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生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书_(2)
小学生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在安全监管方面特订立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 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2、 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监护人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的行为动态。
3、 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
4、 经常对子女进行各项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严防孩子以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到水边(池塘、水库、沟渠等)、严防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教育孩子在放假时间、上(放)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以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到水边(池塘、水库、沟渠等)。
5、 教育子女在校遵纪守法,制止子女参加打麻将扑克、赌博、进网吧、玩电子游戏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
6、 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7、
8、 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以及遇到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子女有特殊疾病应及时告知学校。 暴雨、洪水、雷电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请家长(监护人)务必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和学习,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甲方: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监护人)签字:
2013 年 3 月 日 学 生 签 字:
篇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学生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赔偿法》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是知识教育管理关系。因此与家长(监护人)订立本责任书:
(一) 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 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 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
4、 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
5、 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督促被监护人在上(放)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玩水、玩火、杜绝子女
擅自下河(池塘、水库、沟渠)洗澡游泳,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 严禁让未成年子女参加烟花鞭炮加工、销售等危险性劳动,不让他们到鞭炮加工等有危险的场地活动。
7、 教育子女在校遵纪守法,制止子女参加打麻将扑克、赌博、进网吧、玩电子游戏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
8、 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9、 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10、 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11、 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子女有特殊疾病应及时告知学校。
12、 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 学生伤害事件学校的无责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侵权责任赔偿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 学校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 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 在学校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 因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3、 每星期末或集体放公假,学生回家,家长务必要将孩子信息及时告知班主任,或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联系该学生回家情况。
14、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5、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6、 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7、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年级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家长(监护人)同学校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致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及监护人:
你的子女或你监护的对象,在我校全体教师的耐心教育和你的配合及他本人的努力下,已经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学习任务。我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定于元月二十七日开始进行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如下:元月二十七日上午8点30分到11点40分,四年级学生在校考语文、数学,考后回家吃午饭在家休息,一、二、三年级学生下午1点到3点40分在校考语文、数学。元月二十八日上午8点到11点40分,三、四年级学生在校考英语、品德、科学,考后回家吃午饭在家休息,一、二年级学生元月二十八日全天在家休息。元月二十九日上午8点30分学校开散学典礼会。会后学生离校回家,开始寒假生活。请各位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在此期间与学校配合。望各位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在寒假期间做好如下工作:
一. 学生安全。在家注意饮食卫生,减少疾病的感染和传播。注意
水、电、鞭炮等以防意外。出外要有家人的陪同,注意交通安全或以防走失。
二. 学生的学习。督促和检查学生有计划有安排的完成老师布置的
作业。
三. 学生品德和个性的培养。督促学生远离黄、赌、毒及网吧,参
加一些有益、健康的活动。
四. 我校定于元月二十九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学生正式放假,2
月26日、27日学生带寒假作业、成绩单、户口簿、电话号码返校报到注册。
沉湖镇石剅小学
2010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