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电话号码大全
电话号码大全
工商银行 95588
建设银行 95533
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交通银行 95559
浦发银行 95528
民生银行 95568
兴业银行 95561
中信银行 95558
深圳发展银行 95501
华夏银行 95577
招商银行 95555
广发银行 95508
光大银行 95595
生命人寿95535
中国人保 95518
中国人寿 95519
太平洋保险 955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95511
新华人寿保险 95567
医疗保险查询 96102
泰康人寿保险 95522
匪警台 110
火警台 119
医疗急救台 120
交通事故报警台 122
水上求救 12395
短信报警号码 12110
非紧急救助中心 12345
职务犯罪举报 12309
天气预报 12121
报时台 12117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劳保政策咨询 12333
投诉举报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电信投诉 1230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 12338
民工** 12333
铁路航空
铁路 12306
国航 4008100999
海航 950718
南航 4006695539
东航 95530
深航 4008895080
厦航 95557
山航 4006096777
快递客服
申通快递 4008895543
EMS 4008100999
顺丰速运 400-811-1111
圆通速递 021-69777888
中通速递 021-39777777
韵达快运 021-39207888
天天快递 021-67662333
汇通快运 021-62963636
速尔快递 4008822168
顺丰速运 400-811-1111
德邦物流 4008305555
宅急送 4006789000
中铁快运 95572
鑫飞鸿快递 021-69781999
UPS 4008208388
FedEx(联邦快递) 4008861888
通讯客服
中国移动 10086
中国联通 10010
中国电信 10000
中国网通 10060
中国铁通 10050
中国邮政 11185
查号台 114
移动信息查询 12580
联通114 116114
电信114 118114
电话障碍申告台 112
中国电信IP接入号 17900
联通IP接入号 17910
移动IP接入号 17951
网通IP接入号 17960
铁通IP接入号 17990
联通长途接入号 193
网通长途接入号 196
铁通长途接入号 068
网上购物
淘宝网 0571-88158198
京东商城 4006065500
当当网 4007116699
卓越网 4008105666
拍拍网 0755-83762288
凡客诚品 4006006888
拉手网 4000517317
美团 4006605335
24券 4006662424
糯米网 4006500117
满座网 4006858666
窝窝团 4001015555
售后服务
苹果 4006272273
诺基亚 4008800123
三星 4008105858
摩托罗拉 8008105050
索爱 4008100000
联想 8008108888
戴尔 8008580888
索尼 8008209000
飞利浦 8008201201
松下 8008100781
东芝 8008108208
TCL 4008123456
教育
北京大学 4006885988
清华大学 010 62793001
复旦大学 021 65642222
同济大学 021 65982200
上海大学 021 96928188
陈安之机构 4000908277
外卖订餐
麦当劳 4008517517
肯德基 4008823823
必胜客 4008123123
真功夫 4006927927
租车电话
神州租车 4006166666
一嗨租车 4008886608
易到租车 4001111777
记住这些电话有时比到法院更有效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010-6857988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邮编:100859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
010-68508738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
010-63984662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
篇二:各种电话号码
工商银行 95588
建设银行 95533
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交通银行 95559
浦发银行 95528
民生银行 95568
兴业银行 95561
中信银行 95558
深圳发展银行 95501
华夏银行 95577
招商银行 95555
广发银行 95508
光大银行 95595
太平人寿95589
生命人寿95535
中国人保 95518
中国人寿 95519
太平洋保险 955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95511
新华人寿保险 95567
医疗保险查询 96102
泰康人寿保险 95522
匪警台 110
火警台 119
医疗急救台 120
交通事故报警台 122
水上求救 12395
短信报警号码 12110
非紧急救助中心 12345
职务犯罪举报 12309
天气预报 12121
报时台 12117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劳保政策咨询 12333
投诉举报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电信投诉 1230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铁路航空
铁路 12306
国航 4008100999
海航 950718
南航 4006695539
东航 95530
深航 4008895080
厦航 95557
山航 4006096777
快递客服
申通快递 4008895543
EMS 4008100999
顺丰速运 400-811-1111
圆通速递 021-69777888
中通速递 021-397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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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尔快递 40088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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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 4008305555
宅急送 4006789000
中铁快运 95572
鑫飞鸿快递 021-69781999
UPS 4008208388
FedEx(联邦快递) 4008861888
通讯客服
中国移动 10086
中国联通 10010
中国电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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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 11185
查号台 114
移动信息查询 12580
联通114 116114
电信114 118114
电话障碍申告台 112
中国电信IP接入号 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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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4008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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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8008108888
戴尔 8008580888
索尼 8008209000
飞利浦 8008201201
松下 8008100781
东芝 8008108208
TCL 4008123456
外卖订餐
麦当劳 4008517517
肯德基 4008823823
必胜客 4008123123
真功夫 400692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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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租车 40061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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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010-6857988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邮编:100859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
010-68508738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
010-63984662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
010-63984655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010-68579889转198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010-68579889-166
凤凰台总机 010-68977288
人民日报新闻线索:010-65368383
解放日报新闻热线:8621-63523600
新华社新闻热线010-63073111 / 3222 010-63076206 / 010-63074267
中组部反映违反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举报: 电话:区号+12380
高检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 电话:
010-68650468 / 010-65252000
高检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电话:
010-65252000
邮箱:cyjb@spp.gov.cn
高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举报电话:010-68650468
国家发改委教育乱收费举报 电话:
010-68502937 / 010-66096145
0371-5900737 / 0371-5959578
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010-6850111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举报:
010-68304532
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010-65204333
公安部打拐举报电话:
010-84039250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16829999
国土资源部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1231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举报:
010-63205050
公安部扫黄打非举报电话:
010-65254722
农业部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事件举报电话:010-64192512
中国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010-67347472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
农业部农业部种子案件举报电话:
010-64192079、64194511
农业部农药案件举报:
010-64192810、64194066
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
010-68573311转88123
审计署水利建设资金举报:
010-68301241、 010-68301802(自动传真)
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电话:010-63417425、010-63543740、010-63417436 传真:010-63543711
电监会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用电及执行电价情况监督举报电话:
010-66597385、010-6659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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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圆通速递服务合同范本
圆通速递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7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自 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2.9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
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费用;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 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代表人:日 期:乙方:代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