院,医院为每一个伤者进行了创口包扎、生命体征检查,除了10名较重伤者住院治疗外,还腾出专门场地收治了10名留观伤者,为病人配备了氧气瓶、监护仪。部分伤者出现了创伤后应激反应,心理专家为他们进行疏导和药物治疗。
2. 慈善捐助。11月15位于胶州路余姚路附近的静安区教师公寓突发的特大火灾牵动了上海市民的心。11月16日一早,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金闽珠代表基金会来到“11〃15特大火灾”受灾群众的临时安臵点,为受灾群众送去50万元善款,并安抚受灾群众的情绪。
在闻讯灾情后,市慈善基金会已于火灾发生当晚向受灾群众送上价值20万元物资。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党政班子以及十余位员工纷纷从家中赶到单位,紧急组织救灾物资。翻仓、整理、打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将棉被、棉衣、枕芯、棉毛衫裤、毛衣、衣裤等六大类物资装满了一辆卡车。晚上11时许,这批救灾物资送到了设于海防路的救灾指挥部,为政府妥善安臵受灾群众助了一臂之力。
3. 领导慰问。11月15日14时许,上海静安区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15日深夜率国务院工作组紧急赶赴上海,指导火灾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
16日凌晨1时许,孟建柱抵达上海,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搜救工作最新进展。在得知公安消防官兵已经对大楼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搜寻,仍不放弃最后的努力时,他强调,大火已经扑灭,当前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尽全力搜救幸存者,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放弃任何一丝希
望,同时要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随后,孟建柱赶往瑞金医院看望伤员。在病房里,孟建柱亲切握住伤员的手,仔细询问他们的伤情。孟建柱说,这次火灾事故牵动着中央领导和许多群众的心,党中央国务院委托我们专程来看望你们,党和政府一定会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全力救治,希望你们积极配合治疗、安心养伤,早日恢复健康。
凌晨2时许,孟建柱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他说,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灭火和人员施救,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有关处臵和善后工作正在陆续开展。
孟建柱要求,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搜救工作,全面核清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千方百计救治伤员,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最好、最及时的治疗;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请上海市组织精干力量,一家一户地做好安抚救助工作,及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性质,认定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人员伤亡、现场搜寻、伤员救治、财产损失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
孟建柱强调,当前正值火灾易发高发期,要认真吸取此次火灾教训,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冬季防火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同时要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一同查看现场、慰问伤员并出席会议。俞正声强调,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做好居民安臵工作,尽快准确查明火灾原因,市区两级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报道火灾实情。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松懈大意,必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刘金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梁嘉琨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副市长沈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等有关领导参加上述活动。
4. 韩正听取上海火灾事故处臵工作汇报
篇二:2015年上海静安区注册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
2015年上海静安区注册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
静安区位于上海市中心,是上海购物、商务较集中的区之一。
一、静安区简介
静安区位于市区中心,东与黄浦区为邻;西与长宁区交界;南与卢湾区和徐汇区衔接;北与普陀区毗连,隔苏州河与闸北区相望。总面积7.62平方千米。总人口32万人。
静安区因境内古刹静安寺而得名,历史文脉悠久、城市环境优美、信息交通便捷。区内现代商贸发达,中西文化交融,历来是上海中心商业商务区和对外交流的窗口。改革开放以来,静安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和城区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高度密集,成为上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世纪之交,静安区提出“双高”区的建设目标,力争把静安区建成高品位商业商务区和高品质生活居住区。
二、静安区注册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2、公司名称多个
3、公司经营范围
4、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不能注册);
6、财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
7、其它注册所需材料;
三、静安区注册公司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
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
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人代表处、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3、办理工商登记
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4、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格,并包技术监督局审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CI卡。
6、办理税务登记
填写税务登记表格,提交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及注册地址租赁证明,报税务局审批,办理税务登记证。
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公司基本注册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设公司基本账户、办理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等适宜。若公司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静安区注册公司时间
上海注册公司所需时间在15个工作日。
五、静安区注册注意事情
1、注册地址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是不能用于公司注册之用。
2、公司经营范围若涉及到行政审批的,需在公司查名后,办理行政许可证。如食品公司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经营运输的企业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3、若注册外贸公司,则在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方能自营进出口业务。
4、在静安区注册分公司,也需租赁正式的办公室作为分公司注册地址。
六、静安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自20009年开始,上海市取消市区街道办事处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因而注册在静安区,已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除非大型企业或纳税很多的企业,才可以向区政府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若为享受上海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在上海郊区的开发区注册公司。
文章来源:
篇三:上海11.15高层住宅大火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11.15高层住宅大火事故调查
07安全
