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环境领域的肯定美学与道德介入 本文关键词:美学,介入,肯定,道德,人类
人类环境领域的肯定美学与道德介入 本文简介:摘要:肯定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全部自然界都是美的所在。卡尔松的环境美学建立在肯定美学的基础之上,他将肯定美学的范围扩大至包含了人类环境在内的所有环境领域,他认为“万物皆可欣赏”,这是他环境美学的前提。肯定美学在本质上排除价值判断,然而在人类环境领域卡尔松却又再三强调欣赏主体道德
人类环境领域的肯定美学与道德介入 本文内容:
摘要:肯定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全部自然界都是美的所在。卡尔松的环境美学建立在肯定美学的基础之上, 他将肯定美学的范围扩大至包含了人类环境在内的所有环境领域, 他认为“万物皆可欣赏”, 这是他环境美学的前提。肯定美学在本质上排除价值判断, 然而在人类环境领域卡尔松却又再三强调欣赏主体道德立场的优先性, 因此, 可以说它们构成了卡尔松环境美学理论体系的内在矛盾。
关键词:卡尔松; 环境美学; 肯定美学; 道德;
卡尔松作为西方环境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 他的思想对西方环境美学的发展方向具有奠基性的意义。他巧妙地利用自然与艺术之间的对立关系, 将自然从艺术美学中分离出来, 冲破西方现代美学体系的束缚, 自立门户, 建立关于自然的美学也即环境美学。虽然自然并不等同于环境, 但它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卡尔松的美学以自然为基础, 从自然环境出发走向人建环境。他的高明之处表现在他力图避免环境美的形而上追问, 而是通过强调恰当的审美方式 (自然环境模式) 将自然环境与人建环境结合起来。然而, 我们质疑卡尔松所构建的以肯定美学为基础的自然环境美学理论是否能够与他的人类环境审美理论相融合, 这是由于自然的美为肯定美学性质, 人建的美为批评美学性质, 二者对立而分离。基于这样的疑惑, 本文将立足于卡尔松文本, 追寻其思想脉络, 从卡尔松环境美学的基础———肯定美学出发, 逐步揭示其中所隐含的内在矛盾。
一、关于肯定美学
肯定美学 (Positive Aesthetics) 不是指某一美学理论体系或流派, 它与“实践美学”、“环境美学”、“绘画美学”等含义不同, 实践、环境、绘画等前缀限定表现的是对应美学的研究对象、内容或领域, 而肯定美学所表示的是一种关于事实的或肯定的立场和欣赏态度。与它相对的是批评美学而不是否定美学, 肯定美学无涉好的或坏的价值评价, 正如卡尔松所言, “肯定美学不涉及消极的审美判断, 而仅仅涉及到接受和审美鉴赏某物事实如此”[1]116。或许芬兰美学家约·瑟帕玛对肯定美学的性质解释更简单明了, 他说, “肯定美学认可对象本来的样子, 而批评美学评价对象”[2], 也即肯定美学认可对象而不评价对象。彭锋指出:“肯定美学要求我们超越一切价值判断, 以纯审美的眼光接近自然, 将自然纯粹看作自然而不是文化世界中的价值象征。”[3]因此可以说, 站在肯定美学的立场上看, 自然自在自为地存在, 人的价值评判对它而言无效。卡尔松的自然之美无涉价值判断而只关乎事实判断, 而这正是自然环境欣赏与艺术欣赏的区别:艺术不是自在物而是由人创造的, 它的美丑价值由人作出评判, 并形成固有的艺术范畴;而自然欣赏不涉利害且超越人类的价值评价。自然环境美学与艺术美学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为肯定美学, 后者为批评美学。
按照“肯定美学”的历史演进, 肯定美学是在与如画美学的对立中发展而来的。所谓的如画美学本质上属于艺术美学和批评美学。如画美学将自然欣赏等同于风景画来欣赏, 它注重自然的感性外观和构图形式, 卡尔松所批判的自然欣赏中的对象模式和景观模式也正是如画美学对自然的欣赏模式, 艺术欣赏中的无利害性原则以及形式主义套用在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中。在哲学美学领域, 自然世界的审美欣赏处于边缘化状态。而肯定美学正是针对自然审美的这一处境, 为其争取地位和名分发展而来的。肯定美学坚持“全部自然都是美的”[1]109, 并且认为这种美就体现在自然本身。从更广阔的背景中看, 肯定美学的发展与现实的生态危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生态哲学所思考的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生态与文明等基本关系问题为肯定美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非人类中心主义者的自然内在价值论与肯定美学的立场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它能够为肯定美学提供有利辩护。非人类中心主义坚持自然的内在价值, “鱼生来不是为了给人吃的”, 自然物的价值不是由人赋予的, 它们为自己而存在。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呼吁人类要尊重自然本身的价值和权利。同样的, 自然的美就在自然本身, 而不是由人所赋予的, 简而言之, “自然存在内在美”。卡尔松强调恰当的自然欣赏是对自然环境的本质进行如其所是的欣赏, 这体现了肯定美学的本质。
