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4年8月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为切实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我省“一法两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 人。村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二、本届选举采取“二轮”选举方式。第一轮提名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时间为8月 日,第二轮正式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投票日为8月 日。
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 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老村民委员会完成交接止。
四、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举登记。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登记选民范围: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
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选民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即为1996年8月 日24时前出生的。
五、对外出的村民,应事先发出通知。因失去联系在选举日前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视作放弃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六、登记选民工作要认真细致,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在选举日3日前发给《选民证》。
七、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见太发[2014]22号文件中对于村两委组成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八、第一轮提名投票推选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将提名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
有妇女名额。提名不得委托他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的条件,对提名得票多的进行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和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的10日前张榜公布。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和主持下,鼓励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当天发表竞职演说,演讲内容为当选后的治村方案及工作目标。演讲稿和承诺的内容必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严禁在选举日发放宣传单。
九、选票样式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确定。选民根据本人的意愿,按照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职数,分别选举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选举候选人,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每张选票上等于或少于应选职数的有效,多于应选职数的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有效,超过时间无效。每一选民不得选举同一人为两项职务。
在统计得票数时,如同一人在二项职务中都得有票数,可以累计相加作为低职务的票数,低职务的票数不得加到高职务的票数。
十、二轮投票选举之前推选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一人,监票人、计票人、验票人、唱票人和代笔人各二人。监票人、
计票人、验票人、唱票人和代笔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候选人和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结束,公开唱票和计票。
十一、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进行。
十二、投票选举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 中心会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场所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各投票站工作人员规定监管选举投票。(设立若干只流动票箱,允许敬老院和卧病在床的选民使用。需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至选举日二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手续,经公布有效。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并共同在场。)
十三、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十四、不能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十五、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
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六、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十七、无法辨认、不按规定填写、标有明显记号的选票无效。对无法确认是否有效的选票,工作人员应将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在计票前研究确定。
十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核对投票人数和收回的选票数,公开唱票和计票,并进行交叉验票。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即公布,并由监票人、计票人、验票人、唱票人进行记录、签字,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十九、当选不足三人,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分别比应再选名额多一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
一。另行选举约定于投票日当日或第二日进行。
二十、另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民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选民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他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一个
篇二:村委会换届知识问答
村委会换届选举知识问答
1、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意义是什么?
答:①村委会选举,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②村委会选举,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③村委会选举,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④村委会选举,是密切干群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有效途径。
2、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普遍、平等、直接、差额、竞争和秘密投票六项原则。
3、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临时机构,对整个选举工作的成效有重要影响。因此,在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一是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县、乡选举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进行;二是其成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较强组织能力等条件;三是要注意其成员的广泛性。要有村组党组织的代表,也要有老干部、老党员的代表。为便于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可以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但要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四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具体人选一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在此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哪些?
答: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决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必须有适当名额;多民族村民聚居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原则上不得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
5、村委会选举为什么一般要先提名候选人?
答: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基本结束后,按照担任村委会成员的资格要求,一般要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一次直选的除外),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再确定正式候选人,是选举准备阶段的关键一步,是确保正式选举一次成功的重要措施。否则,选民意志不集中,选票分散,势必导致应选人难以获得过半数选票而选举失败,使本来很难组织的选举大会还要重新组织一次。
6、特殊选民如何对待?
户口不在本村的下列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予以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是因婚姻家庭关系和兴办经济实体居住本村超过一年,其户口尚未迁入的。
二是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仍在原村居住、工作并履行村(居)民义务的。
三是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职回乡人员居住本村的。
四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和生活并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的。
7、因故不能参加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怎么办?
答:因故不能参加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可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表本人投票,每位选民最多可接受其他3位选民的委托。选民登记员应进行前期摸底,在选举日前将委托投票证发放到需委托的选民,并办理完毕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凭委托投票证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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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及其亲属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8、哪些村民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答: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或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外出,村选举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或联系后本人在选举日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9、什么叫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答:直接选举,是指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间接选举,是指选民不直接选出被选举人,而是选出自己的代表或代表组织,然后由他们代表选民选出被选举人。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表达意愿,间接选举是委托他人间接表达意愿。
10、什么叫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
答: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等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体现选民意愿。
11、什么叫无记名投票和公开选举?
答:无记名投票,是指选民在投票选举中不留自己姓名的秘密状态下填写选票和投票的方式。公开选举是指选民在公开状态下以举手表决或鼓掌表决等形式推选被选举人的一种选举方式。
12、委托投票和委托写票有何区别?
答:委托投票是指选民在选举期间因故不能参加选举时,用书面形式委托其它选民代为投票,需要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填写《委托投票证》;委托写票是指选民参加选举时因不会写字或其它原因不能写选票时,委托其近亲属选民代写,无须经过批准,但有人数限制,一般受委托代写不超过3人。
13、违反选举程序的行为如何认定?
答:违反选举程序的行为,是指有关组织或个人,因违法而导致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的行为。其主体既可以是有关组织,如选举领导机构、组织机构等,也可以是公民个人,如有关组织的工作人员、村民等。违反选举程序包括故意和工作失误。
违反选举程序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违背直接、差额、无记名的选举原则。
2.选民数、投票数及当选票数的计算不合法、不准确。
3.有候选人的选举,候选人未依法产生。
4.投票选举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4、哪些情况会导致选举结果无效?
答:以暴力、胁迫、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5、选举过程中,有哪些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答: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要责任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用暴力、胁迫、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2.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停止其工作的;
3.对检举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或者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压制、打击报复的;
4.无故拖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
5.不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公章、财务账目、文书档案等项工作的;
6.其他干扰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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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村委会换届任职条件及纪律要求
换届选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职数配备
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一般3至5名,其中,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名,村民委员会一般3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两委”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两委”班子 (一般兼任团支部书记)。
(二)任职条件
村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①政治觉悟高,能够正确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③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自觉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⑤身体健康,年龄:男的一般不超过57岁,女的一般不超过52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提名为村“两
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②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⑤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⑥散布以宣称任职后不尽义务、不执行上级政策、不完成上级交派任务,欺骗、煽动、蛊惑群众的,串联拉选票的。⑦有劣迹、横行乡里、以种种手段威胁干部群众的地痞及黑恶势力。⑧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损害地方党委、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⑨拉帮结伙、家族宗派思想严重的。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信仰邪教和地下宗教的。
(三)、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乡党委、乡政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指导组,时刻注重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制止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
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检 讨 书
我叫杨跃强,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于1972年2月5日,现为富塘乡计生服务所统计专干。2011年1月26日我酒后驾车在县政府院内刮损他人车辆,并因此与他人发生争执,并阻塞道路,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通过县、乡两级领导的批评教育,我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充分认识到我种种行为是极端错误的,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按《党章》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正缺点,做一个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生命、关心他人的好同志。
检讨人:
201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