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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9 06:08:43 | 移动端:向宪法宣誓仪式

篇一:宪法宣誓流程、宪法宣誓词

宪法宣誓流程

一、 请国徽

二、 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宣誓

全体起立!

我庄重宣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权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白碱滩而努力奋斗!”

宣誓人:冯君伟

篇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主持词

“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

主持词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聚集一堂,进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这项活动是今年“公民道德建设月”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月的主题是“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根据上级要求,XX开展此次宣誓活动,活动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下面请大家起立,奏国歌。 请大家举起右手握拳,跟我一起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庄严宣誓: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中国公民”。

宣誓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宪法宣誓制度(上传)

XX市XX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

(2016年某月某日区某某届多少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XX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XX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专职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第四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个别副区长、局长、主任;任命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

第六条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 - 1 -

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第八条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九条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人诵读誓词后报告本人姓名。

第十条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宣誓人应当着正装,配发制式服装的宣誓人应当着制式服装。

第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办法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X月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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