二、肯定美学与科学的内在一致性
卡尔松肯定美学的“如其所是”的欣赏具体体现在他所开创的自然环境欣赏模式。卡尔松认为自然环境欣赏模式是“科学”的方式;而它之所以是“科学的”主要原因在于科学的客观真实性以及价值中立原则与肯定美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卡尔松的环境美学包括自然环境美学和人类环境美学两个部分, 其中自然环境美学处于先导和核心地位。卡尔松主要试图解决两个问题, 即在环境审美中我们欣赏什么以及如何欣赏的问题。在回应这两个问题之前, 卡尔松首先明确了自己肯定美学的立场。他假设自然存在内在美, 并且这种内在美跟艺术之美具有不同的性质, 因此它不能在艺术范畴中被讨论。然而卡尔松认为自然审美欣赏可以借鉴艺术欣赏的总体框架。
对于艺术我们知道欣赏什么以及如何欣赏, 原因在于我们拥有关于艺术的相关知识, 能够区分艺术作品和非艺术作品, 并辨别哪些方面与审美相关, 同时懂得对于不同的作品采取不同的“观”的方式。因此, 就像在艺术欣赏中, 我们须具备艺术传统和风格的相关知识, 在自然环境欣赏中, 我们须了解不同自然环境类型的性质、体系和构成要素等的相关科学知识。在卡尔松看来, 自然环境欣赏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 卡尔松认为“如同艺术批评家和艺术史学家使我们能够审美地欣赏艺术, 博物学者和生态学者以及自然史学家也能够使得我们审美地欣赏自然”[4]34。卡尔松相信科学能够将环境美学导向一种严肃的审美以区别于艺术审美欣赏。他赞同赫伯恩 (Ronald W.Hepburn) 在《当代美学及对自然美的忽视》所提出的观点, 也即自然的欣赏是一种开敞的、参与式的和创造性的审美欣赏, 只有接受自然世界的真实本性的指引, 我们才能够认识到自然审美的严肃性, 避免烦琐、肤浅的欣赏。
然而更根本的原因在于, 是科学与环境之美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科学和肯定美学忠于对象的“客观真实性”, 它们无涉价值判断而保持价值中立立场。科学发展史告诉我们, 科学是人发现自然真理的主要方式, 科学的本性在于祛魅, 揭示事物的客观真实性, 从而使世界能够为人所理解和把握。而卡尔松的肯定美学认为, 美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 而我们在自然环境中所要欣赏的正是自然环境本身所具有的美 (内在美) , 也就是事物在环境中所显现的客观真实性。
因此, 卡尔松将科学和环境欣赏密切联系起来, 他甚至将科学发现之“客观真实”直接等同于环境之美。正如他所说“‘肯定美学’式的欣赏是一种被科学世界观所培育的欣赏。”科学“赋予自然审美欣赏某种程度的客观性, 这种客观性有助于排除环境的和伦理的批评, 比如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1]5。
其实卡尔松的环境美学体系在确立肯定美学立场之初并没有论证肯定美学的合理性。但在他看来, 自然环境模式本身就是对肯定美学的最好论证。我们也不难理解他的思想路径, 他一开始就摆明了肯定美学的立场和态度, 坚持自然领域的美是存在的, 他认为如果人们按照他所探索的科学的“自然环境模式”去欣赏自然, 他们就能发现自然是美的。
三、人类环境领域的肯定美学与道德介入
(一) 不彻底的肯定美学
卡尔松将自然环境欣赏模式运用在对人类环境欣赏之中, 卡尔松在《审美欣赏与自然环境》一文中指出:“该模式 (自然环境模式) 认为对任何事物都可以进行审美欣赏, 无论它是人或宠物, 农家院落或左邻右舍, 鞋子或大型购物中心, 欣赏必须放在欣赏对象的真实本性上, 并被其所指引。”[4]36人类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审美本质相同, 皆表现为对环境对象的“如其所是”的欣赏。
卡尔松不仅在自然环境领域坚持肯定美学的立场, 而且在人类环境领域也坚持了这一立场。卡尔松的肯定美学态度正像罗丹所说的, “生活不是缺少美, 而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他看来, 人类环境的本质在审美上是美的, 但最重要的是我们采取何种途径来对它们进行欣赏。从肯定美学的立场上, 万物皆可欣赏, 那些处于自然和艺术之间的丰富世界, 比如路边、超市、玉米田、花园、墙上涂鸦、教堂、办公室等无论大小多少都可以纳入到环境欣赏的范围中来, 因为它们在本质上都是美的所在。
