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自然主义的特点及其不足 本文关键词:自然主义,当代
当代自然主义的特点及其不足 本文简介:奎因的“自然化的认识论”提出之后,自然主义立场成了不少哲学家关注的重点,比如,戴维森(DonaldDavidson)对身心问题的自然主义说明(事实上是一种物理主义),普特南(HilaryWhitehallPutnam)转向自然主义实在论,塞尔(JohnR.Searle)提出生
当代自然主义的特点及其不足 本文内容:
奎因的“自然化的认识论”提出之后, 自然主义立场成了不少哲学家关注的重点, 比如, 戴维森 (Donald Davidson) 对身心问题的自然主义说明 (事实上是一种物理主义) , 普特南 (Hilary Whitehall Putnam) 转向自然主义实在论, 塞尔 (John R.Searle) 提出生物自然主义等等。有些学者把此时的自然主义称为“哲学自然主义” (philosophical naturalism) (1) 。1993年帕皮诺 (David Papineau) 出版了专着《哲学自然主义》, 其基本立场是, 哲学是经验科学的继续, 试图不仅在认识论方面而且在哲学的其他主题上也坚持自然主义 (物理主义) 立场。这几乎是一个标志, 标志了英美哲学的自然主义转向 (naturalist turn) [3,443]。当代自然主义的一个发展动向是对科学自然主义的批判, 属于自然主义内部的自我批判。
一、还原论的困境
自然主义转向发生之后, 自然主义面临的一些困境被批判整理, 其主张作为批判的对象逐渐明晰起来。21世纪初马里奥·德·卡罗 (Mario De Caro) 和麦克阿瑟 (David Macarthur) 曾认为自然主义是英美分析哲学的主流, 这种自然主义是科学自然主义, 并把这种科学自然主义的主题概括为两点:在本体论方面, 坚持一种绝对的科学自然观;在方法论方面, 认为哲学是科学的继续, 由此来重新确定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事实上这是对塞拉斯 (Wilfrid Sellars) 和奎因等人的主张的概括[5]。这表明自然主义不是仅在认识论方面有所主张, 它一定有本体论方面的承诺。自然主义不仅涉及我们如何认识和理解世界的问题, 还涉及世界上有什么的问题。时隔六年之后, 他们重新概括出科学自然主义的两个信条:本体论信条, 只有成功的科学说明提供给我们的实体组成了世界;方法论信条, 科学探索原则上是我们知识或理解的唯一真正的源头, 所有其他知识形式 (比如先天的知识) 或理解, 要么是不合法的, 要么原则上可还原为科学知识或理解[6]。两个信条的概括依然是从本体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来进行的, 这是通行的概括自然主义的方式[7]。比起之前的概括, 这两个信条的内容更明晰, 也更容易被发现其中的问题。
具体地说, 科学自然主义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坚持还原论而引发的一系列难题。其一, 它假设了自然科学统一性和物理学的完整性, 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完全可依赖于自然科学的经验知识;哲学史上逻辑经验主义提出的理论还原模型, 属于对这种统一性的追求, 试图借用逻辑工具统一所有科学研究成果, 但是其发展结果表明, 这是一种幻象, 比如这种还原论没法应对多重可实现性的问题;知识的多样性使经验知识的绝对基础地位受到挑战, 比如逻辑与数学知识, 很难用经验—知识这种一元维度来说明;更基础的是, 经验知识的合法性问题在科学自然主义这个图景中无法给出合理的说明。其二, 科学自然主义的还原论, 使价值、审美、意义等内容无法在世界中找到适当的地位;这种还原论是一种形而上学;比如普特南批判奎因区分了一级概念系统和二级概念系统, 认为奎因的物理学概念图式 (即一级概念系统) 提供不了意义事实, 于是求助于认知主义, 但是类似于神经生理学也没法提供对含义或指称的说明, 因此类似的概念活动并不能归入一级概念系统, 于是在此问题上就从还原论走向非认知主义 (noncognitivism) [8]。其三, 如果把概念活动看成是心灵的能力, 则这种还原论的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对心灵在世界中的地位无法给出合理的说明;比如麦克道尔 (John McDowell) 认为, 认识和思考这种心灵的活动属于塞拉斯所说的“理由逻辑空间”, 是自成一类的, 并不属于严格的自然主义 (即科学自然主义) 所描述的“规律的空间”, 科学自然主义只承认后者, 认为前者是超自然的东西, 不属于自然。