摘要:目前国家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都要求做到节能达标,而目前所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及其他装修材料却往往都是可燃、易燃材料,这些材料一旦遇到明火,就可能引发致命的火灾,央视新址大楼火灾、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两次火灾、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火灾都是类似典型的火灾。虽然类似的火灾早已敲响警钟,但是由于施工单位不规范、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仍然导致类似的事故在发生。2010年11月15日,正在进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的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发生类似的火灾,造成58人遇难。本文对此次骇人听闻的火灾事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关键字:28层公寓火灾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一、事故背景信息
1、事故工程概况
(1)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墙体保温改造工程
(2)大楼概况: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3)大楼建成日期:1998年1月
2、保温改造工程业主:上海静安区建交委
3、工程总承包方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
(2)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4、工程第一分包商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2)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3)公司不良记录:2006年,上海佳艺被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该公司又在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的《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
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榜上有名。
5、监理单位概况:
(1)单位名称:上海静安建设监理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二、事故概况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
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整体节
能保温改造,14时前后由于电焊工违章操
作,引燃周围保温材料,起火点位于10-12
层之间。不久,整栋大楼被大火吞噬,消防
部门出动数十辆消防车、云梯、直升机等全
力进行救援,至19时后大火基本被扑灭;
最终导致58人在火灾中遇难,70余人在医
院接受治疗。据有关人员估算,仅房产一项
损失多大5亿元以上。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焊接人员无证上岗,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周围的保温材料上,保温材料迅速燃烧,大火迅速蔓延至整栋大楼。
2010年刚刚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四款都要求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焊接人员未向业主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同时焊接时未能按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在工作中,不论是站立还是仰卧都在垫放绝缘体;严禁在易燃品或者易爆品周围焊接,必须焊接时,必须超过5米区域外方可操作”。
2、工程中所采用的聚氨酯等保温材料可能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二)间接原因
1、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
发生事故的大楼外墙节能保温改造由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总承包,总承包方又将全部工程分包给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又将工程进一步分包,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脚手架工程又分包给其他公司、施工队等;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将保温材料又分包给三家其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这里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却将所有工程分包给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第二十九条同时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而分包商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却又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数家单位施工,使得安全责任层层减弱,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阻碍,给施工带来很大的事故隐患。
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利害关系。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上海静安区建交委,直接管辖着工程总承包单位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而第一分包单位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及监理单位都是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明显的隶属及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这次事故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能存在相互串通的可能性。
监理公司没有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施行工程监理,对无证施工行为未能采取有效促使加以制止,未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责任,在施工单位仍不停止违法施工的情况下,并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
3、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建设主体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相关部门对建筑市场监管匮乏,未能对工程承包、分包起到监督作用,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无证上岗等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有管部门对于业主单位上报备案的施工单位、监理未能进行检查,导致施工单位与监理存在“兄弟单位”关系。
(三)事故性质
根据对事故原因分析,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本事故是典型的责任事故。
四、整改措施
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进行执行落实。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规范自己的分包行为,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发现分包单位的违法分包等情况要及时制止。施工总包企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要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勒令其整改。
施工单位要加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培训,并要求具备特种作业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尤其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工程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同时严格在施工阶段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并下达整改通知,通知无效的,要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采纳的,要勇敢地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3、政府主管部门坚强监督管理的职能。
政府主管部门需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证的受理发放流程,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严格加强对复工、新开工工地的审核,严格执行自查、整改、复工申请、
现场复核、监督抽查和审核批准等程序办理复工手续;对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新开工工程,严格按施工许可申请、现场核查和申领施工许可证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在的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三超”(超载、超员、超速)、禁“三赶”(赶工期、赶进度、赶速度),切实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调查报告撰写人:仲启东
撰写日期:201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