卡尔松认为, 假如我们能够首先肯定事物存在的内在价值, 那么人们甚至可以对日常生活垃圾, 比如罐头盒、瓶子、纸张、路边的广告牌、废弃汽车等等的事物进行审美欣赏。因为它们的表现特征可以和辛勤劳动、毅力和眼界等等的生命价值联系在一起, 而这个假定的肯定立场也同样能够使它们在浅层含义上让我们产生审美愉悦。但是,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从道德立场上拒绝接受它们, 认为它们只表现浪费、漠视、忽视和开采的否定性的生命价值, 那么这些对象在审美欣赏上则不能让人产生愉悦的感受, 从而也就难以被认为是美的。需要指出的是, 这里的“浅层含义”与“深层含义”是霍斯普斯 (John Hospers) 对审美的区分。浅层含义主要指的是, 自然的表象以及及其特征, 包括与线条、形式和色彩相关的形式特征;深层含义则不仅关涉对象的表象, 而且“关系到对象表现或传达给观众的某些特征和价值”[1]207。对于深层含义, 霍斯普斯称之为“生命价值”或“生活价值”。
这个例子表明了卡尔松的看法, 他认为, 在对与人相关的环境进行审美欣赏时, 道德伦理会自觉介入其中并产生影响, 而人们也应该首先站在人类道德伦理的立场看待对象的审美。卡尔松十分认同肯努恩 (Aarne Kinnunen) 的观点:“自然的美学是肯定的。仅仅当人类影响自然的部分被考虑时, 否定的批评才发生作用。”[1]117这意味着道德伦理在人类环境领域的审美欣赏中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如果说在自然环境的欣赏中卡尔松对自然美的存在持肯定态度, 那么在人类环境的欣赏中他所坚持的则是不彻底的肯定美学, 而这种不彻底性正体现在卡尔松对人类道德的考虑上。在某一程度上讲, 对道德的考虑意味着人类环境之美不像自然之美具有自足性, 而是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 矛盾的体现
我们认为, 卡尔松的肯定美学立场与道德考虑在卡尔松的环境美学事实上构成了内在矛盾和冲突。肯定美学的客观实在性原则要求人们对事物进行“如其所是”的观照, 卡尔松强调这一原则不仅是自然环境美学同时也是整个环境美学的核心观念。但本文作者想要指出的是, 一旦我们的道德介入到审美欣赏之中, 我们将难以对事物进行“如其所是”的欣赏。道德伦理的立场意味着在人类环境欣赏方面, 环境的美与不美除了以科学所显示的客观真实性作为评判准则以外, 关于好坏善恶的人类伦理价值也成为了重要的评判标准, 甚至伦理之善较科学之真在环境欣赏中处于更重要的位置。
从根本上说, 肯定美学与人类道德伦理二者立场对立, 难以兼容。假如坚持人类道德伦理的立场, 那么将有违环境欣赏的客观真实性原则。从自然环境之美到人类环境之美, 其实美的性质和评判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 自然环境之美不涉及好坏善恶的伦理评价, 而人类环境欣赏则必须甚至首先考虑来自人类的道德价值判断。这与此前“科学式”的价值中立立场形成了矛盾对立, 也就是说, 卡尔松的人类环境欣赏走上了批评美学的道路, 而逐渐背离了肯定美学的旨趣。
(三) 矛盾存在的根本原因
肯定美学与道德之间存在着矛盾对立, 但问题在于, 为何卡尔松还要将二者同时并立于其环境美学体系中呢?究其原因, 对立的双方均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卡尔松不能偏废其一。
假如在人类环境欣赏中放弃肯定美学的立场, 那么人们甚至无法知晓哪些事物才能够成为欣赏对象。难道仅仅由现实就能告知我们, 环绕周围的一切环境都是审美欣赏对象?可是现实也明确地指示我们, 周围环境中太多的对象难以让人产生审美愉悦, 它们怎么还能够成为审美欣赏对象?而正是肯定美学使人们对它们的欣赏成为了可能。肯定美学是环境美学的理论根基, 肯定美学促使环境美学冲破了艺术领域的长期限制, 将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极大地从原始荒野、田园农庄、旅游景区拓展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小处环境。
