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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2 22:24:59 | 移动端: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篇一: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施方案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搞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搞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坚持人民调解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以治乱为突破口,以预防矛盾激化,防止信访案件的越级上访为重点,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灵秀社区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全面地掌握辖区中的纠纷现状,产生原因及特点、规律。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调处各类纠纷,化解各种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群众信访、纠纷和犯罪,达到为民排忧解难,融洽人际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三、排查范围与主意工作内容

民间纠纷大排查的范围是:涉及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产生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一)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认真贯彻各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巩固和规范社区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区、街、社区、满足社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需求,形成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

(二)强化业务建设,提高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

为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不断拓展工作领域,真正做到“有纠纷去调解,有信访找司法”。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以“四防”为主的(防矛盾激化、防民转刑案件、防群体性械斗事件、防群体性上访)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及时组织各级人民调解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以规范程序和建立制度为重点,通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及制定量化考核机制等途径,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业务建设,提高纠纷的及时调处率、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同时,积极与法院、公安、信访、综治、劳动、工商和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加强沟涌与协作,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发生率、激化率和上访率。

(三)加强制度和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要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形成较系统的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等调解程序。建立完善纠纷排查、登记、回访、信息反馈、统计、档案管理、培训、学习等工作制度。,统一标识及规范的各种档案文书。

(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道调解工作,了解调解工作的程序,明白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诉讼的利与弊,逐步使“有纠纷去调解”的意识深入人心。并及时总结上报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新方法和新经验。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篇二: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职 责

工作原则、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息诉工作。

2、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3、坚持直接调处和分流调处相结合,归口调处和联动调处相结合,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4、组织召开个案调处听证会议。

5、指导各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组织各成员单位办理案件情况的交流、通报工作。

6、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调处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7、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奖惩建议。

二、工作原则

认真受理,及时调解;心系群众,服务社会;大小事情,有求必应;

预防为主,严加管控;普法教育,深入民心。

三、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各社区、单位的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半月末对本半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1、认真听取当事人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

2、对登记的纠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3、对即将激化的纠纷,可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4、登记的内容包括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调解请求、纠纷事由、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5、对调处室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登记后予以分流处理。

6、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在登记后,立即向乡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矛盾纠纷排查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

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经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社会保障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涉及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5、涉及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工商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6、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委和有关部门、相关社区负责调处。

7、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相关街道负责调查。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8、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社区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三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室报县党政分管负责人,研究调处。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单位或跨社区的矛盾纠纷,由工作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工作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拖延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工作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查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每月报告制度。

(五)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在接访调处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以专报形式向乡有关领导及部门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纠纷线索。

6、自杀(残)事件。

(六)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1、每月月初调处室将上月调处纠纷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2、重大疑难纠纷适用一事一报,即结即报制。

3、调解人员应对每一起调处的矛盾纠纷所形成的调解文书材料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整理、分门别类,及时归档。

4、调解人员每调处一起矛盾纠纷,应填写纠纷调处表,并归档,已调处的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应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

5、对上级交办、督办的矛盾纠纷,调处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

(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在规定期限未办结的,由工作室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调处责任单位再次限时办理。

1、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稳控工作。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工作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在接受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4、在调查调处过程中发现原处理结果不公、经办人员有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由调处室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追究。

篇三: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

总 结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领导下,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和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

年初来社区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拟定了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半年来,社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倡导居民和共建单位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创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活动,设立了消防、综治、计划生育科普、反对邪教等宣传栏,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了居民素质,

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专职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

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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