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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决定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19 17:19:26 | 移动端:制裁决定书

篇一:审判文书的写法

第六章 审判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 述

一、概念

审判文书,是法院在处理诉讼案件时,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公文总称。

二、类别

1、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类:共40种。包括第一审程序文书8种,第二审程序文书7种,死刑复核程序文书9种,类推复核程序文书3种,审判监督程序文书9种,执行和其他程序文书4种。

2、民事案件裁判文书类:共49种。包括第一审程序文书21种,第二审程序文书7种,审判监督程序文书9种,督促程序文书2种,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文书2种,执行程序文书6种,公示催告程序文书2

种。

3、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类:共12种。包括第一审程序文书6种,第二审程序文书4种,审判监督程序文书2种。

4、决定、命令类:共19种。

5、报告、批复类:共21种。

6、笔录类:共15种。

7、证票类:共7种。

8、书函类:共22种。

9、通知类:共39种。

10、公告、布告类:共11种。

11、涉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专用文书类:共18种。

12、海事案件专用文书类:共29种。

重点: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和行政裁判文书。

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就其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刑事判决书,按照内容可分为有罪判决书和无罪判决书;而有罪的又分为科刑判决书和免刑判决书。按照审判程序,刑事判决书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刑事裁定书、再审刑事裁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免罚金裁定书和中止、终止审理裁定书等。

行政裁判文书——依文种可分为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按审判程序分为第一审程序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和再审程序文书。

行政裁判文书,依文种可分为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按审判程序分为第一审程序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和再审程序文书。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的规定,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民事裁判文书,从内容和形式上可分为四种: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从程序上可分为七种:第一审程序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再审程序文书、督促程序文书、公示催告程序文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文书、执行程序文书。

第二节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报告

一、概念

案件审理报告,是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在评议案件之后,报送院领导审核案件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综合性书面材料,是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对前一段诉讼活动、审理过程、案情全貌作出的全面总结,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提出意见。

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的审理报告

格式:(年度)×刑初字第×号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情况。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由××××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独任审判的改为:“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写)

。现已审理终结。

三、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

四、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

五、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处理意见和理由。

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

年 月 日

四、内容和制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标题要特定化,即公诉案件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案由,自诉案件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案由。不能简写为“审理报告”或“案件审理报告”,更不能更改为“结案报告”、“审理终结报告”等。

2、编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其中以“初”字作为一审程序的代字。

(二)正文

1、被告人和其他诉讼与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3、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

4、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即控辩双方的意见。

5、事实和证据的分析。

6、需要说明的问题。

7、处理意见和理由。

(三)尾部

由审理本案的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成员署名,并写明年月日。

本文书系不公开的内部文书,应归入副卷,并注意保密。

第三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或自诉的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构成何种罪,判处什么刑罚或者免除

处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64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年度)×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辩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

……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三、内容和制作方法

判决书和案件审理报告在制作方法上都要开门见山,突出主旨;布局紧凑,层次分明,富有逻辑性。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分两行居正中写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其中法院的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但是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名称。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我国国名。文书名称无需标明审判程序和起诉主体的性质。

2、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即为“(年度)×刑初字第×号”。

其中案件的顺序号,指按照受理案件的时间顺序编号。上一年未结的案件,下一年制作司法文书时,仍用原编的立案顺序号,不应按新年度重新编号。在一个案件中,可能制发数种裁定书、通知书的,均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仍用原号写,但可以编数个分号,如“(1995)济历刑初字第1—1号”。委托中级法院执行的案件,中级法院在向高级法院写执行情况报告

时,应编原案件顺序号。

三、内容和制作方法

(一)首部

3、公诉机关的称谓。写明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的全称,如格式所示。根据我国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是人民检察院,而不是院内的某一个人,故须写“公诉机关”而不应称“公诉人”。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列明如下项目:姓名(括号注明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和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何处。

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该项因担任辩护人的情况不同而写法有别。辩护人是律师的,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例“辩护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是由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人民团体推荐的,或者是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应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是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的,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写明与被告人的关系;辩护人是人民法院指定的,写为“指定辩护人”。

(二)正文

1、案件的由来、审理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是一段固定化的表述文字。这段文字是为了体现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案件由来即是公诉日期,是组成合议庭审判还是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审理,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

2、事实。

(1)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2)其次,详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该段文字由“经审理查明,……”一语领起,将经过法庭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详细写明。

要素性。叙述案情时,要写清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危害结果、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涉及的人和事等要素,并以是否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量刑轻重的各种情节,特别是主罪中那些与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重要情节更应详写 。