站在肯定美学的立场之上, 则“万物皆可观赏”, 也即任何事物皆可向审美欣赏开启, 而这正是环境美学日常生活化的理论依据。若非如此, 卡尔松为环境美学所开辟的疆土范围将被认为是无缘由的拼凑, 他将没有办法解释为何一切环境皆可纳入审美欣赏之中, 为何环境美学能够成为普适美学或日常生活化美学。可见, 肯定美学的立场是卡尔松环境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客观要求, 它将自然环境领域、人文环境领域, 甚至艺术领域统一纳入到环境美学的构架中。但卡尔松也不可能放弃伦理道德的立场考虑, 因为道德的缺席将意味着无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这将有违环境美学的根本精神———关怀自然界和人类环境, 为人类生存和生活创建一个人与物偕的美好环境。在环境美学中道德的缺失不但会遭受非议, 同时也是卡尔松所不能认同的。
肯定美学与道德介入之间的矛盾其实根源于生态哲学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如果从人类的角度出发, 以人的价值判断去看待自然万物, 那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假如从自然的角度出发, 认为自然有其内在价值, 它们为自身而不是为人类而存在, 那就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在价值论认为, 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 而自然是具备自组织能力的有机整体, 从整个生态系统来看, 人与自然本质相同、地位平等。因此价值不应成为人所独有的专利, 它应该属于生态共同体全体成员所共有的, 非人类和人类一样, 具有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价值。
其实, 卡尔松从一开始就试图避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上的口舌之争, 否则按照“自然全美”的理论进路, 卡尔松势必会成为非人类中心主义者, 要为“自然的内在价值”作辩护。但卡尔松并不企图从理论上论证肯定美学的合法性, 他认为菲尔斯 (Leonard Fels) 、卢梭 (Lilly-Marlene Russow) 、罗尔斯顿等人的言论已经较好地为肯定美学作出辩护。在卡尔松看来, 重要的不是去质疑美的存在, 而是要探索欣赏美的途径。卡尔松还引用康斯坦布尔的话“在我的生命之中,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丑陋的事物”[1]149, 再次表达了他对肯定美学的认同和支持。然而令其预始料未及的是, 在为人类环境欣赏探索通达美的道路上, 卡尔松还要再次面对这个难以化解的矛盾。
四、生态途径的整合作用及结果
在理论上肯定美学与人类道德立场对立, 而在现实审美实践中二者似乎可以兼容并行。因此卡尔松试图通过对“如其所是”以及“功能上的适合”内涵的重新阐释弱化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并在生态途径的作用下将自然与人类、科学与道德统一到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之中。
(一) 对“如其所是”的重新阐释
在自然环境欣赏中, 卡尔松强调对自然环境对象进行“如其所是”的欣赏, 他将如其所是解释为对象的“客观真实性”。肯定美学以科学为基础, 二者的结合点就在这种“如其所是”的客观真实性上。在自然环境模式中, 卡尔松尽量将自然环境之美向科学靠拢, 甚至将科学之真等同于环境之美。
其实, 卡尔松对两个问题存而不论:科学知识所告知我们的自然的客观真实性难道可以等同于自然“如其所是”的真实性吗?科学所揭示的客观真实性难道就是环境之美的所在吗?当然, 这里的第二个问题由第一个问题延伸而来。对于这两个问题, 武断地肯定恐怕会遭来非议, 科学知识是环境欣赏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因此卡尔松对两个问题都留有余地。然而, 在自然环境的欣赏中, 其实他又确实地将科学所揭示之“客观真实性”等同于“如其所是”真实性, 并且认为只有科学知识才能够引领人们到达自然环境之美的所在。
卡尔松认为对人类环境如农业景观、建筑等的欣赏, 跟自然环境的审美欣赏类似, 其实也是对环境对象的“如其所是”的欣赏。不过卡尔松对“如其所是”作出了新的诠释, 它的内涵发生了改变。卡尔松说“如其所是地观赏一处人类环境, 不仅涉及到如何观赏, 而且也涉及到为何它看上去就应该这样。”[4]69这意味着, “如其所是”的内涵不只包含对象“是什么”同时也包含了对象“应该是什么”, 前者是事实判断 (实然) , 后者是价值判断 (应然) 。通过对“如其所是”的重新诠释, 卡尔松尝试将伦理之善纳入到了由科学所引领的审美道路之中。
(二) 关于“功能上的适合”