其四, 这种还原论无法充分说明规范性 (normativity) 。比如戴维森认为, 信念、愿望和意义的概念就是规范性的概念, 人们使用这些概念就意味着受一定标准的限制, 即是这些概念“规范”的方面, 它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概念[10];伦理和审美判断也属于规范性判断, 它们无法被自然科学知识代替, 比如人们试图实现在道德规则方面合乎理性的一致意见所进行的道德推理就不能仅依赖经验事实给出充分说明。其五, 这种还原论引出社会科学的合法性问题;科学自然主义的第二个信条有把自然科学知识看成是唯一合法的知识的倾向, 在此语境中社会科学的知识就有可能难以满足这个条件;主张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不同的观点认为, 社会科学的主题由根本上有意义的对象组成, 其目的是解释清楚这些对象的意义, 类似的主张在施莱尔马赫 (Friedrich D.E.Schleiermacher) 、韦伯 (Max Weber) 和狄尔泰 (Wilhelm Dilthey) 等人的理论中都可以看到;虽然这种反自然主义有绝对地分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嫌疑, 但是它所强调的二者的不同是事实;科学自然主义试图用科学的实证原则把科学统一起来, 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一方面, 如果只有自然科学的物理对象是真实的, 社会科学的对象则没有存在的理由, 还可能发生巴斯卡 (Roy Bhaskar) 所说的自然科学中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困境[11], 另一方面, 科学自然主义倾向于一种以因果事实为基础的本体论, 这使得数学的和其他抽象的实体的地位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此问题在社会科学中更为突出, 因为社会关系等存在不得不被接受, 在社会科学的解释中, 它们是不可或缺的, 其本质用自然科学术语来说明并不容易, 特别是当我们认为科学最基本的任务是提供因果说明时。
科学自然主义面临的这些困境, 招致很多自然主义之外的批判, 比如批判理论、解释学和历史主义一般都不认可其还原论主张, 认为它导致了理性与自然不能相容。上文列举的这些困境在自然主义内部也被视为理论上的不足, 不少自认为是自然主义的哲学家试图提出自然主义的新出路。在此背景下, 自由自然主义 (liberal naturalism) 被提出, 近年来逐渐成为批判科学自然主义的主流。
二、“自然”概念的放宽
自由自然主义这个概念由哲学家斯特劳森 (Peter F.Strawson) 和麦克道尔提出, 旨在更好地在自然主义范式内说明理由和价值这样的规范性现象, 试图使它们与“自然”这个概念相容[9]262。自由自然主义认为自己依然是自然主义, 它与科学自然主义的共同之处是坚持对超自然主义的拒斥, 它们都不承认类似于柏拉图式的理念、笛卡尔式的心灵、康德式的先天范畴等独立于自然世界或人的实践而存在的实体。而这些实体大多是一些先验哲学或反自然主义解释理由和价值等规范现象的依据, 甚至是数字、逻辑命题等抽象实体的依据。自由自然主义一方面要批判科学自然主义的自然没法与理由和价值这样的理性规范性现象相容, 另一方面要避免把它们理解为超自然的现象。这等于说, 自由自然主义要在科学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 这就需要它放弃科学自然主义用自然科学图式来解释的那个世界图景或自然, 提供一个更宽泛的自然观, 以为那些非属科学的但是依然是非超自然的实体留有空间。
批判科学自然主义并试图找一条中间道路的努力在哲学史上并不罕见, 其中一些主张虽然不以自由自然主义为名, 但是其主要观点可归于自由自然主义一类。下面主要分析两种, 一种是斯特劳森的“柔性自然主义” (soft naturalism) , 另一种是斯特劳德 (Barry Stroud) 的“更开明的或豁达的自然主义” (more open-minded or expansive naturalism) 。
