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狼孩历险记_第八章
三个月前,美修娃在村口收留了他,而现在,他要救出美修娃。年年岁岁村相似,岁岁年年事不同。
毛克利感叹一番,跑下山岗,偷偷地跑进村,来到会场旁,躲进草丛中向里张望。
会场中人群熙攘,吵成一片。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七手八脚,将许多柴草堆在中间。
“哎呀,行刑在即,红花盛开,事不宜迟,我得赶紧行动!”毛克利这样想着,爬出草丛,来到美修娃屋子的旁边,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紧紧盯着门口。
美修娃的大门口,三四个彪形大汉手持大刀,来回走动。
毛克利看前门防守严密,蹑手蹑脚地绕到房后,从窗户朝里一看:
美修娃及其丈夫被五花大绑,躺在地上,口中塞着毛巾,想叫喊也发不出声音。
“时间紧迫,巴尔道回来就坏事了,我必须争分夺秒,立即救人!”
毛克利“嗖”地一声爬上窗口,“腾”地一声跳在地下,解下胸前的匕首,飞快地割断他们身上的绳索,取下塞在口中的毛巾。这一串动作快如闪电,干净利索。
美修娃正要惊叫,被毛克利捂住嘴巴。美修娃扑在毛克利身上,哽咽着说:
“你终于来了,我知道你会来救我!”
毛克利轻轻按着她的肩膀,感到她的身上非常热,同时剧烈地抖动。一瞬时,一股微麻的感觉传遍毛克利全身。两人喜极而泣,沉浸在别后重逢的喜悦之中。
直到现在,毛克利也不知道美修娃是不是他的亲生母亲,但心中深深爱着她。因此,得知她处境危险后,毛克利奋不顾身地跑来了。
“孩子,你不是毛克利,你是我亲生儿子纳都,我心里有这种感应,在这生死关头,你居然赶来救我,一定是我的亲骨肉。以前说不是你的亲生母亲,是不符合事实的。”
毛克利听了,十分感动,禁不住抽噎着叫了一声“妈妈”。
忽然,毛克利的脑中出现了母狼的身影,十多年的往事历历在目,一阵阵温暖涌上心头,仿佛又置身于丛林之中,耳边响起母狼深情的呼唤:
“毛克利,回来吧,你是狼群中的一员,丛林永远是你温暖的家!”
然而,面前的美修娃对他如此关心,怎么舍得离开。丛林中的母狼,人类中的美修娃,该选择哪一方,何去何从呢?毛克利陷入痛苦的矛盾之中。
美修娃的丈夫向来少言寡语,这时也气愤难平,咬牙切齿地说:
“这些家伙说我们家生下了妖怪,要判处我们的烤刑,你看看??”说着,用手指指捆绑他们的绳子。
毛克利横眉怒目,愤愤地说:
“全村人都这样认为吗?我一定要替你们出这口气!”
“是呀!人们都同意将我们烤死。”
毛克利低头想了想说:
“这里非常危险,不宜久留,你们赶快收拾一下,逃命去吧!”
美修娃紧锁着眉头说:
“我们对丛林的地形不熟悉,这几天被打得皮开肉绽,浑身没一点力气,一定会被他们追上。再说,丛林中到处都是凶猛的野兽,哪能保住性命。”
“放心吧,有我保护,丛林中的野兽不敢伤害你们。抓紧时间,马上离开。不要弄出声音,大门外有几个彪形大汉。”
这时,会场上的吵闹声更大了,他们三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你们赶紧收拾,我去打探打探,可能是巴尔道回来了!”
说完,毛克利矫健的身体跳出窗外,迅速跑到会场附近,趴在草丛中向里望去。
大树下人们围成一团,巴尔道躺在中间,哼哼呀呀叫个不停。
“我追到丛林中,将妖怪杀死了。回来时遭到许多妖怪的袭击,为了保护几个烧炭的人,我奋勇冲杀,将妖怪打得落花流水,可自己也受了重伤。”
人们仔细一看,见巴尔道浑身鲜血淋漓,一个个吓得目瞪口呆。实际上,那些伤口是巴尔道爬树时,由于慌张擦破的,只是些皮外小伤,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巴尔道动身时趾高气扬,吹牛说降伏妖怪不费吹灰之力,此时却遍体鳞伤,但他死要面子,胡说八道,哄骗村民。
毛克利听了,差点笑破肚皮:
“嘿嘿!这老东西一派胡言。真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抬高自己呢?与丛林中的猴子一样的德行。我不想听了,回去救人要紧。”
篇二:狼孩历险记读后感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
《狼孩历险记》是由英国作家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布林一本著作,文中讲述了一个在丛林生活的狼孩毛克利的故事。虽然说他是人的孩子但是他对丛林有着特殊的感情。
毛克利从小就生活在丛林中结实了很多好友,其中有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他在丛林中经历了许多磨难,最让人难望的是他与狼族兄弟一起并肩作战打败凶猛的红狗时的场景。那时的他为了保护丛林的安全奋力杀敌将红狗杀的片甲不留。老虎瘸汉是他在丛林中的敌人,他三番五次的想铲除毛克利,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瘸汉想偷袭毛克利的时侯,却被毛克利用水牛给踢死了。当他第一次回到人类的生活中,却被一个十分可恶的老猎人巴尔道说成是妖怪然后被人类又赶回了丛林。巴尔道是一个没用的人每一次他失误了他都会去掩饰。丛林中的动物恨透了人类大象哈蒂借着这个思想说要去人类的田野里找吃的动物们纷纷争先恐后的涌进田野把农作物吃得一干二净而人类却没有一点办法,动物们逼走了人便把村庄移为平地没过多久便和原来的丛林融为一体了。虽然毛克利是在丛林中生活的但是他最后还是离开森林,走向人类社会。
篇三:狼孩历险记_第五章
毛克利从小按照狼的方式生活,因此不懂人类的语言。对人类的生活习惯和处世原则一窍不通。
起先,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以为自己也是一只小狼,处在狼群中,并不感到别扭。
慢慢地,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个迷——自己的身躯和相貌为什么与众不同呢?
