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8.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
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
( )第号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 址: 联系电话: 你(单位)因 行为,涉嫌违反了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见物品清单)予以查封(扣押)。 在查封(扣押)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毁或转移上述物品。对你(单位)涉嫌违法的行为,本机关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签收: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
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
( )第号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 址: 联系电话: 你(单位)因 行为,涉嫌违反了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见物品清单)予以查封(扣押)。 在查封(扣押)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毁或转移上述物品。对你(单位)涉嫌违法的行为,本机关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签收: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二联交当事人。
篇二:扣押物品通知书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扣押物品通知书
№:DSCG0000001
达市城管扣物字〔 〕 号
因你 涉嫌违反了 的 规定。依据 的 规定,本局决定对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实施扣押,请于 日内到
附: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 日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受送达人签名盖印: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扣押物品清单
扣押物品与清单记载相符。
物品存放地点: 当事人签名盖印:保管人签名:
注:此件一式四联,第一联:附卷,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保管人留存,第四联:存根。
篇三:查封(扣押)决定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 ) 查扣决[ ]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决定
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局将于查封(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另行作出决定并告知)。在查封(扣押)期间,未经本局批准,不得擅自使用、销毁或者转移。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公 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于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 、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