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3、 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3.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3.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及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
3.3监督检查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参加建设项目环保及其设施的验收工作。
3.4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3.5负责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3.6监督各部门环保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3.7确定环境监测点,并建立制度、档案和其它基础工作。
3.8参加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篇二:2015年环保办工作分工
环保办工作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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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环保员岗位职责
环保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拟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总结,并监督检查其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2、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参加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批。
3、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而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项目部,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停工整顿以及停工等决定。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超标排放,发挥治理效果。
5、参加开展环保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做好环保科学研究和交流,推广清洁生产及先进技术和经验。
6、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交纳监测费,健全各类环境数据档案。
7、做好所在地环保部门统计年报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做好公司环境统计季报、年报和报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