真实性。写入文书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用作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确凿可靠,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之间若有矛盾,应当综合分析,去伪存真;证据与被证事实之间有必然的、有机的联系;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互相印证,环环相扣,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明体系;列举证据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流于形式。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层次性。叙述事实要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着重写清主要情节;一人犯数罪时,主罪详写,没有因果关系的数罪,应按罪行主次的顺序进行叙述,一般共同犯罪的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集团的形成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告人的罪行。

选择性。叙述犯罪事实要真实、全面,但也是有选择的。

有关认定事实的证据,制作时必须做到如下方面:

(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无需举止证的事实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才能认证;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不能认证。

(2)特别要注意通过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犯罪事实。防止并杜绝用“以上事实,证据充分,被告人亦供认不讳,足以认定”的抽象、笼统的说法或者用简单的罗列证据的方法来代替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

(3)证据要尽可能写得明确、具体。证据的写法,应当因案而异。另外,叙述证据时,应当注意保守国家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安全和名誉。

3、理由。理由是判决书的灵魂,是将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依法对前面事实的分析论证,这一部分内所提出的每一个理由都必须在前面的事实部分内找到根据。主要包括犯罪性质的认定、罪责的确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说明、法律条款的引用等内容,为下文的判决结果奠定基础。具体表述依次如下:

(1)对案件事实分析认定。主要是围绕定罪量刑两方面事实展开论证。针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根据法律规定、政策精神与犯罪构成理论,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否成立,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触犯了什么罪名;分析被告人所具备的量刑情节,如被告人具有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等情节的一种或数种的,应当分别予以肯定或者综合论定,以明确对被告人的处理原则。

2)引述法律条文。在定性量刑之后便要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充分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引述法律条文时一定要坚持准确、完整、具体、针对性和有序的原则。

完整:要把据以定性量刑的法律规定全部引出,绝不能出现缺项漏项等不严密的情况。69: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70: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7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具体:引条文外延最小,内容明确,绝不空泛笼统

针对性:同一份判决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之间,不能互相排斥。例如,既引用从重条文又引用从轻条文,且没有分析论证,使判决结论处于被推测的状态,令人生疑。

有序:所引法律条文排列有序,有条理性,而非随心所欲。一般规范为:先主刑后附加刑;先分则后总则;先程序法后实体法;先定罪量刑后引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条文;判决结果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内容的,应当先引用适用主刑的条文,后引用适用附加刑的条文

(二)正文

4、判决结果。判决结果是根据事实和理由所作出的定性处理结论,是判决书画龙点睛部分。一定要和事实、理由相一致,和法律条文相吻合,作到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明确具体。选词用语应推敲斟酌,精炼妥贴。

公诉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篇二: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浅议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也是对行政处罚行为实体和程序的客观记录。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高低和成立与否。客观地讲,目前基层环保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基本上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性质、内容、特点以及法律效力,但仍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甚至不合法的问题。在此,笔者试图就一般程序中如何规范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形式合法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的前提

形式合法是具体行政行为获得实质上的效力的基本前提。行政处罚决定书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公文,其格式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如对所涉及的主体必须写明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字号应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公文标题应当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明成文时间,加盖制作机关印章等等。但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又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公文,具备自身的特殊性,制作时还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8、39条的规定,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行政相对人及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决定方式,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机关或起诉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和时间,行政机关印章等。而实际工作中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却相当普遍,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仍在沿用预定格式的填写式文书,版式呆板,预留空间较小,无法按《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完整、规范填写。二是被处罚主体的填写不准确,有的不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在对“XX运动服装经营部”的处罚中,被处罚主体竟写成“XX运动营”。三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虽然

注明了违法事实,但普遍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列举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四是引用法条时,具体的条、款、项、目表述不清晰、不完整,存在漏引、错引和混引等问题,如有的在适用《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时,只写条,不写具体的项,致使所涉内容与相对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失去有机联系;有的将地方法规、规章适用于外地企业、产品,以致处罚无法定效力;有的在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时,特别是新法与旧法、上位法与下位法规定不一致时,没有按照《立法法》的要求进行处理,随便引用,造成适用法律不当。五是对形成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即具体案件是适用行政机关案审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方式,还是其他法定的决定方式没有作叙述和阐释。六是复议、诉讼的时效表述不规范,该注明“六十日”的却写“两个月”,该注明“三个月”的却写“九十日”。七是极个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标明成文时间,或标注不准确。形式的缺失必然导致内容的不完整,因而准确把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要件是提高制作质量的前提。