“噢,我知道了,我是蛙类动物,因为我名叫毛克利??不可能!我从小与狼一起生活,肯定属于狼族。”
毛克利以狼的语言对自己说。近来,他经常独自一人,胡思乱想。
雄狼和母狼把他当作亲生儿子,百般疼爱,常常提醒他们外出活动时要处处留神:
“要仔细留神丛林中的各种响动,可不能粗心大意,因为每一种响动代表一种信号,如不提高警惕,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毛克利与四只小狼把雄狼和母狼的告诫,深深地印在脑海中。
随着毛克利一天天成长,四只小狼兄弟也成了大狼。
毛克利仍然由棕熊伯鲁传授丛林规矩和其它本领。
放学后,毛克利一个人在丛林里找点吃的,困了就躺一会儿,直到太阳落山,才回到“家”中。
毛克利肚子饥饿时,就上树吃点蜂蜜,听棕熊伯鲁说,蜂蜜的营养价值很高。
黑豹巴希拉爬树的本领除了比不上猴子,比其它动物都强,甚至可以睡在树枝上。因此,它负责指导毛克利学习爬树。
经过艰苦的跌、滚、爬,毛克利爬树的技术与猴子不相上下,甚至超过巴希拉。
狼族每月举行的隆重集会,毛克利从不缺席。有一回,毛克利在会场中低头沉思,抬头时无意间迎住另一只狼的目光,狼好像有点恐惧,急忙低下头去。毛克利有点摸不着头脑。
“它为什么看见我的目光,有点害怕呢?”
带着这个疑问,他又试着去看别的狼。咦!真有点邪门,他的目光一扫,狼就赶紧移开视线。
毛克利感到骄傲:别的狼对我心存惧意。
他是人类的孩子,虽然从小与狼为伴,过着狼的生活,但与生俱来的气魄却不可能消失,正因为他的目光中包含着人类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其余狼们才有点儿心慌。
有个别脾气暴躁的狼,不甘心,想与他比试比试,但一迎住他慑人心魄的目光,就心底发虚。自然而然的,毛克利在狼群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就连狼族的首领阿克拉,也对毛克利刮目相看。
日久天长的奔跑跳跃,营养丰富的肉类野果,大自然的空气阳光,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毛克利肌肉发达、体形优美,再加上长发飘飘,双目有神,浑身上下充满激情和朝气,好一个英俊挺拔的人类少年。
长时间的兽类生活,没有磨灭他人类的慈善和灵气。每当同伴受到伤害或遇到其它困难,毛克利总是倾尽全力,给予帮助。
西奥尼山下面有一片宽广的平原,居住着许多人类,毛克利一看到进进出出的人们就自言自语:
“嗯!我和他们长得一模一样!”
他这样说,并不是向往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恰恰相反,他对人类怀着敌视的心理,他经常听伯鲁和雄狼提醒他:人类是所有动物的可怕敌人。
有一件事情,令他终生难忘:
毛克利和黑豹巴希拉到山下的村子去寻找食物,他们正悄悄地向村子靠近,突然“啪”的一声,从地上钻出一个奇特的东西,差点碰在脚上。
“这个东西就是捕兽夹,是人类对付我们的武器,特别锋利。”
巴希特惊魂未定,告诉毛克利说。
毛克利仔细一看,夹子上面布满了又尖又长的铁钉,吓得他面无血色,不寒而栗,从此,对人类恨之入骨。
这一来,他们捕食的兴致一扫而光,垂头丧气地转身回去。
黑豹巴希拉捕获食物的本领高强,像野兔、野猪之类的动物,一般都逃不过它的眼睛和利爪。一到傍晚,就给毛克利带回许多新鲜兽肉。
毛克利经常跟在巴希拉的身边,不久就学会了捕猎技术,此时,即使手无寸铁,他也可以逮住野兔和小鹿,甚至可以擒住比他身体还大的野兽。
可是他从不猎取人类的家畜,因为丛林中有一条禁止捕杀家畜的规定。另外,他也不去伤害野牛,因为巴希拉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过:
“毛克利,你刚学会走路时,跟随雄狼出席集会,狼们不承认你的身份,要将你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