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推优对象审核表(第六期)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推优对象审核表
篇二:推优对象审核表
福建农林大学推优对象审核表
篇三:推优对象审核表(1)
推 优 对 象 审 核 表
被 推 荐 人所在团支部
年 月日
填 表 说 明
1、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1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它作为基层团支部全面活跃的有效载体。
2、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3、“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1) 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
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2) 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
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3) 团支部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上级团
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4) 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
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4、 “推优”期间若被推荐人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推优”资格。
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党委组织部门,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一份报上级团组织。
甘肃农业大学“推优”对象审核表
备注:此表以16K格式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团委、团总支备案,一份报校团委备案,一份送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