卡尔松在《审美欣赏与人类环境》一文中指出, 长期以来, 人类环境 (如建筑、农业景观) 往往被当作艺术作品来欣赏, 建筑美学、景观美学等都是在艺术范畴中解读人类环境, 它们所关注的是对象的形式、比例、造型、对称、协调等的表现属性。在卡尔松看来, 这些表现属性并不是对象“如其所是”的本质属性, 因为我们在其中经验到的不是对象本身, 而是设计者或建筑师们的创作意图、技巧或能力。对人类环境的这种欣赏方式, 卡尔松称之为“设计者的景观途径”。因此, 卡尔松认为这种途径是不恰当的审美欣赏方式, 因为它其实掩盖了环境对象所呈现的真实样子。“其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美学层面上, 我们经常发现我们的审美欣赏不能获得满足, 并缺乏许多潜在的审美趣味与审美价值。”[4]65因此, 建筑、农业景观等应该被当作“环境”来欣赏, 在环境美学的框架内被理解和体验。
人类环境跟自然环境的区别在于人类环境具有目的性和功能性的特征。卡尔松将人类环境的本性视为一种功能性, 因此他提出“功能上适合” (the Function Fit) 的概念。
其实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有关于功能适合与审美关系的论述, 他曾对他的弟子亚里斯提普斯说:“任何一件东西, 如果它能很好地实现它在功用方面的目的, 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 否则它就同时是恶的又是丑的。”[5]苏格拉底的适合是指事物的功能与人的目的性之间的适合。在苏格拉底看来, “适合”是美的基础和本质, 事物的美丑取决于效用和立场, 美不是事物的一种绝对属性, 依存于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关系。
除苏格拉底之外, 古罗马着名的建筑学家维特鲁威也曾论述过“功能适合”体现美的观点。他认为“适合”是重要的建筑范畴, 所谓“适合”指的是建筑物正确地实现自己的功能, 具体指的是建筑的方位、装饰、造型、风格等的具体设计与建筑的实际用途之间的“适合”。
苏格拉底和维特鲁威的“适合论”说明美在很大程度是跟善 (伦理) 联系在一起的, 卡尔松受到前人的启示, 他对苏格拉底和维特鲁威的“功能适合”观点进行新的阐释和发展。他的“功能上的适合”, 不是苏格拉底和维特鲁威所指的具体事物的客观属性与人的目的性之间的适合, 而是从整个生态系统的大背景中来考虑功能适合的问题。
卡尔松将人类环境与整个生态系统联系起来, 认为人类和人类创造的环境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种重要的组成部分。“自然世界是由多层、连锁的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每一种生态系统自身必须与其他各种不同的生态系统彼此间适合, 并且每个系统中任一元素在其系统内部同样彼此适合。”[4]61由此可知, 卡尔松的“功能上的适合”不是对象对于人的适合, 而是对象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的适合。“功能上适合”的生态学阐释成为卡尔松人类环境审美欣赏的核心观念, 它将科学 (真) 、伦理 (善) 、美学 (美) 统一在人类环境的欣赏当中。
(三) 生态途径的作用及问题
卡尔松的生态途径就是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理解和欣赏人类环境。通过对“如其所是”和“功能上适合”的概念阐发, 卡尔松将自然环境欣赏模式改造成为了审美的生态途径。和自然环境模式一样, 生态途径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对一个对象进行审美欣赏时, 关于生态学、地理学以及相关的科学知识是必须的和基本的。这些科学知识可以告诉我们“环境如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以及为何它看上去如同其应该如此”[4]84。环境审美的生态途径同时意味着环境审美是一种严肃的审美, 它不是浅层的愉悦美或形式美, 这种严肃美要求我们要认可和了解对象, 促使简单浅层美向严肃美转换, 以接近对象的真实本性。
卡尔松认为生态途径的“如其所是”本身包含了人类环境中的“生活价值” (霍斯普斯语) 要素。他举了一个例子:“在我们对一处具有吸引力的城市郊区进行审美欣赏时, 生态途径要求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欣赏该处环境所表现出来的生活价值。如果这一处人类环境, 事实上是种族主义、资源掠夺和政治腐败堕落之结果, 那么这些生活价值便被此环境清晰地表达出来。”[4]70在卡尔松看来, “生活价值”其实内在地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评判, 如果这处环境是种族主义、资源掠夺和政治腐败所形成的结果, 那么它将很难为人们所欣赏。而这就是卡尔松重新阐释“如其所是”所产生的作用。