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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管理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17 18:08:54 | 移动端: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管理

篇一: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近期全国各地矿难事故发生平凡,龙泉矿井又属高瓦斯矿井,所以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井下电气着火和其它重大事故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和《煤矿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1、机电设备入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入井。

2、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派专人进行检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张贴入井许可证后方准入井。未签发入井许可证的防爆设备严禁入井使用。

3、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1) 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漆,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2) 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3) 压盖板和喇叭嘴的压紧螺栓有无弹簧垫、垫圈和平垫,螺栓是否符合要求。

(4) 电缆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垫圈和封堵用的金属挡板是否符合要求。

4、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

(1) 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式与名牌标志是否符合。

(2) 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

(3)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4) 联锁装置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善。

(5) 非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的接线盒,应有外接地螺栓,并有接地标志,电气设备的接线盒内部有规定的内接地螺栓,并标有接地标志。

5、检查机电设备的额定输入电压是否符合井下供电电压,若不符合,必须立即更改完好。

6、检查机电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过低,接线螺栓有无松动。

7、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带点操作,带设备正常工作后,测试电气设备保护功能是否齐全,灵敏。

8、防爆电缆入井前,除作以上安全性能和防爆性能检查外,还必须考虑电缆截面、长度是否能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

二、井下设备日常管理、检修和维护制度

1、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专责到人,挂牌留名。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楚等均视为不完好设备。备用电气设备挂“备用”牌,备用设备保持完好,防爆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各种试验牌板要认真填写,现场试验记录认真填写。

2、电气设备上架,安设在便于检修的位置。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一致,否则均为不完好设备。

3、井下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的内容包括:设备、缆线的上架、悬挂、刷漆、清扫积尘、清除污垢,检查设备接地线的完好情况、保护电气设备不遭受淋水、淹水、挤压、碰砸。

4、机电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维护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5、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井下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7、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8、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立即处理。

9、所有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

10、严禁开关小喇叭嘴接660伏电源(检漏继电器或厂家说明书允许的除外);

11、严禁开关电源、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电压使用,设备腔体内零部件严禁超电压使用。

12、为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服务于生产第一线,各种电气设备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定期

检修。

13、定期检修的内容:日常检修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每月对井下大型采掘设备有计划地安排月度检修,对高温潮湿的采掘工作面每月进行一次系统的绝缘摇测,保证供电的稳定性。

14、机电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按工艺顺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停风、停电的掘进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浓度,不准送电。

(5)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送电。

(6)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15、检修好的防爆设备,防爆面应涂有均匀的凡士林油,并且符合防爆标准,外壳应重新喷漆,不得有锈蚀。

16、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标记和填写记录,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有条件时应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能否达到出厂要求。

三、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周期管理制度

1、试验项目:检漏继电器远方漏电试验。

测试范围及方法:井下所有馈电开关。在最远端的真空磁力起动器中的负荷侧按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660V用11千欧10W电阻),接真空开关时,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电机综保器的一项螺栓上,另一端接在接地螺栓上,然后盖上外盖,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盖好外盖,恢复正常供电。 周期:每月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在20日之前报动力设备科。

2、试验项目: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的测定。

测试范围及方法:提升运输设备、通风机、主要排水设备、主要采掘设备及

井下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绝缘电阻用绝缘摇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 周期:每季一次,要求2月、5月、8月、11月中旬测定,并将测试记录于当月20日上报动力设备科存档。

3、试验项目: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测试范围及方法:对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重新核定负荷。进行整定试验 。

周期:每季一次,要求2月、5月、8月、11月中旬测定,并将测试记录于当月20日上报动力设备科存档。

4、试验项目:大型固定设备的继电保护和无压释放、过电流整定测试。 周期:每年一次。

5、试验项目:主变电所继电保护测试。

周期:每年一次。

备注:每年根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计算。

6、试验项目: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测试范围及方法:高压电缆用交直流高压发生器做耐压、泄露试验。 周期:每年一次。

7、试验项目: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试。

测试范围及方法: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用绝缘摇表摇测,接地电阻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

备注:投入运行前测定。

8、试验项目: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测试范围及方法:安装检漏保护装置的线路。

周期:每月一次

9、试验项目:井下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测试范围及方法:局部接地极、主接地极接地电阻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 周期:每季一次。

以上试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上报动力设备科,在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四、井下电缆管理

1、电缆的敷设

(1)在竖井内敷设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2)在钻孔中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

(3)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必须沿底板敷设电缆时,应用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

(4)在巷道和采场内电缆敷设悬挂要整齐,不得落地。

(5)线缆的敷设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 有轨设备运输巷道,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上。 无轨设备运输巷道,敷设电缆的高度和位置应尽量不易被设备碰伤。 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 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悬挂间距应合适(间距最好为1.0~1.5m。

(6)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不小于300mm。

(7)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敷设电缆时,电缆悬挂点的间距: 在倾斜巷道内,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应不超过1.5m。 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外皮。

(8)高、低压电力电缆需要在巷道内同时敷设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9)高、低压电缆、通讯线路、控制线路和照明线路在巷道同侧敷设时,从上至下依次为高压电缆、低压电缆、控制和通讯线路、照明线路。

(10)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闭。

(11)供给移动式机械(装岩机、电钻)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部分可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应不大于45m,中间不应有接头,电缆应安放适当,以免被运转机械损坏。

篇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一) 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 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8、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9、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10、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1、 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

备和综采、综掘、高档设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设施布置合格。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达到齐全、合格、可靠。安装完毕后,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考核使用设