二、客观真实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的基础

行政处罚必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而这种影响是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对当事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制裁措施。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忠于《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地适用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载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基于案件事实,所列举的证据必须充分确凿,事实和证据之间应能相互印证。一是取材要精确。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时选取的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材料,绝对不允许有半点虚假,对于案件事实,既不能夸大、缩小,也不能罗织、编造,选取的材料应能充分说明案件的性质,材料必须具体明确且经过查证属实,材料之间具有关联性。二是叙述要客观。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事实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撑,以便把案情发生

发展过程、因果关系、造成的影响和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叙述清楚。具体应做到:(1)事实要素要完备。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物、情节、原因、后果等,特别是反映案件性质、涉及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必须记叙清楚;(2)关键情节要清晰。如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在实施违法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造成的违法后果、是否能够免于处罚、是否具有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关键情节等要论述清楚;(3)因果关系要明了。人的行为总是受一定的主观意志支配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与主观意志之间、违法行为与引起的社会后果之间、违法事实与处理结果之间会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行政机关应该对这些关系调查清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阐明这些关系。同时,具体案件中,行政相对人一般要为其违法行为陈述和申辩,是否采信相对人陈述、申辩及原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应该一并交代清楚。三是援用法条时要做到内外有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处罚理由部分的又一重要内容,写明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秉公办案的集中体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引用时应当明确和规范,但对一些必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行政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一般不要直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而应写入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这主要是因为行政解释尽管是一种有效解释,但并非对于实施法律规范的一切场合、情况、对象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在实际执法中,往往可能会出现其对特定的个案并无普遍约束力的尴尬,直接影响案件的成立与否。

三、论证充分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灵魂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体现行政主体依其职权对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惩戒性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它不仅要制裁违法,而且要阐明处理的理由,分清是非、责任等问题,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然而从当前的执法实践看,基层环保部

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部分简单笼统,甚至不阐明任何理由,难免使相对人或其他社会公众产生处罚理由不足,乃至无理处罚的错觉,既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也不利于行政处罚的顺利执行。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说理时应尽量做到:一是事理分析要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理由不是空穴来风,它是在行政主体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将一般性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而得出行政处罚结论的阐释和论证,因而在论述理由时,首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论证并阐述理由,做到有理有据,严实细密。二是不同个案处罚理由应不尽相同。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有其固有的特点及特有的表现形式,同一类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引起的社会危害程度并不一定相同,同时不同案件中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事实和理由也不尽相同,行政处罚的理由必须针对这些特殊性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具体阐明行政处罚所持的观点和理由,以及自由裁量的合理性。在实际工作中,对同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中,有的同志喜欢在电脑中制作文书模块,只将被处罚主体和处理意见作相应调整就打印,千篇一律,多案一理,自由裁量的合理性就大打折扣。三是核心部分要突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理由部分,核心是依法分清是非正误,主要在违法、合法、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大小这一核心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依据有关法律阐明处理原则,为最后得出处罚结论打下基础。分清是非,就是要观点鲜明地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析论证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陈述和申辩合理,哪些不合理以及行政相对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要注意正反说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理由部分一般应从正面阐明实施行政处罚的理由,但同时对相对人在陈述和申辩中所持的谬误主张也应据理驳斥。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哪些应予采纳,哪些不予采纳,应准确全面地予以反映,立场鲜明,真正使相对人看得清清楚楚,弄得明明白白,让其心服口服。五是首

尾要兼顾,做到事实、理由与处罚结果相一致。说理时必须注意到其在整个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处的承上启下地位、与处罚结果的内在联系,因此,必须做到理由与事实一致,理由与处罚结果一致,才能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说理充分、无懈可击。

四、内容完整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的关键

行政法律关系是根据行政法律规范产生的。行政相对人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了解权、陈述申辩权及听证权,行政主体必须充分听取、复核和采纳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必须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正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法定的基本权利,而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失为一种体现此举的最佳载体。而在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一般忽视了这部分内容。为此,应对当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作如下充实。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载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已依法告知了行政相对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了其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等内容。二是就相对人被告知后的反应也应有所交待。对于相对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相关权利,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对于相对人行使了陈述申辩权以及听证权的,一定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行政处罚机关履行了对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依法进行了复核,或依法组织了听证等法定义务。三是处理好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完整性和制作时略写的关系。相对人在陈述、申辩中有权平等、完整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讲透自己的理由。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于篇幅却不能全部照抄照搬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因此对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必须予以概括,以保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洁、明快,但这简洁、明快不能以牺牲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完整性来保证。

篇三:东财《司法文书》在线作业一和答案

东财《司法文书》在线作业一和答案

一、单选题

1. ( )是对某个议论对象发表见解,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A. 说明

B. 叙述

C. 议论

D. 图例

2. 不起诉决定书尾部应当注明( )