生态途径中的“应该如此”体现了价值判断的伦理维度, 然而这个伦理是一种关乎宇宙万物的“德性”伦理, 它超越人类的道德判断。事实上, 这种德性伦理跟上面我们所提及的人类道德伦理具有本质的区别。二者的对象不同, 人类道德伦理是关怀人的伦理, 所体现的是人的目的性, 而德性伦理是关怀整个天地万物的伦理, 是对宇宙万物的终极关怀, 前者是人类中心主义立场, 后者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而卡尔松所指的“功能上的适合”, 是指对象适合整个生态系统, 而不是指“适合”某个个人或人类群体的目的性。因此可以说, 卡尔松的“功能上适合”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与自然欣赏中的肯定美学立场保持了内在一致性。
而卡尔松的生态途径以“大伦理”置换“小伦理”, 掩盖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矛盾冲突, 试图将人与物以及一切复杂因素统一起来考虑问题。然而这个途径除了再一次证明肯定美学立场的合理性以外, 却并没有为人类道德介入环境审美提供理论依据, 二者之间的冲突依然体现在卡尔松的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中。究其原因在于, 生态途径事实上是要消除人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主体地位, 强调自然的主体性, 从而它在本质上拒绝以人为目的的人类道德判断。在人类环境审美实践中, 当两个对立立场并存的时候, 其实人们在环境实践中就会产生疑惑———究竟应该从人的立场开始欣赏, 还是从环境对象本身的立场出发来欣赏环境。但由于人类与自然同属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者并重, 以至于生态途径无法给出实质性建议。同一处环境, 从肯定美学的立场与从人类道德立场出发来欣赏也许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审美判断。立场上的模棱两可会导致人们无法判断到底怎样的“如其所是”才是环境美之所在, 一如上面我们所提及对日常生活垃圾的审美解读, 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会出现不同的审美判断。当然在这个问题上, 卡尔松坚决回应说应该首先从人类道德的立场出发, 他引用斯帕修特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人类环境欣赏中“不仅要防范世俗的贪婪与冷漠而且要防范美学家们自以为是的审美趣味”[4]91。这说明了道德优先于审美并内在地决定着审美欣赏。虽然道德立场在卡尔松的环境美学体系中没有得到应有的理论支持, 但卡尔松还是慎重地给它保留了至高的地位。
五、结语
卡尔松强调他本人的环境美学为严肃的审美, 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他试图将人类道德纳入环境审美当中。从他的整个环境美学体系来看, 在首尾贯彻对环境对象进行“如其所是”的客观实在性欣赏的同时, 却又再三强调人类道德在审美判断中的重要地位, 着实让读者感到意外和突兀, 科学式的审美 (实然) 与伦理式审美 (应然) 在他的美学体系中矛盾并存着。最终, 卡尔松尝试将二者统一到生态途径中, 认为生态途径中的科学性本来包含了伦理性, 但他混淆了涵盖天地万物的德性伦理与狭义的关于人的道德之间的区别, 因此他的生态途径并不能化解其中的矛盾。但审美欣赏中的道德考虑虽非理论必然却是现实应当, 它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它无损卡尔松环境美学的思想魅力及其对当代环境美学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卡尔松.环境美学:自然、艺术与建筑的鉴赏[M].杨平, 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6.
[2]瑟帕玛.环境之美[M].武小西, 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6:31.
[3]彭锋.完美的自然:当代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14.
[4]卡尔松.自然与景观[M].陈李波, 译.长沙:湖南科技技术出版社, 2006.
[5]苗力田.古希腊哲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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