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员档案材料丢失了怎么办
党员档案材料丢失之后的解决办法
不需要重新入党。可以按以下几个步骤办理: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
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这些材料要经过目前党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县级以上)审核。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篇二:关于党员入党材料丢失办理程序及所需手续
关于认定 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
补办《入党志愿书》的程序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程序:
1、本人向单位党委报告;
2、单位向该人了解情况,本人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情况;
3、单位派人(组织委员、建党员)到该人入党单位调查取证;
4、单位将《证明材料》以及党委《认定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的请示报告一并报市委组织部建党科审核。
二、相关材料:
1、入党时,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
2、两位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支部大会党员的证明材料(至少2人)
4、支部大会决议(复印件)
5、党委会记录(复印件)
6、填写上报《关于认定***同志为中共党员的意见》
篇三:党员入党档案材料丢失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十七条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党员入党档案材料丢失了怎么办?
由现所在党组织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帮助核实党员身份。原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部队师以上政治部)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由现所在党组织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补办方法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党员身份,本着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尽快办理好材料补办工作。下面提供补办运作步骤供参考:
一、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
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提供上列4项证明材料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