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08原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
原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
一式三联 白联 技术质量科 蓝联 生产科 红联 供应科
原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
一式三联 白联 技术质量科 蓝联 生产科 红联 供应科
篇二:4原辅料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
原辅料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
合格报告两类。企业采购的物资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2、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采购物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3、对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采购物资,企业可根据管理要求进行必要的检验。
篇三:原材料进场管理及检验频次规定
原材料进场管理及检验频次规定
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应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的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且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材料进场后,由物资部填写原材料进场通知单,发试验室和质检部门,并牵头与质检部门一起按以下各种原材料的取样及检验频次要求,检查外观质量,质检部门填写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在外观合格的条件下,物资部牵头,试验室参与进行取样做性能检验,同时由物资部填写试验取样单,并附生产制造厂家的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试验室根据试验结果填写试验报告,经监理签字后由质检部门填发合格使用通知单,物资部接到合格使用通知单后方可发放使用。 当监理取样时由试验室和物资部配合完成。在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样试验时,需经监理抽检比对,试验合格后进入材料报验程序,由监理审批签认后实施。
一、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我项目部采用1×7—15.24—《ASTM A416-98》(270级)标准型钢绞线。
1.表面质量
(1)钢绞线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渍。
(2)钢绞线钢丝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浮锈和回火色,但不得有锈蚀成目视可见的麻坑。
(3)伸直性要求取1m的钢绞线,其弦与弧的最大自然矢高不大于25mm。
(4)钢绞线内不应有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 2.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15.24mm,允许偏差+0.4mm、-0.2mm,中心钢丝加大范围不小于2%,公称截面积139mm2。
(2)每1000m的理论重量为1101Kg。
(3)每盘钢绞线应由一整根组成,每盘钢绞线的长度不小于200m。
(4)成卷交货的钢绞线尺寸为:内径950±60mm,卷宽600±50mm。
3. 力学性能
钢绞线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1-1之规定 表1-1-1
注:弹性模量为(195±10)GPa
4.验收规则:
(1)钢绞线的表面质量和外观检查应逐盘进行。
(2)每批钢绞线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组成,并不得大于60t。
(3)力学性能的抽样检验,应从每批钢绞线中任选3盘取样,在选定的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长900mm试样1根(共3根),进行拉伸(整根钢绞线的最大力、非比例延伸力、伸长率)试验。检查结果若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盘判为不合格;并从同一批未经试验的钢绞线盘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绞线亦判为不合格。
(4)1000h的应力松弛性能试验、疲劳性能试验、偏斜拉伸试验应由厂方提供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必要时可委外复验。
(5)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a、每盘钢绞线应捆扎结实,捆扎不少于六道。
b、每盘钢绞线上应挂有金属标牌,其上注明供方名称、商标和标记,长度、净重及出厂编号。
c、每批钢绞线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中应注明供方名称和商标、需方名称、合同号、产品标记、重量及件数、试验结果、技术监督部门印记、执行的标准编号、检验出厂日期。
5 .存发放规则
(1)钢绞线禁止露天存放。
(2)钢绞线存放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小于200mm。 (3)钢绞线按批号分堆存放,并挂牌明示。
(4)不合格钢绞线单独堆放,并挂上不合格品的专用牌。 (5)钢绞线按试验合格通知单核对后发放使用。 二、非预应力钢筋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91) 1、表面质量
a、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锈坑、折叠和油污。 b、钢筋表面凸块和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外形尺寸
钢筋的直径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表2-1-1之规定。 表2-1-1
3、牌号及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1-2 之规定。 表2-1-2
在保证钢筋性能合格的条件下,钢的成份下限不作交货条件。
4、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
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冷弯试验时受弯
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2-1-3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701-97) 1、表面质量
a、盘条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耳子、分层及夹杂,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坑、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标示起)不得大于0.20mm。
b、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份切除。
2、牌号及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2-1之规定 表2-2-1
3、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2-2之规定。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2-2-2
(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 1、表面质量
a、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
b、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钢牌号及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3-1之规定。
表2-3-1
3、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3-2之规定。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2-3-2
(四)、钢筋验收规则
a、每批钢筋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并不得大于60t。
b、钢筋的表面质量应逐支检查。
c、在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抽样送检,从中抽两根钢筋各取一套试样,每套试样各制成两根试件(即共四根,长均为400mm),分别做拉力(含抗拉强度、屈服点和伸长率)(按GB/T228-2002)和冷弯试验(按GB/T232-1999)。经试验若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作第二次复验,如仍有一根试件不合格, 则该批钢筋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d、钢筋的各种化学成份的含量由制造厂保证,但当发现脆裂(冷弯和焊接冷弯)现象时,必须作钢材化学成份分析。
e、钢筋的外形尺寸由制造厂控制保证,一般只进行钢筋直径的个别抽查。
f、钢筋进场还应检查如下项目:
①、钢筋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2101-89《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②、交货重量:应与质量证明书的代表重量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