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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法院执行局电话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27 06:02:49 | 移动端:义乌法院执行局电话

篇一: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执行局 马永顺律师推荐

二、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局长,负责案件执行工作,负责对本局人员的管理和案件执行管理。执行人员对自己所执行的案件负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的其他有关司法解释

四、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1、执行局收到立案庭移送的执行案件后,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对案件进行登记,并在二日内确定执行员。

2、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一般执行案件应在三个月内执结,复杂执行案件(涉及资产评估、拍卖等)应在六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应经执行局长报主管院长批准延期执结,延期执结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3、立案庭对超审限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并由院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4、执行案件中止、终结,需报局长、院长审批。

5、已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在结案之日起二十日内装订好案卷,交内勤填写好移送表送档案室验收合格后,送质检组评查。

6、案件经检查完毕后,作如下处理:

(1)存在瑕疵问题的案件,由质检组交各业务庭庭长督促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整改,逾期未更正的,由质检组按《质量评分奖惩办法》处理。

(2)对合格案件,由质检组再返回档案室存档。

篇二:杭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一览

杭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一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钱塘江北岸,钱江三桥、四桥之间) 邮编:310024 公交路线:404路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车

法院办公室87393323

刑一庭内勤87393080 刑二庭内勤87393126 刑三庭内勤87393116

民一庭内勤87393173 民二庭内勤87393237 民三庭内勤87393204

行政庭内勤87393224 执行局内勤87393261 立案庭内勤87393195

审监庭内勤87393313 举报87393306 值班87393000

立案大厅87393493,87393494,87393496,87393497,87393495

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复兴大桥西桥边、钱塘雅苑东边、钱塘江北面)

公交路线:20路、K198路、K273路、510路、39路、62路、K404路、308路、87路、K196路、K522路坐到复兴路北口站点下。

办公室86752988,86752990

民一庭86752873 ,86752876,86752865

民二庭86752878,86752877,86752861

民三庭86752980,86752866,86752982,86752981

刑庭86752872,86752871,86752863

审监庭86752983,86752985档案室86752826

立案大厅86752857,86752858,86752859,86752830,86752829

执行局86752818,86752833,86752851,86752850,86752838,867528817

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

址址:杭州市香积寺东路109号(东新园小区南门向东50米) 邮编:310004 公交线路:72路 607路 608路 826路 219路(夜间)东新园南大门站下

办公室87222289

刑庭88166739 行政庭88166771 审监庭88166813

民一庭88166788 民二庭88166812 民三庭88166789

立案庭88166720 执行局88166769 法警大队88166808

值班88166711 举报投诉87222470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9号邮编:310012

公交路线:74路、86路、199路、820路、25路、63路、66路、42路、186路、815路、841路坐到文二西路东口站下

立案咨询88497846监督88497898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立案时间:8:30-17:3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地址:台州路1号 总机88291118

公交路线:70路、23路坐到拱宸桥

办公室88259967 传真88259484

民一庭88259785 民二庭88259791 民三庭88259790

刑庭88259788 审监庭88259795,88259879

立案庭88259796 执行局88259798 档案室88259789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68号邮编:310020

值班:86577965传真 86577998办公室86577976,86577975

民一庭86577959,86577958,86577957,86577956

民二庭86577928 ,86577929,86577930

刑庭86577937 ,86577938,86577939 ,86577950,86577951 ,86577952 立案庭86577963 ,86577966,86577965 ,86577962

执行局86577967 ,86577968,86577925 ,86577960,86577969 ,86577992 审监庭86577982 ,86577983档案室86752826

九堡法庭86902460览桥法庭85141442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滨江区丹枫路87710327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立案大厅82665113刑庭内勤82660021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地址:余杭区世纪大道西158号 立案86245423 问案件承办法官89171060

余杭法庭88670085塘栖法庭86372265瓶窑法庭88541248良渚法庭88771621

篇三:义乌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别墅电梯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YWCG2007381GK-1

义乌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第五章、评标细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市人民法院委托,就义乌市人民法院别墅电梯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欢迎国内有以上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服务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WCG2007381GK-1。

2、招标项目内容:别墅电梯:载重250kg、速度0.2 m/s、 2层/2站/2门、1台。

3、投标商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

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供应商。

4、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08年6月5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标书

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网址:

6、报名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厂授

权书等资料及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

向招标方陈述原因,并报义乌市招投标办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义乌市招投标办将按不

良行为予以记录。

7、办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详情请查阅http://yiwu.zj.chinaecai.com/ “ 重要

文件”栏“《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申领须知(义招管办【2008】18号)”。联系电话:

0579-85570066。办理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4楼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406室。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6月25日上午9:30。请供应商于6月25日上午9:30之前,将投标书送至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逾期后果自负。

9、开标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6月25日上午9:30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外地用

户请用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地用户可以用银行本票或转帐支票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

在用途栏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汇至:

银行帐号名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开户银行:义乌市工商银行

义乌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义乌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为义乌市

人民法院。

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及其

它类似的服务。

2.5“【*】”标记且加黑的文字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方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 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3.8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5、特别说明

5.1如果投标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方资格的要求,同时提交联合

体协议书,并注明主办单位。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除本《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质疑回答、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

效函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方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方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方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

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

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在2008年6月20日17:00时之前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商议后,将给予书面答复,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

7.2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或者没有异议部分,视为同意和认可

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方提出的澄清问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方在

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方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在投标截止前通

知投标方,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8.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澄

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方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9.1 投标及投标方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编写。

9.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9.3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元。

10、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0.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2 在招标文件对货物技术要求中,投标方必须充分应答应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0.3 投标方须对所参投的货物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负责,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采购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技术标是对参投货物技术规范的描述,并包含资格、资信

和服务等内容。

11.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及价格组成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1.3 技术标的组成

11.3.1 投标方资格、资信合格性的有关证明及资料: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

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主办人须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提

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具体内容

为: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方(包含制造生产单位、代理经销单位等)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制造厂授权书;

6)全国工业产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7)投标方(人)情况表;

8)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及顾客反映情况;

9)投标方认为必要的资料。

11.3.2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性的有关证明及技术资料:投标人须提交参投货物的详细技术文件,

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具体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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