斯特劳森区分了两种相对的自然主义, 一种是“严格的”或“还原”的自然主义, 与之相对的是一种柔性自然主义, 他也称之为“包容的” (catholic) 或自由的 (liberal) 自然主义。他认为还原论的自然主义与怀疑论相关, 即怀疑道德、心理实在、抽象实体、意义等一般无法还原为科学实在的东西。为了应对怀疑论, 斯特劳森从休谟和维特根斯坦那里获得启发, 认为这两种自然主义事实上并非水火不容, 怀疑论在方法论上怀疑一些信念所依赖的基础的充分性时, 柔性自然主义可以冲淡还原原则的偏执。他认为休谟所说的“自然”是深植于人的心灵中不可回避的能力, 也就是说, 有些原则是认识中不得不承认的, 是怀疑论无法对抗的自然力量或信念倾向, 或者说怀疑它是无用的。因此, “我们不可回避的自然承诺, 是一种信念的一般框架, 是信念形式的一般类型。但是, 在此框架和类型中, 理性的要求, 即我们信念应该形成一个一致的融贯体系, 应该充分发挥作用。”[12]15正是因为他这样来解读休谟, 他把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定性》 (On Certainty) 中的一些观点看成是与休谟的相近。维特根斯坦认为有一种信念“处于有合理根据或没有合理根据之外;仿佛是某种动物性的东西。”[13]这种信念可被看成是“自然的”, 看起来是回应了休谟的观点, “恰当地说信念是我们天性中感性部分的活动, 而不是认识部分的活动。”[14]看来, 维特根斯坦也区分了根据理由和经验决定或质疑的命题和免除怀疑的命题。斯特劳森认为在休谟与维特根斯坦那里, 这些信念或命题不能被怀疑, 当然也不能被还原为更基础的东西。从还原自然主义的立场看, 不能置于自然的东西, 就不能被认为是真实的。但是, 人们在认识活动和思维活动中要呈现给自己一些项目, 这些项目中有自然的事件和对象, 它们是认识和思考的对象, 但是对象不只这些, 还有一般的、抽象的概念和观念, 它们在自然中没有位置, 只能在其中找到示例。而且, 认识和思考的主体对自然对象和事件的共同性的经验的获得, 潜在地提供了要把一般的、抽象的概念和观念作为认识对象的可能性。斯特劳森要从休谟和维特根斯坦的那些主张中得出, 这两种立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自然的。可以看出, 两种自然主义实际上对应的是唯名论和实在论。他给出的调和办法是, 相对化真实这个概念。“从严格的自然主义立场看, 在我们关注的领域中, 所有真实的, 所有真实地存在的, 都在能为维特根斯坦式的或奎因—维特根斯坦式的术语全部描述的自然现象范围。而从另一个立场看, 即从非还原的、包容的自然主义立场看, 关于在此领域中存在的观念可扩展到包括我们乐意去说的或明显要说的, 即思想—对象, 它不可能在自然中有位置, 然而有时在自然中被示例。”[12]99看来斯特劳森并没有打算要提出一种新的自然主义来代替科学自然主义或他所说的还原自然主义。当然他找了另一种自然主义, 把我们认识和思考所不可避免的信念看成是“自然的”, 它曾是怀疑论针对的对象, 但是由于怀疑了他人的认识和思考难以继续, 所以它们不得不被接受, 是人们能自然地“自由地用来指称抽象对象的工具”[12]98。后者仅是前者的补充。
斯特劳德的更开明的自然主义与斯特劳森的柔性自然主义有相似之处。开明的自然主义认为, “我们必须接受我们发现自己在解释我们同意的一切时已坚持的一切是如此, 必须接受我们想说明的一切。”[15]人们总是需要去说明他认为别人已获得的思想、信念、知识和评价态度。如果为了理解那些态度数学和逻辑的真不得不被接受, 那么它们必须被接受, 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可能看起来是“非属自然的”。关于这种“必须接受”, 斯特劳德给出一个论证:人总是要做出评价, 比如伦理学中的善与恶, 常常要承认一事物比他事物更好;这种评价不是科学的主题, 好与坏、真与假并不是自然科学要描述的对象。当这些评价以命题的形式出现时, 它们并不能还原为非评价的命题, 那么我们对评价的理解并不能看成是只依赖于非评价的要素;而这些评价命题以及与之对应的评价态度是不可或缺的;一个人不论他同意还是不同意他人那里能观察到的可评价态度, 如果他要对之进行识别, 他自己必须首先能够理解它们, 这就要求他自己拥有一些可评价的态度, 否则他无法识别他人的;如果他承认了自己的可评价的态度, 那么他的这种承认的观点就包含了与评价态度对应的事态, 这表明他要坚持一些事物比其他的好, 一些事物在特定的场合比别的事物更应该出现, 等等。斯特劳德这里说的对事物或事态的评价, 是规范性的事实, 它们不可还原为科学事实;如果这种规范性的事实 (评价态度) 必须接受, 相似地在自然中没有对应实体的其他信念也必须接受, 比如关于逻辑或数学的真信念, 再比如关于事物颜色的知觉和信念, (这里提到颜色是因为它常被视为第二性的质, 不具有第一性的质的完全的客观性, 关于颜色的知觉和信念是对象与主体合作的结果, ) 经过这种扩张, 一种更开明的或豁达的自然主义观念就形成了。