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房地产楼盘团购协议
房地产楼盘团购活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开展的“君临天下团购活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乙在乙方网站(XXX房地产信息网)上投放广告,甲乙双方达成合作协议。
2、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XXXX项目团购活动”的合同期间,甲方给予乙方客户的购房优惠折扣为: ; 。
3、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相当人数的团购活动中,甲方为其它团购活动所提供折扣不得比本次团购的优惠折数更低,甲方不得在活动期间擅自调整折扣或另外设置内部更低折扣;
4、甲方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优惠有效期限为:团购活动开展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客户均可享受约定优惠。
5、XXXX团购优惠期持续 天(2015年月 日至2015年月 日),乙方在优惠期内将不定期向甲方输送意向成交客户,客户在确定购买意向后需取得乙方团购认证资格后方可至甲方处认购团购房源。
6、乙方成为甲方区内独家指定团购合作媒体,在推广合作期内,甲方可申请乙方不定期举行专场团购活动,及参加乙方举办的全区购房节活动,但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甲方给予乙方客户新的优惠方案;二、双方针对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活动执行费。
7、在“XXXX项目团购活动”结束之后,佣金甲方将按照实际成交的套数计算: ①成交第一套至第三套范围内,每套收取佣金人民币捌佰元整/套(¥ 元/套); ②成交第四套至第五套范围内,每套收取佣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套(¥1 元/套); ③成交第六套以上范围内,每套收取佣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套(¥ 元/套)。 结款方式可按一下两种方式二选一: ①在活动执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出具等额发票;
②按4月网络广告投放金额基础上额外将佣金冲抵至广告费,投放至 月网络广告中。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为甲方组织“XXXX项目团购”活动,乙方负责活动宣传及召集团购成员。
2、乙方有义务运用自身媒体资源针对团购房源或团购楼盘项目进行推广宣传,具体广告宣
传由双方协定。
3、乙方有权对团购报名的原始数据信息保密。
4、乙方保证不对第三方透露甲方团购价格信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客户提供团购优惠的,乙方有权终止合作,甲方有义务对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和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第四条.双方共同遵守:
1、由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国家法令变化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双方不负任何责任。如遇上述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2、双方对此次合作中取得的对方商业资料,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利用或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
第五条.法律效力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甲、乙双方上级单位政策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协议内
容进行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在双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有效期从 2015年月
日起至 2015年月 日止),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贰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日
篇二: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青岛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关于 海尔·鼎世华府项目 购房协议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青岛市崂山区
购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青岛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买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照顾乙方教工福利,实现团购商品房优惠,就乙方团购甲方开发建设位
于藤县藤州镇杉木冲的住宅商品房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团购商品房概况
1、团购住宅商品房位于藤县藤州镇杉木冲A2号地块(详见附图红线范围),甲方已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藤国用(2009)第091054号。
2、团购住宅商品房共5幢,从每幢第2层起至第11层,共200套住宅商品房。
3、团购商品房分为以下十二种户型:
A1: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32.58平方米;
A2: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A3: 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A4: 四房二厅两卫,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B1: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33.43平方米;
B2: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9.54平方米;
B3: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10.07平方米;
B4: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8.84平方米。
C1: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132.58平方米;
C2: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C3: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C4: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最终结算商品房价格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和藤县房管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4、团购商品房为相对独立的“宏达教师公寓”,确保“教师公寓”整体环境符合规划设计,实现绿化、美化要求。“教师公寓”地下设置的小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点,由甲方与使用者按照有偿和自愿的原则使用。
5、团购商品房建成后可由乙方自行负责该“教师公寓”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团购商品房的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团购商品房价格
团购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均价2000元计算,其中,各楼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单价为:
二楼:1871元/㎡;
三楼:1901元/㎡;
四楼:1931元/㎡;
五楼:1961元/㎡;
六楼:1991元/㎡;
七楼:2021元/㎡;
八楼:2051元/㎡;
九楼: 2081元/㎡;
十楼: 2111元/㎡;
十一楼:2081元/㎡。
二、付款方式
团购商品房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两种付款方式,因乙方享受了团购商品房的价格优惠,故同意按以下约定支付购房款给甲方,乙方应于2010年8月31日前,向甲方提供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的购房者名单,并应按以下约定,负责通知购房职工按时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
(1)2010年8月底之前,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其中:三房二厅交 定金40000元,四房二厅交定金50000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买受人应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3)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购房者,在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时支付购房款的前提下,可享受按总房价97.5%付款的优惠,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购房款的,不享受该97.5%付款优惠(预期多少日内,仍可办理,但须支付违约金,预期多少日内,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按揭付款方式:
(1)2010年8月底之前,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其中:三房地二厅交 定金40000元,四房二厅交定金50000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
篇三:住宅团购协议书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四川西昌“月城心苑”)
出卖人:西昌万邦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卖人:西昌万邦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和购买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人购买出卖人 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承诺
1、出卖人西昌万邦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月城心苑”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出卖人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出卖人保证建设的“月城心苑“住宅小区所有土地未设置抵押或担保,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争议;
3、出卖人保证将开发的“月城心苑”住宅小区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5、出卖人保证所委托的“月城心苑”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6、出卖人保证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三条 购买人承诺
购买人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
的代表,有权处理购买“月城心苑”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
项。
第四条:“月城心苑”整体概况
出卖人所建“月城心苑”位于四川省西昌市小庙乡小庙村,北接
小庙菜市场 ,西靠 机场路,南临月城家园小区 ,东临商业街 。其
小区总体规划占地约 66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5600 平方米,其
中住宅 19000 平方米,商业 6600 平方米。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月城心苑”小区住宅楼共 1 幢,设计约为 184 套住房,购
买人购买其中套住房,共计约 平方米。
2.“月城心苑”共分以下3种户型:
A: 2室2厅1卫 建筑面积:63.28 平方米
B: 3室2厅2卫 建筑面积:97.40 平方米
C: 3室2厅2卫 建筑面积:104.16平方米
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按有
关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以国家认可的权力机构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六条:“月城心苑”环境及设施
1、“月城心苑”绿化率为 30 %,容积率为 3.86 ,建筑密度为43%;小区内楼间距为 / 米至 / 米。
2、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月城心苑”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 5800 元,分三次付款:
(1)签订本协议的 个工作日内,由出卖人向购买人以借款(无息)的形式收取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万元/套,暂按 套收取,共计人民币万元。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此款只可用于“月城心苑”住宅楼项目建设,购买人有权对该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月城心苑”住宅楼形象进度至五层顶板完成,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 日内,由出卖人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然后由购买人向出卖人支付至购房款总额的 %;
(3)“月城心苑”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砌体完成后再付房款总额的 %;
(4)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客户,请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七天内将办理按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交至出卖人,由出卖人统一办理。
(5)购房者个人在领取房屋钥匙时,按最终房管局测绘中心证载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
(6)购房者向出卖人交纳的房款由购买人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
收取后交与出卖人。
第八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后 个月完工。
2、工程进度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基础部分完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形象进度达到五层顶板完成;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楼房主体封顶砌体完成;
开始计算工期后 个月内,楼房交付使用。
第九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开工后 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购买人交付: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购买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月城心苑”住宅楼经综合验收合格。
(3)商品房和小区符合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买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
3、逾期交房的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商品房交付于购买人,出卖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