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附件1:
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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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五年级语文学科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五年级语文学科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伍家岗区教研室下发的《2007年秋伍家岗区小学语文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本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重点对学生的听、说、读、写等能力进行评价,既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又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与潜质。评价过程既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又重视方法的有效性。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避免以偏概全。
说明:学生学科综合素质评定根据考试(考查)科目的分数或考查结果,按一定标准转化为等级。考试科目等级标准为:90—100分为A等,80—89分为B等,70—79分为C等,60—69分为D等,59分以下为E等
此评价方案为教师评价部分,原评价手册中的学生自评、互评不变。
篇三:五年级语文学科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五年级语文学科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伍家岗区教研室下发的《2007年秋伍家岗区小学语文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本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重点对学生的听、说、读、写等能力进行评价,既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又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与潜质。评价过程既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又重视方法的有效性。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避免以偏概全。
二、
说明:学生学科综合素质评定根据考试(考查)科目的分数或考查结果,按一定标准转化为等级。考试科目等级标准为:90—100分为A等,80—89分为B等,70—79分为C等,60—69分为D等,59分以下为E等
此评价方案为教师评价部分,原评价手册中的学生自评、互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