这种自然主义至少避免了在颜色、抽象实体、价值等问题上的还原论困境, 也避免了因为坚持科学自然主义的一些原则把现实存在的一些东西排除出去的那种扭曲的观点。开明的自然主义依然是自然主义, 在于其要旨是, “我们必须当真地去接受所有我们发现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以便去理解所有我们认为那是世界之部分的东西”[4]54。其言下之意是, 科学自然主义描述的自然存在也是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只是其范围有所限制, 开明的自然主义所说的自然范围比之宽, 因此, 开明的自然主义的解释力比科学自然主义强, 可以代替科学自然主义, 是自然主义更合理的状态。在此意义上, 开明的自然主义比休谟的自然主义更“自由”。
综合起来看以上这些自然主义, 并无实质性差别, 都在批判还原论, 都认为有一些不得不接受的东西是不可还原的;这些必须接受的方面应该是“自然的”。但是, 它们都没有给出为什么“必须接受的”就是“自然的”, 不过好像科学自然主义也没有明确地给出理由说明为什么可还原的就是自然的。但是鉴于把不可还原的视为自然的有变相接受超自然主义的嫌疑, 有必要进一步追问其“自然性”的获得何以可能。
三、规范性的自然属性
自由自然主义认为科学自然主义的一个巨大失误是把规范性现象看成是超自然的或者把它自然化。这里的自然化是指, 让规范性的东西失去“自成一类”的性质, 还原到自然科学描述的领域[16]。自由自然主义与科学自然主义不同, 就是要保持这种“自成一类”性质, 而它要坚持自己是自然主义, 则必须赋予规范性以不同于科学自然主义的自然属性, 常用的办法是扩大自然这个概念所涵盖的范围。
规范性与合理性或事物的应然状态相关。描述信念或行动的时候总会用到逻辑或理论, 通常要用到理性推理, 即赋予和追问理由。这种描述与科学理论的不同, 后者直接描述真实世界行动者推理或行动的方式, 回答“是什么”即可, 前者要把信念或行动描述为合乎理性的, 即一种理想化的或应然状态, 为理性行动者的推理和行动提出规范性, 规定其推理和行动应如何去做, 即回答了“应如何”的问题。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 这种规范性力量从哪里获得。非自然主义者可以用先验哲学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前面提到的, 科学自然主义则求助于“自然化的规范性”。麦克道尔的自由自然主义试图走一条中间道路来应对这个问题。
麦克道尔认为, 赋予和追问理由这种规范性的活动属于理由逻辑空间。获得知识的概念能力也在此空间活动, 它有自成一类的特征, 也就是说它与自然科学描述的规律的空间不同, 比如知识的概念和命题态度, 并不能由属于自然科学理解的规律的空间的词项把握。这两个空间的划分对应于上文所说的“应如何”与“是什么”的区分。如果混淆这二者, 即误把理由逻辑空间的项目置于规律的空间, 则会导致“认识事实可以没有保留地被分析为 (甚至在原则上) 非认识的事实, 不论后者是现象的还是行为的, 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 也不论用了多少虚拟语气和假设……这种观念是一个彻底的错误, 一个与伦理学中所谓‘自然主义的谬误’同属一类的错误。”[17]同理, 如果认为自然科学的规律的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并列, 则会不可避免地承认超自然的存在。
人的认识和思考活动发生在与规范性相联系的理由逻辑空间中。麦克道尔的策略是把这些活动描述为人的“自然的力量”[9]262, 认为它们是一种自然现象, 但是不同于科学自然主义描述的自然现象, 他称后者为第一自然, 前者为第二自然, 即人在成长过程中所获得的与理由逻辑空间相关联的概念能力[18]xx。这种概念能力是一种倾向性的质, 只要人接受正常教育、获得使用语言的能力, 即获得了其产生的条件, 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而且其发挥作用也是自发的。“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必定限制在对他们来说是可能的第二自然的形成。”[19]109这就是他的“第二自然的自然主义” (naturalism of second nature) 的主要观点。可见, 他从心灵哲学的角度给斯特劳森和斯特劳德所说的“必须接受”的东西提供了一种近似形而上学的基础;把理由逻辑空间的概念活动与第二自然相联系使规范性有了自然属性。
