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停职检查决定书
停职检查决定书
×纪×字〔 〕×号
中共××党委(党组):
鉴于×××同志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常委会议研究并征求了×委意见,决定暂停×××同志担任的 职务。
年 月 日 中共 纪委(印章)
篇二:停职检查建议书
停职检查建议书
×纪×字〔 〕×号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立案调查机关及开展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
二、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本人表现;
三、建议停止党外职务的条规依据;
四、建议停止被调查人的何种职务和建议的提出机关(如该建议按规定须报经党委同意的,
还应说明报告过程及结果);
五、要求有关主管机关及时报告或告知处理结果。 中共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篇二:纪律检查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 编号:年〔 〕号
_________单位(同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
(本人)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 _______纪委
年 月日篇三:湖南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模式材料 案 件 模 式 材 料2013年7月5日征求意见稿)内部资料 请注意保存(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 填表单位: 2012年×月×日 填表人: 审核人: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呈批表
填表单位: 2012年×月×日 填表人: 关于反映黄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艾××同志受贿等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群众来信反映黄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艾××存在受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第二孩
等问题。根据分管领导的批示,我室成立由黄××任组长,黄××、李××、何××组成的
初核调查组,采取谈话、查资料、查看账目等方式,于2012年×月×日至×日对群众反映的
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核情况报告如下: 艾××,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县黄河镇人,大专文化。2000年8月参加工
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青草乡计生服务站工作,2007年1月任黄河镇国计生
服务站站长,2007年11月任黄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一、关于收受工程老板杨德意所送人民币5万元的问题 艾××曾任黄河镇计生服务站站
长,艾任副镇长后分管计生工作。2008年初,黄河镇计生服务站准备新建办公楼,3月初招
投标公告发布后的一天晚上,基建老板杨德意来到艾××位于黄河镇计生服务站老办公楼的
家中送给艾5万元,请求艾帮忙将工程给他承建,艾××表示同意。艾××在招投标时,给
杨的建筑队打了最高的分数,最后杨德意中标。
二、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证生育二孩的问题 艾××于2003年同黄河镇××厂女
职工张秀莲结婚,2004年5月生育第一个女孩,该孩身体健康。2007年5月张下岗,7月份
再次怀孕,10月份夫妇商量好后张躲到了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表姐黄琼×家,2008年4月17日,张在没有二孩准生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斗门
县城××医院产下一健康男婴,现寄养在其表姐黄琼×家。
三、我们的看法和建议初步核实表明,反映艾××收受杨德意所送5万元和在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生育第二孩
的问题,符合违纪构成的四个要件,已分别构成受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根据《中国
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对艾××的违纪行为
予以立案。
当否,请批示。
中共××县纪委
黄×× 李××(亲笔签名)2012年×月×日篇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中共娄底市纪委 娄底市监察局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娄纪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娄底经济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万宝新区纪委,市直有关单位
纪检组(纪委)、监察室:?中共娄底市纪委娄底市监察局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已经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娄底市纪委
娄底市监察局
2012年8月21日 中共娄底市纪委 娄底市监察局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
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
纪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2005?28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
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2008?32号)、?
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纪发?2010?3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纪
发?2012?2号)、?中央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12?12号)、?中共湖南
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的意见?(湘纪发?2009?40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案件管辖
(一)凡市纪委、市监察局受理调查的案件,按照职责管辖、分级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原
则进行办理。
1、职责管辖。各职能室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的管辖职责范围受理调查相关案件。
2、分级管辖。涉及市管干部的案件原则上由市纪委案件检查一、二、三室受理调查。
3、指定管辖。在特殊情况下,案件可由市纪委常委会或书记指定相关职能室或组成专门
的调查组受理调查。
二、违纪线索受理和排查
(二)所有违纪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其中重要违纪线索按?重要违纪线索集中管理办法?
归案件管理室统一管理,由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按照案件管辖职责范围安排相关职能室处
理。
(三)各案件检查室和信访室、执法室、纠风室、效能室、党风室、监察综合室和办公
室(以下简称职能室)对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以及办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
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归档管理,及时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符合?
重要违纪线索集中管理办法?规定的送案件管理室汇总实行统一管理。
(四)违纪线索的处臵方式分为三种:暂存、转办、初核。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排
查,确定暂存的,由案件管理室登记暂存保管;确定转办的,由案件管理室主任签署意见报
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交有关单位办理;确定初核的,按线索初核程序办理。
三、线索初核
(五)经排查,需要初核的,由案件管理室按程序将违纪线索移交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
组确定的承办室,由承办室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报领导审查。?初步核实呈批表?一式两
份,一份存入案卷,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六)经领导审查同意后,由承办室制定?初步核实方案?,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批
后组织实施。
(七)初核时限为两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一个月。在延长期内
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再适当延长。
(八)案件线索初核后,承办室应写出初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经初核,认为违纪事实成立,需立案调查的,由承办室按立案程序办理。 经初核,认为
违纪事实情节轻微,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需对被反映人或单位进行警示训诫处理的,由
承办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主管领导审查后,提请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研究决定。 经初核,认为违纪事实情节轻微,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需对被反映人进行组织处理
的,由承办室代市纪委起草建议,报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同意,提请市纪委常委会
议研究审议,属市管干部的,报市委批准。经初核,认为反映问题失实,由承办室报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审定同意后,向被反
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属于实名举报的还应向反映人说明情况。 经初核,认为涉嫌诬告、陷害的,由承办室报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审定同意后,转
有关单位调查处理;需由委局机关直接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四、立案
(九)经初核,需立案调查的,案件承办室应填写?立案呈批表?,并附?立案呈批报告?
