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职工代表质询制度
晋城煤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九项配套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2、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3、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4、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5、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6、职工代表质询制度
7、职工代表竞选制度
8、职工代表大会评价制度
9、职工代表表彰奖励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晋城煤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长、工会常委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职代会临时会议,并充分发挥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晋城煤业集团民主管理工作条例》、《晋城煤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临时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按照规定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或临时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集团公司本部。
第四条 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具体按照《晋城煤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实施)。
第五条 联席会议由职工代表团团长、工会委员会常委、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需要,邀请集团公司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主要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具体职权范围是:
(一)审议涉及企业局部或少部分职工利益的事项;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个别问题需要授权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
(三)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超越联席会议职权审议的议案视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在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集团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报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 临时会议由集团公司工会召集,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参加。临时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需要,邀请集团公司党政工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参加。
第九条 临时会议主要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具体职权范围是:
(一)审议属于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改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实行民主管理、推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集团公司提出需要临时修改或变更的经济责任
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晋级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企业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草案等重要规章制度,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三)需临时审议并做出决定的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与集团公司工会协商,确定需由临时会议商定的其他事项;
(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需进一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方案或决议;
(六)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讨论研究其他有关民主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议案,不得再提交临时会议审定。属于完全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不能以临时会议的形式解决。
第十一条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为应参加会议人员的2/3以上方为有效。
代表比例如下:
(一)工人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
(二)非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
(三)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以下。
第十二条 提交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材料由相关部门准备。临时会议的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3—7天将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议题发到各代表团。并由工会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会。 第十三条 临时会议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主持,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因故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主席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对议题应逐一进行审议,审议或商定结果应以会议纪要或文件的形式印发,并组织实施,须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确认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研究事项、决定意见等。
第十四条 对临时会议审议的议题应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同意票多于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方案可以执行。如达不到规定票数,视为方案被否决,不能实施。
第十五条 临时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在形成决议前,应取得一致意见,对有些议案的审议不能及时取得一致意见时,会议主持人可在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后宣布暂时休会,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议。
第十六条 本制度修改权属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工会。
篇二:公司员工请假制度及表格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部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病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30*x)。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①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②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18个月。
③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3) 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医疗期工资发放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育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7、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集团公司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部门直接上级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8、调休
(1)部门人员公休日(周六、周日)加班,可换取调休单,因事可以调休。调休以4小时为单位,月底与公司一起结算调休单折算的加班费。
(2)调休5天及以下,由员工所在部门初审,人力资源部备案;调休5天以上,由员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审批。
9、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补贴标准: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3、附件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篇三:公司请假表格
篇一:请假单模板
新疆
众鑫果品员工请假单
新疆众鑫果品员工请假单
新疆众鑫果品员工外出办公请示单
xx公司员工外出办公请示单
篇二:员工请假审批表
员工
请假审批表
注:1.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方有效;
2.请假未经批准,
按旷工处理;
3.请假半天(含半
天)以下,报部门主管审批。半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审批表
2.请假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3.请假半天(含半
天)以下,报部门主管审批。半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篇三:请假条表格
请
假 条
请 假 条
请 假 条
请 假 条
请 假 条
篇四:公司员工请假制度及表格
公司
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
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
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
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
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
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
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
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
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部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
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
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
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
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
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
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
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
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
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
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
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
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
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
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
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
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
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病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
资总额-月岗位工资/30*x)。
4、员工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
《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① 累计工作年限
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医
疗期为6个月。
② 累计工作年限
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
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18个月。
③ 累计工作年限
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
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
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3~6个
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9~12
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12个月
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
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3) 伪造病假证
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
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
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医疗期工资发
放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
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
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
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4)工伤期间工资
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
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
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
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育
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7、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
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
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
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集团公司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
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考虑到婚假的
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部门直接上级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在领
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4)婚丧假、产假、
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8、调休
(1)部门人员公休
日(周六、周日)加班,可换取调休单,因事可以调休。调休以4小时为单位,月底与公司
一起结算调休单折算的加班费。
(2)调休5天及以
下,由员工所在部门初审,人力资源部备案;调休5天以上,由员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
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审批。
9、公司各种假别的
工资、补贴标准:
(1)事假:除规定
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
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
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
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
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
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条 公司请假
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
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
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
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
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
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
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
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
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
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
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
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
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
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
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
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
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14、请病假者需提
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
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
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
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