一般认为, 伦理学中的价值判断是规范性的。在麦克道尔的自由自然主义视野中, 价值与概念活动可以类比。价值也是一种第二性的质, 它依赖于主体活动, 但是又具有自发产生的特点, 也就是说它也是倾向性的质。因此, 价值判断在世界中有对应的价值事实。比如用畏惧来类比价值, 我们会认为畏惧是对一个对象的一种回应, 而且认为此对象应该得到这种回应, 因为一个对象值得去畏惧是由于它是可畏惧的[19]144。畏惧的产生是对象与主体合作的结果, 而且只要条件具备, 它自然会产生, 它不是纯主观的, 不是超自然的, 也不是自然科学的对象。这样既顾及了价值的自成一类的规范性的不可还原性, 又可以把它描述成是“自然的”。
自由自然主义认为自己比科学自然主义更合理的另一个方面是能合理说明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就麦克道尔的自由自然主义而言, 承认现代科学革命的真正成就是一方面, 让哲学解脱焦虑是另一方面。这种哲学焦虑表现为在所予神话和融贯论间“摇摆”[18]8, 其实质是自然科学的规律的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的关系不能被调和, 其原因是人们试图用科学成就说明一切, 包括规范性, 使自然与理性的关系紧张起来。奎因的自然主义在此语境下是一种还原论, 无助于解除这种紧张关系。麦克道尔把概念能力描述为一种自然的自发性的能力, 调和了理性与自然关系, 去除了所予神话, 解除了哲学焦虑。因此, 奎因的自然主义所主张的认识论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分支这一问题, 在自由自然主义这里不存在。既然规范性有了自然属性, 与规范性紧密相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不同就不是本体论层面上的, 至多是方法论层面上的。
以上是对自由自然主义主要主张以及它对科学自然主义困境的处理的概述。当然自由自然主义自身并不是无懈可击。自由自然主义一方面承认有不可还原的实体, 另一方面又要把这些实体描述为自然的, 这两方面蕴含了它所反对的主张, 即超自然主义。自由自然主义致力于把不可还原的实在描述为自然的, 为之它一般会重新定义自然, 就当前的情况看, 这种重新定义并不完满, 或者把不可还原的视为自然的, 其合理性至多表现在与科学理论不矛盾, 或者把不可还原的视为准柏拉图主义的, 比如麦克道尔把他的自由自然主义称之为“自然化的柏拉图主义”, 这一主张被哲学界视为黑格主义的回归[20]。然而, 自由自然主义的兴起并不是偶然的, 其直接原因 (如本文开始分析的) , 是对科学自然主义的批判。在分析中可以发现, 自由自然主义的批判主要针对的是科学自然主义在规范性问题方面的主张, 这个问题就是规范性与自然能否相容。麦克道尔的自由自然主义拓展了这种批判范围, 他对照塞拉斯提出的理由逻辑空间, 提出自然逻辑空间这一概念, 认为存在于二者中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属性, 重要的不同是理由逻辑空间的项目具有自然逻辑空间中的项目所没有的规范性。理由逻辑空间的项目有信念 (理由) 、知识、概念、推理等, 还有与它们相关的活动, 如确证、评价、意向等等。可以看出, 理由逻辑空间总体上与人的理性相关, 与人的认识和心灵活动相关, 两个空间的关系涉及的是心灵与世界、理性与自然和知识与经验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自由自然主义语境中面对这些问题, 不得不面对形而上学问题, 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还能看到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知性与理性的关系问题, 甚至可以看到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的影子。因此, 自由自然主义的问题阈远超过自然主义讨论的范围, 其广度和深度足以使它成为当前哲学发展的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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