和?初核报告?,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签批后,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查对
象属市管干部的,应报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需要对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立案调查的,报市委批准。
(十)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室应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填写?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一份存入案卷,一
份送市委组织部,一份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一并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十一)证据充分、需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线索,由案件承办室提出意见,报
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审查同意后,制作?责成立案通知书?,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调查。
(十二)省纪委监察厅有关室经初核,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立案的案件,经案件管理室备
案后,由市纪委常委会或书记指定相关职能室办理。
五、案件调查
(十三)对立案案件进行调查,案件承办室应成立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报分管、
主管领导批准。
调查取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调查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同时必须向被调查对象
或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在采取查核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的存款,暂予扣留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有关的财物,提请人民法院对涉嫌违纪
取得的款物采取保全措施等调查措施时,须经分管、主管领导批准。在对可以证明违纪违法
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暂予扣留、封存时,要填写?暂扣、封存物
品登记表?,调查人、保管人和原持有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名,扣留封存的期限不能超过办案期
限。
(十四)调查期间,调查组认为被调查人已不适宜担任现职务或担任现职务已妨碍案件
调查,须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或免职措施的,由调查组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或提出免职建议,
并附被调查人错误事实材料,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中,
由市委批准立案,停止党内职务的,由市纪委征求市委意见后决定,免去党内职务的由市委
决定。
停止党外职务的,由市纪委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案件承办室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
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审定后送达有关党外组织。其中由市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
建议应报市委同意后提出。作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决定前,应与被处理人谈话,听取其陈述,并如实记录。对其合理
要求,应予采纳。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告知被调查人。 (十五)调查中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
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8
号)、?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中纪发?2010?3号)和?中央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12?2号)
要求办理。
案检室以外的职能室承办的案件,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由委局领导指
定案检室向省纪委报批“两规”。简单案件的办理,以职能室为主,案检室配合。复杂案件的
办理,以案检室为主,职能室配合。具体情况由分管职能室的副书记与分管案件检查的副书
记协商决定,特殊情况报书记决定。全市各级纪委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统一到市纪委“两规”场所进行(市
纪委“两规”场所未投入使用前,必须到经省、市纪委批准的“两规”场所进行)。案件管理
室严格按规定管理办案场所。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调查组须填写?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经
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审查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其中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报请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同志同意,呈报上级纪检
机关批准。 调查组在填写?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的同时,需填写?使用“两规”措施情
况备案表?,并将两表送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室及时向省纪委报送使用“两规”措施备案情
况。
“两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确需延长“两
规”时限的,调查组应填写?纪检机关延长使用“两规”措施时限呈批表?,按使用“两规”
措施的程序再次报批。
(十六)使用“两规”措施,调查组应制定?“两规”决定书?。?“两规”决定书?一式
四份,一份由被调查人签字后存入案卷,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一份送市委组织
部,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对市政府组成单位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当于这一职级的其他行政领导干部使
用“两规”措施,应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的党员使用“两规”措施,
应函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协办公室;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领
导班子成员使用“两规”措施,应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十七)县市区纪委报批使用“两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中纪发?2012?12号,经纪委
常委会研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示后,报负责联系该县市区的案件检查室
受理,受理室对呈报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报案件管理室备案。 需要跨县市区使用“两规”措施的,由使用“两规”措施的纪检机关征得被调查人员党
组织关系所涉县市区的纪检机关同意后,由被调查人员所涉县市区纪检机关委托使用“两规”
措施的纪检机关办理立案和使用“两规”措施报批手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双方共同
的上级纪检机关批准。对跨县市区使用“两规”措施履行报批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商
有关案件检查部门承办。
(十八)市直机关纪工委、市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纪委不得使用“两规”措施。涟钢纪委
查办重要复杂案件确需使用“两规”措施的,如省纪委指定(交办)给市纪委调查的,由市
纪委负责联系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检查室报省纪委批准组织实施。(十九)解除“两规”措施时,调查组须填写?纪检机关解除“两规”措施呈批表?,经
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书记批准,并将情况向其他副书记汇报。解除“两规”措施,调查组应制定?解除“两规”决定书?。?解除“两规”决定书?一式
四份,一份由被调查人签字后存入案卷,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一份送市委组织
部,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调查组在填写?纪检机关解除“两规”措施呈批表?的同时,需填写?解除“两规”措施情
况备案表?,并将两表送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室及时向省纪委报送解除“两规”措施备案情
况。
(二十)在案件调查中凡需使用行政监察“两指”措施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两指”措施,科级及其
以下干部,由监察局长审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由监察局长向纪委书记、市长报告后,
由监察局长审批。
(二十一)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必须进行24小时录音录像。每次调查谈话必须
做好全面详细的笔录。(二十二)在案件调查中,调查组需要到委局机关其他室或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
的,由案件承办室与相关室或县市区做好衔接,填写机关抽调人员呈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
报主管领导与派出人员所在室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或派出人员县市区纪委主要领导)协
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组需要司法机关协助配合的,由案件承
办室写出报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十三)案件调查中,对发现的被调查人的问题,或被调查人主动交代的问题,应当
进行取证。对发现被调查人以外的人员存在可能被追究责任的线索,本案未计划一并查清的,
应当列入违纪线索,及时登记并移交案件管理室,不得隐瞒、扣压、销毁、遗漏。 (二十四)需要中止调查的,由案件承办室写出报告,经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书记批准。中止调查的情形消失后,案件承办室要及时报分管领导批准,恢复案
件调查。
(二十五)案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
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由调查组填写?案件移送审
理登记表?,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移送审理手续。 对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应对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犯罪问
题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的意见,报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应
篇三:停职决定
停 职 决 定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医生同志,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即日起停职检查,学习医院及上级规章制度,并视其态度再做进一步处理。
××××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