A. 院名、检察官、书记员姓名

B. 速记员姓名

C. 院名

D. 检察官姓名

3. 通缉令撰写体貌特征的说明要有( )

A. 相同性,抓住共同点

B. 整体性,抓住特征

C. 相同性,抓住特征

D. 整体性,抓住共同点

4. 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本院认为”的核心论点是()

A. 被不起诉人行为尚无足够证据证明,不予起诉。

B. 被不起诉人行为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可以不起诉。

C. 被不起诉人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起诉。

D. 被不起诉人行为虽构成犯罪,但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5. ( )指各级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A. 行政判决书

B. 一审行政判决书

C. 二审行政判决书

D. 再审行政判决书

6.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尾部落款包括( )

A. 单位名称和承办人的姓名

B. 单位名称和承办人的姓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C. 单位名称和承办人的姓名、日期

D. 单位名称和承办日期,并加盖公章

7. 民事 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分为( );

A.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B.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C.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D.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8. 法院判决主文部分中,“被告彭丽婚前购置的共同财产液晶电视一个、床单两床由被告带回” 的正确表述应为( )

A. 被告彭丽婚前购置的共同财产液晶电视一个、床单两床,已由被告本人事先取走。

B. 被告彭丽婚前购置的共同财产液晶电视一个、床单两床,归被告所有。

C. 被告彭丽婚前购置的共同财产液晶电视一个、床单两床,由被告带回。

D. 被告彭丽婚前购置的共同财产液晶电视一个、床单两床,归被告带回。

9.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 )的,应当依法改判

A.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B. 适用程序错误

C. 判决书文字表述错误

D. 违反法定程序

10. 民事裁判文书编号应当包括( )

A. 年度、案件性质的简称、审判程序的简称和本文书的序号

B. 年度、制作文书的人民法院的简称、审判程序的简称和本文书的序号

C. 制作文书的人民法院的简称、案件性质的简称、审判程序的简称和本文书的序号

D. 年度、制作文书的人民法院的简称、案件性质的简称、审判程序的简称和本文书的序号

11. ( )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政案件,为解决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A. 行政判决书

B. 行政决定书

C. 行政裁定书

D. 行政裁判文书

12. ( )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

A. 代理词

B. 起诉书

C. 公诉意见书

D. 公诉词

13.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民事判决书应当在( )予以说明。

A. 判决书首部

B. 判决书正文

C. 判决书主文

D. 判决书尾部

14. 呈请立案报告书主文部分,撰写时,前者围绕( )等( )个核心进行立案理由论证,

后者围绕()核心进行不予立案理由论证。

A. 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B. 有犯罪事实存在,一

C.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两

D. 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两

15. 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 )

A. 犯罪嫌疑人

B. 被不起诉人

C. 被告人

D. 罪犯

二、多选题

1. 起诉书中重点写明的内容包括( )。

A. 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较重。

B. 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我国刑事法律名称及条款,这是定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C. 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请法庭予以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倾向性意见

D. 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出公诉,送交法院审判,依法予以惩处。

2.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 )、民族、文化程度、籍贯、职业或单位及职务、住址、违法犯罪经历等。

A. 姓名

B. 性别

C. 年龄

D. 身份证件号码

3. 司法文书中对说明的要求是( )。

A. 简明周密

B. 准确科学

C. 言之有序

D. 驳斥有力

4. 起诉意见书与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区别是( )。 答案未知

A. 制作侧重点不同

B. 制作主体不同

C. 制作目的不同

D. 报请的批准机关不同

5. 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经历( )。

A. 应当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写到目前状况为止

B. 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C. 要客观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历史概貌

D. 可以不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只要写清楚哪些罪行受到过处罚即可

6. 以下关于呈请立案报告书制作方面的要求正确的是( )。

A. 案件受理部分要针对不同发案情况概括叙述,避免主观臆断,语言简明扼要

B. 立案根据部分要注意对材料的剪裁,重点写清确有犯罪事实存在的材料,要因案而异有所侧重

C. 立案理由部分应注意推理的严密性

D. 案件侦查终结后该文书存入侦查卷

7. ( )等条件既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条件,也是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条件。

A.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B.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C. 存在社会危害性,有逮捕必要的

D. 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以逮捕

8. 讯问笔录具有( )等特点。

A. 内容上以分析为主

B. 时间上具有紧迫性

C. 内容上具有客观性

D. 布局上的被动性

9. 叙述的要求包括( )。

A. 基本要素具备

B. 因果关系明晰

C. 关键情节完整

D. 主次详略得当

10.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下列( )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A. 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B. 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C. 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的

D. 行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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