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 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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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0%为支付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3、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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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了该税种,这意味着,从2013年起,我国现有税种将由19种减少到18种。
如果按分类来分的话情况大致如下: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1、 对流转额的征税即流转税类:其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包括6个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烟叶税;
2、 对所得额的征税即所得税类:其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包括2个税种:
(1)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
3、对财产的征税即财产税类。其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包括7个税种:
(1)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3)车船税;(4)车辆购置税;(5)契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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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7)船舶吨税;
备注:遗产税尚未开征。
4、 对行为的征税即行为税类。其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包括3个税种:
(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土地增值税;
备注:证券交易税和燃油税尚未开征。
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四、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五、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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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间及其相关规定
1、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购车时由保险公司代收)。
(1)每月30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
(2)每月15号前,综合申报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遇节假日顺延。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同时据实际情况实施缴纳。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每年度5月底前进行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8)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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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主要税种及税率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为了有效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把工商各税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其中,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中央税、国家指定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其他税种的征管,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国税征管范围
主要征管范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起的新办企业);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及国家指定征收的其他税。
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执行,国税征管范围也将随着作相应调整。
国税征管的主要税种和业务介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在征收管理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连续性和中性的特征。目前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税制结构中重要税种。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主要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16类应税产品。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的方法。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较好地体现“寓禁于征”的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取向。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所得纳税,无所得不纳税,所得多的多纳税,所得少的少纳税,充分贯彻了量能负担和税收公平原则,是处理和规范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形式。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5)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开征于2001年1月1日,是在原由交通部门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经过“费改税”形成的一个新税种。它是以在中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购置车辆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1.6升以上车辆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税)的10%,1.6升及以下车辆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税)的7.5%。
(6)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一项,单独计算、单独课征,征税对象不包括从储蓄机构以外渠道取得的利息所得。目前实行20%的比例税率。
(7)出口退(免)税业务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或其它管理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退还给出口单位、个人或免征出口货物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一项税收制度。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地税征管的主要税种和业务介绍:
一、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个税起征点2008年1月改至20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 5% 4、邮电通信业 :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四、资源税
按照增值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防洪费是按照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1%来提取的,并且是每月申报。 六、印花税
有13个税目。一般企业常用的有: 1、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2)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贴花 。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3、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七、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篇三:税种分类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
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11)纳税人销售软件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14)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地方税务局主
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在部分地区还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一些地方规费的征收。一、增值税(国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6%,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等税法列举项目的征收率为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二、消费税(国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三、营业税(主要是地税管辖)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四、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共管)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五、个人所得税(地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六、资源税(地税)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资源税的税额标准因资源的种类、区位的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或每1千立方米2元到15元不等。目前,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下一步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八、房产税(地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九、城市维护建设税(地税)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十、耕地占用税(地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
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元至50元之间。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十一、土地增值税(地税)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它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十二、车辆购置税(国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税款。十三、车船税(地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六大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24元至660元,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元至120元之间。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十四、印花税(地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十五、契税(地税)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征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税率为3%~5%。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