备的指标和标准是:1.完好率:90%。2.待修率:5%。3.事故率:1%。4.失爆率:0。同时,设备新度系数和设备利用率也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13、 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

程;所有机电岗位要有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机电负责人上岗制度都要逐一完善。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4、 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机电人员的定编定员,定机定人。各类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

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四)机电设备检修

15、各单位要有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要按设备状态合理确

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种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间。

16、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年度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中、小

修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设备大修资金由公司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取,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按各单位使用情况予以支付。设备检修点要有公司颁发的相应的检修许可证方可承修。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公司仓储中心统一组织。

17、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

置的试验和整定。应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图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18、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生产、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备

件储备资金要占单位设备原值的2-4%左右。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20、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水平的装备更换技术较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设备。可

以报废更新的设备类别有: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

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3.国家或环保等有关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1、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进行。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类别有:1.折旧的老旧设备;2.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要提前报废的;3.综采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但过煤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设备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更新费用。

22、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

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23、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

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24、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

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5、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

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26、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末经机电科验收,不

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27、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

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28、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29、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

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30、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

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3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32、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

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34、每月28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

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拾元。

35、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36、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

汇报。

37、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

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38、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无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

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篇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同煤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矿

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虎龙沟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转,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全矿机电设备、配件、电缆、分级负责,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部有分管设备的部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及其它工区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区(队)长,建立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和兼职防爆检查员,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机电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部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电缆的台帐及供电、排水、压风、制氮、瓦斯抽放各系统图纸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账,全面推行微机管理。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机电部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 (完好率、事故率、失爆率)设备综合考核分数,编制报表及时上报矿分管领导和公司机电业务主管部门。

第六条: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部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专职机电区长、维护班长参加的设备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部长、区(队)长、技术员应参加每旬一次的定期检查。

第七条:机电部要有足够面积的设备库,以存放备用和闲置的完好设备,设备由专职设

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第八条:机电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每年一至二期的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的)、各工区设备维护人员及各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九条:机电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区队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条:机电部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矿型的设备维修竞赛和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知识竞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在机电矿长组织下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进行追查、抢救、抢修,分析并制订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机电部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监察,管理工作,凡有机电设备的单位必须服从机电部的管理,同时应不断向机电部提出建议、意见,以便共同搞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机电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机电部长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有采、掘、运、机电区长参加的机电工作会议,总结本周设备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月设备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机电区(队)长维护班长应兼设备管理网员,在业务上受机电部的领导。

第二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选型与购置

(一)由使用部门提供设备型号,设备组再汇同生产技术部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经济性论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一般设备由设备组报请机电矿长审批,大型固定设备应报公司审批。

(二)购置计划由设备组编制,填写“机电设备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购

置计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设备的验收: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到货后,机电部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在各方确认合格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入库。机电部负责登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保管;负责设备和随机配件的妥善保管。经验收如发现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无“MA”有效证件及应随资料不全者,由机电部负责退货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六条:设备的入库: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由保管单位定期检查,保养,防止锈蚀、损坏和丢失,严禁拆套使用,否则一台次罚责任单位(人)100-300元。

第十七条:设备的领用与出库:领用单位必须到机电部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经机电矿长鉴字同意,特殊情况下,矿值班领导人员鉴字方可使设备、配件、电缆出库,否则不准出库,违者一台次罚设备保管员100-200元。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领导签字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及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到设备组补办正式出库手续,否则一台次罚责任单位(人)100-200元。

(一)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头开工应根据设计或矿专题会议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计划,经机电部领导批准后交设备组,设备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准备与发放工作。

(二)常规生产所需设备必须在每旬提出申请计划,经部领导批准后,设备组组织并发放设备,否则,设备组有权拒发设备。

(三)因生产急需更换或领用设备,必须经矿值班领导、部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方可发放设备。

(四)各单位应由值班干部签字领用设备,否则设备组有权拒发设备。

(五)领用设备时,应听从设备管理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挑选设备,否则设备管理

员有权拒发设备。

(六)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应带设备台帐,现场办理手续,若因生产急需(夜间)在领用后,应在两天内到设备组补办手续。否则罚责任单位(人)100-200元。

(七)对物供部新进的各类机电生产设备,领发严格执行签发手续,对检修完好验收过的各类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验收,并建立台帐。

第十八条:设备的入井:必须持有机电部设备组签字发的“设备下井合格证”,特殊情况下,应由矿值班人签字,否则井口把钩工、安检工不得准许下井,违者一次罚把钩工、安检工100元/台,无理强迫把钩工下井的罚500元,设备管理员不见设备“防爆合格证”及“完好证”随便签发“下井证”的一次罚款200元。

(一)对新购设备,电缆、配件、材料“四证”不全,没有煤矿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的严禁下井。

(二)各单位下料人员持“设备下井验收单”(有合格证)下设备,设备范围为:防爆开关,带有防爆电机的大中型采掘运输设备,采掘运输设备的电动机、齿轮箱等大型零部件,10㎜2以上矿用高低压电缆,高压防爆供电设备,各类保护电器、五小电器等。

(三)井下常用通讯电器设备,信号装置,五小电器设备,通讯信号电缆,入井前须经过拆封,检查验收,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不得下井。

(四)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无“设备下井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安排下井。 第十九条: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

(一)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

(二)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调度室、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

第二十条: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应及时通知调度室、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继续处理。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愿意自己处理也可以),特殊情况下机电部、生产部进行裁决。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章 设备的后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职责范围

各单位的机电设备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

(一)机电部职责:

1、负责全矿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整改。

2、所属机房、峒室和新增设的机房、峒室的达标和升级的各项工作。

3、新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生产前的供电设计,高压供电线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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